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险恶,四度入狱

李梦阳(1473—1530),字天赐,后改献吉,号空同子(崆峒子),陕西庆阳(今属甘肃)人。明代著名文学家,为“前七子”之首。

少年时代生活于庆阳。弘治初,李梦阳父亲李正被聘为明藩周王府教授,全家移居河南开封。弘治六年(1493),逢科举,他本想在河南应试,未成,不得已回到庆阳,“而棘围且闭。梦阳拦监场使者,大言:‘梦阳不入试,是科无解首。’使者勉收之,果举乡试第一”。狂傲自信之态,跃然纸上。

弘治七年(1494),李梦阳中进士,授户部主事。这时才二十一岁。此后十二年间,他除户部主事工作之外,主要活动于文学领域。他“居燕中,社集四方名士,兴复古文词,与信阳何景明互旗鼓,时人称李何”。“抗论古今,傲绝一世”。此时,内阁大学士李东阳为文坛盟主,“天下翕然宗之。梦阳独讥其萎弱。倡言文必秦汉,诗必盛唐,非是者弗道”。与何景明、徐祯卿、边贡、康海、王九思、王廷相等号“七才子”,史称“前七子”。

弘治十八年(1505),李梦阳应诏上书,陈“二病”、“三害”、“六渐”,极论时政得失,其大致内容为:(1)官场风气日下,“廉耻道丧”。“张拱深揖,呐呐不吐一辞,则目为老成;遇事圆巧,则以为善应。转相则效,翕然风靡,承讹重弊,言行无实”。 (2)宦官之祸。指出国家之仓厂场库、腾骧四卫、锦衣卫及团营等被宦官掌管,为社会稳定、社稷安全之隐患,提请孝宗要加倍留意。本来,这都是些切中时弊的言论,但因文末语及孝宗张皇后的父亲寿宁侯张鹤龄的不法行为,而以“疏末斥后,大无人臣礼”的罪名下锦衣卫狱。后来虽经大学士刘健、谢迁求情,得以官复原职,但仍被罚俸三日。李梦阳气愤难消,“一夕醉遇寿宁侯于道,以鞭梢击堕其齿二”。张鹤龄愤极,但“为前疏未久”,毕竟有些心虚,遂“隐忍且止”。

武宗继位以后,李梦阳升任户部郎中。正德元年(1506),大学士刘健、谢迁,户部尚书韩文等大臣联名上疏弹劾以刘瑾为首的“宦官八虎”,试图除掉他们。李梦阳在其中推波助澜,并代草疏文。因消息泄露,刘瑾先发制人,韩文等均被赶出京城,李梦阳也被降为山西布政司经历,并被勒令致仕。不久,刘瑾又以其他借口将李梦阳逮捕入狱,“将杀之”。经好友翰林院修撰康海冒险营救,才幸免于难。事后,他因感而作《去妇词》,其中写道:“孔雀南飞雁北翔,含颦揽涕下君堂。”“妾悲妾怨凭谁肖,君舞君歌空自怜。”“郎乎幸爱千金躯,但愿新人故不如”。曲折婉转地表达了对皇帝的不满情绪。

正德五年(1510),刘瑾被诛,李梦阳官复原职。不久,起江西提学副使。他虽已两次下狱,但似乎并没有丝毫改变其性格。“往往负才气自高,弗能下人。”副都御史俞谏,“总督江西,欲用两广例屈体诸司”,李梦阳长揖廷抗道:“公奉天子诏督诸军,吾奉天子诏督诸生,何所不如公?”又明代官场惯例,监、司官员每五日“一会揖御史所”,李梦阳又不往揖,并且喻“诸生亦毋谒上官,即谒,长揖毋跪”。因此而得罪了俞谏和御史江万实。他们即借李梦阳鞭笞淮王府校一事,将李梦阳“御史按治”。李梦阳不服,援结宁王朱宸濠和他们互相讦奏,最后惊动了皇帝,派大理寺卿燕忠“即讯”,“召梦阳羁户信狱。诸生万余为讼冤,不听”。终以“陵轹同列,挟制上官”之罪而被勒令致仕。

罢官以后,李梦阳返回开封。少却了官场的桎梏与同僚的构陷。他“益跅弛负气”,尽享自在闲适生活之乐趣。他治园池,招宾客,“日纵侠少射猎于繁台、晋丘间,自号空同子,名震海内”。离开官场,并不等于远离了政治漩涡。正德十四年(1519),宁王朱宸濠叛乱事败,李梦阳因曾为其作《阳春书院记》,为御史周宜纠劾,以“党逆罪”被第四次关进了监狱。经大学士杨廷和、刑部尚书林俊力救,才得再度幸免于难。

此后的十年,是李梦阳一生最为沉寂,但仍然狂气十足的时期。有的记载称:“自后交游断绝。大梁贾客求文,赍金为寿而已。梦阳得金,复集宾客,治供帐园林,为富贵容,殊骄奢。”嘉靖九年(1530),李梦阳在郁郁寡欢中病逝,终年五十八岁。

李梦阳一生命运多舛,风险迭起。虽少年得志,但因才高气傲,不懂权谋,故难容于官场而四次下狱。就其性格和气质言,他更宜做个纯粹的诗人。从历史实际看,亦正是如此。他在文学史上的地位远远高于其在政治史上的地位。

“今真诗乃在民间”

李梦阳是明中叶迁延百年之久的文学复古运动的著名代表人物。《明史》本传称他“才思雄鸷,卓然以复古自命”。因而被视为复古派。但人们往往忘记了他也曾提出过“今真诗乃在民间”这样反复古的口号。

自宋代理学盛行,性理诗连绵不绝。这种诗“尚理而病于意兴”,“言理不言情”,甚至“以文字为诗,以议论为诗”,虽然扩大了诗的表现手法,但严重阻碍了诗的健康发展。至明初,则一变而为以“三杨”为代表的一味点缀升平的“台阁体”。李梦阳正是针对这种近世俗体而提出了复古的主张。他说“诗至唐,古调亡矣,然自有唐调歌咏,高者犹足被管弦。宋人主理不主调,于是唐调亦亡”。

面对这一历史现实,李梦阳提出了自己的文学主张:“山人商宋、梁时犹学宋人诗,会李子客梁,谓之曰:宋无诗。山人于是遂弃宋而学唐。已问唐所无,曰:唐无赋哉!问汉,曰:无骚哉!山人于是则又究心赋骚于唐汉之上。山人尝以诗视李子,李子曰:夫诗有七难,格古、调逸、气舒、句浑、音圆、思冲,情以发之。七者备而后诗昌矣。”

楚骚、汉赋、唐诗是骚、赋、诗三种文体的典范,分别代表着这三种文体的最高成就。李梦阳要求骚学楚,赋学汉,诗学唐,就是要求以各种文体的典范作品为榜样,创造出典范的封建文学。对于诗,他要求既要学习古代优秀作品的高尚风格,即“格古、调逸”等等,又要出于真情,即“情以发之”。只有“情以发之”,才能成为真正的诗,这是诗的生命;只有“格古”、“调逸”,才能成为最好的诗,这是诗的高格。显然,李梦阳的文学理想,就是克服后世各种卑格俗体,全面振兴封建文学,使之达到历史上的最高水平。

这种理想虽美好,但却无法实现。因为仅从它的理论内涵来说,就有着尖锐的、无法克服的矛盾,这就是“情以发之”同合于高格的矛盾。不同时代的人会有不同的感情,不同时代的诗也会有不同的格调。因此,要合于古之高格,就往往不能“情以发之”;要“情以发之”,就往往不能合于古之高格。

而李梦阳的文学理论,就是在这对矛盾中发展的。沿着提倡古之高格的方向,他走上了摹拟古人的道路。所谓“夫文与字一也,今人摹临古帖,即太似不嫌,仅曰能书,何独至于文而欲自立一门户邪?”这是他遭受时人及后人非议的主要原因。但是,从强调“情以发之”出发,他却又得出了“今真诗乃在民间”的结论。他在《诗集自序》中写道:“夫诗者,天地自然之音也。今途咢而巷讴,劳呻而康吟,一唱而群和者,其真也。斯之谓风也。孔子曰:‘礼失而求之野。’今真诗乃在民间。”《诗集自序》为李梦阳晚年之作,因而这是他全部诗歌理论的总结。

明代已进入戏曲和小说繁盛期,正统五七言诗已不再是文学主流。在这种状况下,李梦阳等倡导复古,力图振兴正统封建文学,自然属于徒劳。但是,他晚年提出的“今真诗乃在民间”却颇值得重视。明代中后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市民阶层的壮大,新兴的市民文学迸发了强大的活力。这时,提出“今真诗乃在民间”,就不仅仅只具有提倡向民间文学学习的一般意义,在某种程度上,它也具有了面向新兴的市民文学,否定振兴正统封建文学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