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初战争和奴隶制对北方地区的破坏

金朝前期之初,一方面继承辽和北宋之末的社会经济残破和已经崩溃的政治局面;另一方面女真族正处奴隶制上升的时期,虽然打着统一战争的旗号南下侵宋,但奴隶制的掠夺性对已经残破的北方社会更加上一层战争的野蛮摧残和破坏,接着的是对北方汉族人民的落后统治。这种战争要比中原改朝换代的战争的破坏性更严重和残酷得多。在金初战争的年代中,金军进入中原大肆烧杀掠夺,城市和农村遭到严重破坏。“虏骑所至,惟务杀戮生灵,劫掠财物,驱掳妇人,焚毁屋舍产业”。金兵所到之地,无不被其害,人口逃散,城市农村都被摧毁。当时北宋都城东京,猫犬残尽,黄河南北,两河、京东和淮南,农村被烧毁;破瓦残垣,田野荒芜。人民有的被掠为奴隶,有的成为驱丁。并强行把女真族的习俗加在汉人的头上,其中突出、为害深的是“薙发易服”,金元帅府下令髡发,禁民汉服,稍不如式,即被斩首。女真统治者以对待奴隶的办法对待北方人民,于诸州郡大起地牢,严刑峻法,视民如草芥。宗翰采用大同尹高庆裔的建议,凡窃盗赃一钱以上的皆处死,甚至在市上拾遗钱和行人拔菜圃的葱皆被处死。金对户籍和人身的控制极严,使北方人民丧失行动自由和阻碍了商业往来。

金初战争中所实行的民族政策是反动的。金朝灭辽后是作为中国北方政权而出现在历史上的,对宋的战争也有统一的问题。但不能以奴隶制统一先进的汉人地区,这样女真族和所建立的政权为适应对全国进行统治的需要,就要用先进的制度改革其自身。金太宗在灭亡北宋后,在统治的制度和政策上相应地有了变化。他为医治战争和初期政策所带来的严重创伤,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由于战争还未结束,他下诏抑制游手,使各务本业,“其令所在长吏,敦劝农功”。下诏“若诸军敢利于俘掠辄肆荡毁者,底于罚”。实行“南北选”,选拔能吏,招安地主恢复家产,使民归田,悉均辽人士庶赋役,天会十年(1132)社会“小安”。

社会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熙宗、海陵王时,确定了和平时期以文治国的方针,恢复、发展生产,如《金史·食货志》所述:“熙宗、海陵王之世,风气日开,兼务远略,君臣讲究财用之制,切切然以是为先务。”彻底废除宗翰掌权时所采取的一切设施,废除刘豫政权的苛政,减轻赋税,史书记载熙宗时“内外皆得人,风雨时,年谷丰,盗贼息,百姓安”。元好问称海陵王天德(1149 —1153)为“小康”。海陵王对南宋发动统一战争是失策的,由于战争加重了对人民的剥削和劳役的负担,又一次破坏生产,加深了民族和阶级的矛盾。世宗的政策主要是恢复了“南北讲好,与民休息”,采取措施发展生产,促进民族合作和社会安宁。金朝为对中原进行统治,把猛安、谋克向中原迁徙,与汉人杂居,其目的是为统治、镇压和监视汉人。到金世宗时,“群臣守职,上下相安,家给人足,仓廪有余,刑部岁断死罪,或十七人,或二十人,号称小尧舜”。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当时许多女真奴隶主贵族成为封建地主,这些新兴的地主以他们特殊的权势和贪婪性展开对土地的掠夺,通过各种途径和使用各种手段侵占民田和多占、冒占官田。这样不仅加深了地主与国家之间的矛盾,也激化了女真贵族地主与各族(包括女真在内)中小地主、农民之间的矛盾,这成为金朝的一个严重的问题。金世宗在解决土地问题时既未吸取历史上的可行经验,又无新的良策。他把括地的对象不限于掠夺土地的女真贵族地主,而扩大到一般的民田,结果受害的是一般农民,而从中渔利的是官府和女真贵族地主。随着女真贵族地主的兴起,便是贫富变更与赋役不均,金世宗推行“通检推排”之法,他下令:“凡监户事产,除官所拨赐之外,余凡置到百姓有税田宅,皆在通检之数。”名义上是均赋役,实际上变成国家强行掠夺人民财富的一种手段。时诸使往往以苛酷多得财物为功,“妄加民产业数倍”,如诉于官府,反遭刑罚,甚至当场被杖死。通检推排给广大人民带来的是灾祸。

腐朽没落的金后期

金朝后期在北方的统治,是前期发展繁荣中已孕育着的诸消极因素的恶性发展,无论在经济上还是在政治上其统治都是不成功的。从经济上看,后期的括地始于章宗,而宣宗时其议尤甚。宣宗南渡,从河北迁到河南的军户,都靠国家供养,因而使河南地区的租赋负担加重,金朝为维持其统治局面,抗击蒙古,欲括河南民地,以处置来自河北的军户。过去在河北、山东括地,“民之茔墓井灶悉为军有,怨嗟争讼至今未绝”,因此“闻者无不骇愕”。后期战争的浩劫和自然灾害的侵袭更加速了生产的大破坏,而金朝官府仍是加重剥削和肆意勒索,人民的赋役负担三倍于平时,军国所需都由河南人民担承,“有司不惜民力,征调太急,促其期限,痛其棰楚。民既罄其所有而不足,遂使奔走傍求于它境。力竭财殚,相踵散亡”,而无法禁止。官吏酷暴,擅括宿藏,怙势营私,官府所得才十分之一。“州县长吏不知爱养其民,督责征科,鞭笞逼迫,急于星火。文移重复,不胜其弊”。叶县(今河南叶县北)耕地荒废1.7万亩有奇,而其岁入7万石如故。自章宗以来的币制紊乱,也成为金后期统治中一大弊端,宣宗贞祐(1213—1217)、兴定(1217—1222)间,屡次更改钞的名目,钞价不断跌落,物价上涨,直接影响是对人民剥削的加重,商旅不行,市肆皆闭,铜钱多外流于宋,经济瘫痪。

金后期的统治,在政治、军事上也表现极为腐败不堪。宣宗后期喜刑罚,把吏治发展为对人民的残暴统治。皇帝为保护其统治地位,以侍御治军。近侍擅权,皇帝既被群小包围掣其肘腋,而又轻信谗言,致使奸臣得以专横朝政,政刑大失。刘祁《归潜志》记述:“金人南渡之后,近侍之权尤重。盖宣宗喜用其人以为耳目,伺察百官,故奉御辈采访民间,号行路御史,或得一二事即入奏之,上因以责台官漏泄,皆抵罪。又方面之柄,虽委将帅,又差一奉御在军中,号曰监战,每临机制变多为所牵制,遇敌则先奔,故师多丧败。”

金自纥石烈执中、术虎高琪用事后,风俗为之一变,“朝廷矫宽厚之政,好为苛察”,“将帅鄙儒雅之风,好为粗豪,然用非其宜,终至跋扈”。纥石烈牙吾塔,“为人鸷狠狼戾,好结小人,不听朝廷节制”。他曾入朝,诣省堂,诋毁宰执,宰执也不敢吱声。矜暴不法,不喜欢文人,僚属有穿长裾的,则以刀裁去,又喜欢凌侮使者,凡朝廷派使者来,他就让喝酒,如果不喝,连吃的都不给,只好饿着肚皮而去。司农少卿张用章以行户部过宿在他那里,牙吾塔要他饮酒,张以寒疾推辞不饮,牙吾塔笑着说:“此易治耳。”命令左右持艾来,使张卧在床上,灸之数十。又以银符佩妓,屡往州郡取赇,州将的老婆都得远远相迎,号“省差行首”,厚贿之。当时称他为“卢鼓椎”,并用他的名来吓唬哭着的小儿。其子阿里合,同样残暴,世人目之曰“小鼓椎”。

刘祁《归潜志》从各方面揭露了宣宗南渡后金朝在北方统治的腐败,如当时为将帅者多出于世家,皆膏粱乳臭子,完颜白撒止以能打球称,完颜讹可也能打球,号板子元帅。完颜定奴,号三脆羹。也有以刚愎残忍号为火燎元帅的。宣宗南渡后,在位者多苛刻,如右丞徒单思忠,好用麻椎击人,号麻椎相公。当时朝廷宰执已无恢复之谋,上下同风,止以苟安目前为乐,抑压改革者。近侍权重,以谄谀成事。在位者临事,互相推诿,不负责任,号“养相体”。宰执用人,专选无锋芒而软弱易制的,叫做“恐生事”。奖用胥吏,抑压士大夫,凡敢为、敢言者多被斥逐。军制亦益弊,以任子为兵,士大夫充厮役。

金朝后期的统治,说明其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是掌握在当时最腐朽的集团手中,但还不能说当时整个封建制度已面临最后崩溃,在末期大乱之中仍有局部的治理与恢复。金朝在北方统治的经验教训,《金史·食货志》认为没有“用唐之永业、口分以制民产,仿其租庸调之法以足国计”。“常有恤民之志,而不能已苛征之令,徒有聚敛之名,而不能致富国之实”。刘祁《归潜志》卷12 《辨亡》比较客观地概括了金朝发展的过程,认为其为政之所以不能长久,是由于“分别蕃汉人,且不变家政,不得士大夫心”,没有“尽行中国法”,只知“保守整顿以防后患”,没有积极的改革措施。金朝因缺少长久、富国之策,所以金朝的发展繁荣受到限制,其贡献也受到影响,但金朝毕竟是构成历史发展的一个时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