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修订版《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语文教学大纲》(以下简称《新大纲》)对小学语文教学提出的“教学的总要求”,可以用“识、写、读、背、说、作、习”七个字加以概括。我们权且称它为“七字诀”吧!

识即识字。《新大纲》要求:“认识常用汉字3000个左右。学会其中2500个左右,做到会写,并了解在具体语言环境中的意思。”

从现实情况看,如今的学龄前儿童只要拥有相宜的条件,入学前,他们的口语已经具有较高的水平了。与之同时,学龄前儿童还可以或多或少地在不经意中认识一定数量的汉字(词)。但那时的“识字”,大多是伴随着对身边事物的感知和认识进行的。如一幅图上画着苹果,下面写有“苹果”两个字,他们就会凭借着图画和已有的“经验”(这一“经验”多是从父母或别人那里习得的)迅速认读“苹果”这两个字。但如果将这个词拆成“苹”和“果”两个单独的字要他们分别认读,那就会变得非常困难。脑科学的研究已经证明,4岁前的儿童由于联系大脑左右半球的神经纤维束的发育还不健全,大脑两侧半球之间的信息交流的渠道是很不畅通的,所以还不能共享各自得到的信息。因此,学龄前的“识字”与入学后的识字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的。

儿童入学以后的识字意义重大,从语文学习的角度讲,它首先是要为日后的学习(主要是阅读)打好基础;从促进大脑发育的角度看,它能在儿童口语能力达到一定水平后,通过识字活动中所必须参与的视觉、听觉、动手等多条渠道获取外界对大脑的综合刺激,在继续发展和完善口语的同时,强化大脑各区的神经联系、贯通。另外,从认知角度来看,学龄前儿童对文字符号的认知,多是以个体的具象为依托而进行的,但入学后的识字,则更多地以认识抽象的、更具重组能力的文字符号为主。因为愈是抽象的概念,它所涵盖的认知要素就愈是丰富,这就是抽象概括的功能和特长。比如对“人”的认识,入学前,儿童认识的是具体的男人、女人、大人等,但入学后再认识“人”字时,他们就会从原来的对个体的、具象的人,逐渐发展成对“人”这一类概念的认识。故而我们说,低年级的识字教学中这种多种感觉器官共同参与的学习与认知活动,对他们由原来的生活中已知提升为对抽象符号的认知;由生活中个别的形象到符号的、类概念抽象的飞跃,将会使他们的视野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展,他们将有可能拥有比以前更大的发展权力与空间。比如认识和把握了一个“果”字,他们也就同时获得了与已经认识或将要认识的其他的字,组建成水果、果木、如果、结果、成果、果然……的现实或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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