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即作文,修订版《大纲》改称为“习作”。如果用修订报《大纲》与试用版《大纲》(以下简称原《大纲》)相比,作文这一部分恐怕是变更最大的一部分。具体地说,修订版《大纲》较原《大纲》作了如下“修订”。

第一,淡化了文体。

首先,修订版《大纲》将“作文”改定为“习作”,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小学生的习作,既不是成人的写作,更不是文学创作,只是一种书面表达的练习;其次,修订版《大纲》不再提“以学写记叙文为主”,只是要求小学生“能把自己的见闻、感受和想象写出来”;另外,修订版《大纲》对学写应用文的要求,只涉及了日记、书信、读书笔记三种。删去了原《大纲》中“能写留言条”、“学写表扬稿”、“学写会议记录”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