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赋得古原草送别》是一曲野草颂,进而是生命的颂歌。是白居易未满16岁时在考场上所作,当时有要求题目前面两个字需用“赋得”二字。诗的前四句侧表现野草生命的历时之美;后四句侧重表现其共时之美。此诗通过对古原上野草的描绘,抒发送别友人时的依依惜别之情。它可以看成是一曲野草颂,进而是生命的颂歌。诗的前四句侧重表现野草生命的历时之美,后四句侧重表现其共时之美。全诗章法谨严,用语自然流畅,对仗工整,写景抒情水乳交融,意境浑成,是“赋得体”中的绝唱。

本诗又题《草》,此诗作于贞元三年(787),作者时年十六。诗是应考的习作。按科场考试规矩,凡指定、限定的诗题,题目前须加“赋得”二字,作法与咏物相类,须缴清题意,起承转合要分明,对仗要精工,全篇要空灵浑成,方称得体。束缚如此之严,故此体向少佳作。据载,作者这年始自江南入京,谒名士顾况时投献的诗文中即有此作。起初,顾况看着这年轻士子说:“米价方贵,居亦弗易。”虽是拿居易的名字打趣,却也有言外之意,说京城不好混饭吃。及读至“野火烧不尽”二句,不禁大为嗟赏,道:“道得个语,居亦易矣。”并广为延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