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应该有怎样的发展?幼儿园究竟该为孩子做些什么?如何做才更有利于孩子的发展?这些令幼教工作者和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关心的问题,在上海市学前教育第—二期课程改革中逐渐变得明朗、清晰起来。2004年10月,市教委颁发了《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试行稿)》(以下简称《指南》),它将近年来幼教实践中行之有效的教育观念、方法、措施等以文件的形式固定下来,通过“政府意志”引领、指导、规范幼教课程实践。《指南》是幼儿园课程改革的一个指导性文件,将为上海幼教新世纪的发展构筑坚实的基础。

一、以幼儿发展为本的课程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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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教育课程的基本理念是以幼儿发展为本。课程应满足每个幼儿对安全与健康、关爱与尊重的基本需要,并为幼儿:提供平等的学习和发展机会;课程应与幼儿阶段的学习特点与身心:发展水平柑适应,激发幼儿积极、主动地学习;课程应尊重幼儿学习和发展的个体差异,体现个别化教育。——《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

从以上内容可以看出,“以幼儿发展为本”体现了三个基本内涵,其一是教育指向所有幼儿的身心健康,所谓“有教无类”,充分体现现代教育理念下的教育民主。其二是教育要以幼儿的学习特点和发展水平为根本依据,尊重儿童的学习大纲,体现学前教育的儿童化理念。其三是教育要尊重儿童学习和发展的个体差异,进行个别化教育,真正让每个孩子拥有最好的人生开端。这样的课程理念具有—定超前性,体现了国家《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精神及国内外学前教育改革方向。

二、以促进幼儿和谐发展为取向的课程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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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所有幼儿在原有水平上全面和谐发展是学前教育工作的目标,因此要从生活习惯、规则意识、学习能力、情感与自我意识、审美情趣等方面为幼儿终身发展奠定必要的基础,阿时也要为幼儿适应不断发展的社会所需要的能力奠定最初的基础。——《上海市学前教育课程指南》

课程的具体目标是:

1.初步了解并遵守共同生活所必需的规则,体验并认识人与人相互关爱与协作的重要和快乐。

2.初步形成文明卫生的生活态度和习惯,独立自信地做力所能及的事,有初步的责任感。

3.积极活动,增强体质,提高运动能力和行动的安全性。

4.亲近自然,接触社会,初步了解人与环境的依存关系,有认识和探索的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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