雍正帝本身学兼儒、佛、道,希望臣民安分守己,都统一在儒家思想之下,于是利用教育制度和移风易俗的措施,进行教化。他实行向孔子顶礼膜拜和奴化教育方针。雍正帝说:“圣人之道,其为福于群黎也甚溥,而为益于帝王也甚宏,宜乎尊崇之典与天地共悠久也。”别的帝王只讲孔学对臣民的意义,他则坦白承认它对帝王的绝大好处,所以极力推崇它。雍正元年追封孔子先人五世为王,次年把临雍的“幸学”改称为“诣学”,表示君主对孔子的尊敬。又为孔子的名字避讳,致使后人用“丘”字处,除“圜丘”一词外,都得改写成“邱”字。雍正帝到孔庙祭奠,亲自下跪,别人认为他礼仪太过,他却说只有这样,才能心安理得。雍正五年,将孔子诞辰的中祀礼,改为大祀,与康熙帝诞辰礼相同。

雍正帝尊崇儒家思想,通过学校教育和科举的途径进行宣传。雍正帝取士,第一重视四书文。雍正十年敕谕负责科举的礼部:“制科以四书文取士,所以觇士子实学,且和其声以鸣国家之盛也”。他认为只有四书文才是检验士子真才实学的根据,故而加以提倡。后来乾隆帝也力行倡导,致使官方以四书文为唯一的正经学问,其他的则成了“杂学”、“杂作”。其实以朱注为标准的四书文取士的办法,只能窒息人才,培养忠实于帝王的奴才。雍正帝还重视在科举中加试《孝经》。顺治时乡试第二场有《孝经》试题,康熙时罢废,雍正帝为讲求孝道,把它恢复了。童生复试,本来有“小学”试题,雍正帝把它取消,改从《孝经》出试题。其实《孝经》可出之题甚少,臣下提出这个问题,雍正帝拒不考虑,因为他认为通过科举进行孝道教育最重要。

雍正帝加强思想统治,大兴文字狱。

汪景祺,浙江钱塘举人,投到年羹尧幕下,著有《读书堂西征随笔》,内有讥笑康熙帝书法,非议康熙帝谥号和雍正年号的内容,还有《功臣不可为论》一文为功臣说话。年羹尧案发,汪景祺著作被抄出,雍正帝将他按大不敬律处斩。侍讲钱名世,与年羹尧是乡试同年,作诗盛赞年羹尧平青海的功绩,年案发生,雍正帝说他是儒门中好钻营的无耻文人,亲书“名教罪人”四字以诛其心,并命臣工作诗以讽刺他,还叫他把这些诗收集起来,编成《名教罪人》一书。有的官员诗作讥刺无力,雍正帝还处罚了他们。查嗣庭,浙江海宁人,官礼部侍郎,是隆科多和兵部尚书蔡珽推荐的,雍正四年任江西正考官,被人告发试题荒谬,抄家革职,监禁致死,复遭戮尸之辱。汪、钱、查因与年、隆、蔡珽等案有牵连,作为政治斗争牺牲品而被祸,但惩治他们的缘由,主要是因文字中写了触犯忌讳的话所致。汪、查都是浙江人,致使雍正帝认为浙江文人无耻至极,用停止该省乡会试的办法以示惩诫,浙江士人因而遭殃。

雍正七年(1729),发往西北军营效力的前工部主事陆生柟,著《通鉴论》十七篇,论述封建、建储、兵制、君臣关系、无为而治等问题,涉及到当朝朋党之争等敏感问题。雍正帝说他“借托古人之事几,诬引古人之言论,以泄一己不平之怨怒”,下令将其在军前正法。也在军前效力的监察御史谢济世,借着批注《大学》,“毁谤程朱”,对理学提出责难,雍正帝命在处死陆生柟时用其陪绑,以示惩诫。

前面说过的曾静案,又引出吕留良的案子。吕留良是清初理学家,著述甚多,富于民族气节,拒绝康熙帝博学鸿词的征召,强调华夷之别,曾静供出受他的思想影响,雍正帝就将他开棺戮尸,处死他的儿子及徒孙,家属发遣宁古塔(今吉林省宁安),给披甲人为奴。

吕案发生后,纯因文字关系页产生的案子增多,如进士徐骏,因诗曰“明月有情还顾我,清风无意不留人”,被人告发思念明朝、反对清朝,雍正帝也认为这是讥讪悖乱的言论,将徐骏斩决。又如浙江人、宛平县丞吴茂育,作《求志编》,该书的一个版本,有请人写的一篇序文,文末用于支纪年,未署雍正年号,被人告发,雍正帝指示浙江官员“严加审究,毋涉疏纵”。这类文字狱的发生,是为强化思想统治的需要,适足表现封建文化专制主义统治的严酷和反动。

大搞祥瑞,是中国历史上许多帝王所喜好的活动,但也为一些君主所厌恶。雍正帝属于前一种人。他醉心于祥瑞,地方官投其所好,报告祯瑞的层出不穷,五花八门,名堂繁多,诸如嘉禾、瑞茧、蓍草、瑞芝、瑞麟、凤鸟、甘露、卿云、五星联珠、黄河清,应有尽有。地方官一报告,雍正帝就叫宣诸史馆,有时还要讲一讲天人感应极其快捷的道理,表彰一些人,告诫一些人。他这样讲求祥瑞,并非他真信那些怪诞之说,这从“卿云现”一事中表现得最清楚。雍正六年九月曾静案发生,给雍正帝加上谋父逼母的不孝罪名,十二月云贵总督鄂尔泰上奏折,声称圣寿节那天云南出现“卿云”,当地有的官员则说没有见到,否认出现“卿云”。雍正帝宁信其有,支持鄂尔泰,说他有强烈的爱君之心才这样奏报,而那些说没有发现的人藏有幸灾乐祸的邪心,为此嘉奖鄂尔泰及云贵官员,为他们加级晋爵。原来古人认为卿云现,表示天子孝。雍正帝意图用此说明他是大孝之人,才有这种天象出现,而绝对不是曾静所讲的不孝逆子。所以他是利用报祯祥来同反对派作斗争,以巩固他的统治。

雍正帝青年时代就喜欢阅读佛家典籍,与僧侣往还,并著《集云百问》论佛旨,自号“破尘居士”、“圆明居士”。即位初期自比“释主”,用比丘文觉密参帷幄,引起朝臣的反对。雍正帝否认缁衣参政,但对释氏有节制。到晚年,在宫中做法会,亲自收门徒。他大修古刹名寺,给僧人赐封号,支持禅宗中的一派,著作《拣魔辨异录》,参与佛教内部宗派的斗争,又搞了《御选语录》一书,阐扬其佛学观点。雍正帝与道士也频繁接触,宫中养着娄近垣、贾士芳、张太虚等人,但因一时恼怒,又把一度称为“异人”的贾士芳处死。雍正帝看中佛老,是他认识到儒、佛、道三教学说中的一致性:“三教之觉民于海内也,理同出于一源,道并行而不悖”。即都是教育老百姓如何做人,如何安分守常。他是把儒、释、道三方面统一用为统治臣民思想的工具,以强化他的封建专制主义思想统治,同时,因为用沙门做谋主,也必须提高兰若的地位。但他不是佞佛,他要左右僧侣,而不允许佛教驾驭他。雍正帝身为天子,是俗民的最高统治者,又以宣讲佛教宗旨的权威解释人自居,大量干预佛家内部事务,有类于精神教主。他身兼俗王与法王的双重地位,使他的统治成为政权与神权的紧密结合而变得更加神圣。

雍正帝谕百官:“国家欲安黎庶,莫先于厚风俗,厚风俗,莫要于崇节俭。《周礼》一书,上下有等,财用有度,所以防僭越,禁奢侈也”。他认为崇尚节俭,才能使官民各守本分,尊重名器,无有僭越,因而社会安定,黎民乐业。而要做到崇朴素去奢华,在于采取必要的措施,形成良好的社会风气。他根据这种认识,倡导移风易俗,维护既定的服色、婚姻、丧葬法规,并对它们的不完善或不实用的部分加以改定。雍正元年,他禁止官民服用五爪龙图案的纱缎衣物。五年,更定王公百官衿士朝服顶带制度,比前朝的详细得多。在婚丧方面,规定官民婚嫁彩礼、鼓乐数目,禁止出殡设宴演戏,禁用金银殉葬。娱乐方面,不许官员私设戏班,禁止盐商挟妓嬉游,不准旗人沉湎梨园,斗鸡赌博,甚至民间祈神赛会,也以糜费和男女混杂有碍风俗而一度禁止。

此外,他还孜孜不倦地搞了一些“教化”活动,推行他的愚民政策。

雍正帝把康熙帝的“圣谕十六条”,敷衍成《圣谕广训》一书,全面系统而又通俗地宣扬三纲五常,令百姓甘当顺民,为使民人知晓,规定在军民中宣讲。民间定于每月初一、十五两日进行,届期,城里的官民齐集学宫的明伦堂,听主讲者宣读。农村由乡约主持、宣讲后,对村民进行善恶两类的登记,以惩恶扬善。《圣谕广训》不过万言,每次讲一条,八个月也就讲完了。雍正帝反复要求宣讲,也只能流于形式。曾静案后,雍正帝又命地方官宣讲《大义觉迷录》,若不用心,则予治罪。乾隆帝继位后不但不让宣讲,反把这本书作为禁书。雍正帝提倡拾金不昧,也搞得煞有介事。河南一个农民拾到一百七十两银子,交还失主,河南巡抚田文镜赏他五十两银子,并挂匾额,雍正帝又赏一百两,还给他七品顶带。他得的实惠已远远超过拾物。雍正帝以此鼓励、倡导民风淳朴,是真正的祥瑞。以重赏诱人不拾遗金,不可避免出现作弊现象。于是报拾金不昧的很多,有不少是虚假的。所以雍正朝的道不拾遗,多系雍正君臣的渲染与粉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