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就是指通常所说的阅读。《新大纲》对阅读教学的要求分为两段。第一段:“阅读程度适合的文章,能理解主要内容,体会思想感情,领悟写作的一些方法,注意积累语言材料。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默读有一定速度;”第二段是:“课外阅读总量五年制不少于100万字,六年制不少于150万字。”将上面的两段话综合,《新大纲》对阅读教学的要求,大致可以概括为两条:第一,目标要求。这一要求又分成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对“质”的要求,即对程度适合的文章(这里主要是指课文)要“能理解主要内容,体会思想感情,领悟写作的一些方法,注意积累语言材料”;二是对“量”的要求,即要求五年制的小学生课外阅读总量不少于100万字,六年制的小学生阅读总量不少于150万字。第二,手段要求。阅读的主要手段是朗读和默读。朗读要做到“能用普通话正确、流利、有感情地朗读课文”;默读则要求有一定速度。一言以蔽之,阅读教学要通过学生自身的、大量的阅读实践(包括朗读与默读)去理解、去体会、去领悟、去积累。

《新大纲》何出此言呢?我们不妨从人的大脑是怎样实现阅读与理解的话题说起。思维科学家张光鉴先生告诉我们:当环境和问题作用于感觉器官而产生的信息输入后,大脑就必然要和以前记忆中的知识信息组块,即“相似块”,在以相似性为基础的某种模式上进行相互激活、相互联系。而这种在相互联系中被自动激活的“新相似块”,就是表象、情感以及初步认知行为产生的基础。与之同时,那些被激活了的信息,在总期望和目标的引导下,经过大脑内部反应器、控制器的相互配合,就能达到最后的认识。(以上请参看张光鉴先生撰写的《内隐认知的快速反应研究》)比如小学生原本对“小熊生病了,住进了医院。小伙伴们都来看望他”这两句话不理解。但如果在他们的头脑中早已存有“生病住院”以及“看望病人”这些“相似块”(这里所说的“相似块”也就是认知语言学中极为看重的“身体体验”)的话,那么,只要通过对课文的阅读,把这两句以文字形式出现的话语送入大脑,大脑就会把与之相似的原有的“相似块”自动激活并与之匹配,以完成对这两句话的理解。因此,所谓阅读,说到底,它是在阅读者自身先天禀赋的基础上(这也就是美国著名语言学家乔姆斯基为之惊叹不已的“人的思维特性使得每一个孩子能够习得一种复杂的和具有高度表达力的人类语言”),在相似的条件与环境(这其中包括识字的基础,程度适宜的读物,早已存贮在大脑中的经验模块等)下,通过自己的阅读实践而获得的经验的积累。既然“经验积累”是阅读的根本机制,因此,它就不能单靠别人的“告诉”,或纯理性的分析来完成。它必然依赖于主体的亲身实践,并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地感知、领悟、内化、积淀。所以,《新大纲》提出的“理解”、“体会”、“领悟”,以及阅读教学中应重视朗读、默读的要求,实质上是从另外的角度对阅读的本质机理和最基本的手段进行科学的认定与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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