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合作学习应分学科而论,不应“笼而统之”地谈论其价值。对于数学学科而言,一般不适宜开展合作学习。数学交流不等于数学合作,数学合作学习必须以个人独立思考和深层次认知参与为前提,否则,表面的“热闹”和“繁荣”后面掩盖的很可能是学生数学认知的表层和浅化。

[关键词]合作学习;数学合作;数学学习;数学交流

合作学习是目前新课程改革大力倡导的学习方式,同样也成为了数学课程改革所追逐的目标。然而在现实的数学教学中,由于对合作学习的概念认识不清、适用范围不明,经常出现“片面”适从或“形式”跟从的现象,由此导致的往往是教学效率的低下,或对合作学习概念的异化。

一、合作学习的本质特征在于“分工”与“协作”

合作学习指“学生在小组或团队中为了完成共同的任务,有明确的责任分工的互助性学习。”合作学习是以小组为基本单位的教学组织形式,但合作学习不等于简单地把学习者分成小组进行学习。合作学习的重要代表人物约翰逊兄弟认为:“简单地将学生安排在小组中并让他们一起学习,这本身并不能提高学生的成绩和产生较大的效力。小组活动在许多情况下是不会产生效益的。”阁他们强调合作学习的两个重要要素即“个人责任”和“积极互助”。当小组成员缺乏明确的责任与互助时,所开展的活动只是一种“让学生在小组中共同工作”,这与合作性学习是有区别的。如果某人或某小组对自己的责任含糊不清,合作学习很快就会退化为无序的讨论,而且还会出现许多没有参与的被动成员。同样,当“一个小组的学生坐在一起独自做自己的作业,但是他们随便说话,由于缺少积极互赖,这个小组并不是一个合作学习小组。”目前不少教师认为,只要是以小组形式进行的学习就是合作学习,其实是对合作学习的曲解。

合作学习必然要进行明确的个人责任分配和个人角色定位。可见,只有跨学科的主题单元和关于知识整合的目标,通常才需要合作。从学习方式上看,“切块拼接法”就是合作学习经常采用的一种重要方式,即把学习课题切成若干“块”,分给小组成员,再进行“拼接合拢”,这必然使每个小组成员既要对自己负责的那部分任务全力以赴,同时还要了解小组同伴负责的学习任务。积极互助和思想共享是合作学习成功的重要保证。目前许多所谓的“合作学习”,缺乏建立在个体深层认知参与基础上的互动,只是简单地让同桌或前后桌的学生组成小组进行讨论,徒具合作学习的“形”,而无合作学习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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