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在第1讲中介绍了加、减法的运算律和性质,利用它们可以简化一些加、减法算式的计算。本讲将介绍在巧算中常用的一些乘、除法的运算律和性质,其目的也是使一些乘、除法计算得到简化。

1.乘法的运算律

乘法交换律:两个数相乘,交换两个数的位置,其积不变。即

a×b=b×a。

其中,a,b为任意数。

例如,35×120=120×35=4200。

乘法结合律:三个数相乘,可以先把前两个数相乘后,再与后一个数相乘,或先把后两个数相乘后,再与前一个数相乘,积不变。即

a×b×c=(a×b)×c=a×(b×c)。

注意:

(1)这两个运算律中数的个数可以推广到更多个的情形。即多个数连乘中,可以任意交换其中各数的位置,积不变;多个数连乘中,可以任意先把几个数结合起来相乘后,再与其它数相乘,积不变。

(2)这两个运算律常一起并用。例如,并用的结果有

a×b×c=b×(a×c)等。

例1计算下列各题:

(1)17×4×25; (2)125×19×8;

(3)125×72; (4)25×125×16。

分析:由于25×4=100,125×8=1000,125×4=500,运用乘法交换律和结合律,在计算中尽量先把25与4、把125与8或4结合起来相乘后,再与其它数相乘,以简化计算。

解:

(2)125×19×8

=(125×8)×19

=1000×19

=19000;

(3)125×72

=125×(8×9)

=(125×8)×9

=1000×9

=9000;

(4)25×125×16或

=25×125×2×8

=(25×2)×(125×8)

=50×1000

=50000,

25×125×16

=25×125×4×4

=(25×4)×(125×4)

=100×500

=50000。

乘法分配律:两个数之和(或差)与一数相乘,可用此数先分别乘和(或差)中的各数,然后再把这两个积相加(或减)。即

(a+b)×c=a×c+b×c,

(a-b)×c=a×c-b×c。

例2计算下列各题:

(1)125×(40+8); (2)(100-4)×25;

(3)2004×25; (4)125×792。

解:

(1)125×(40+8)

=125×40+125×8

=5000+1000

=6000;

(2)(100-4)×25

=100×25-4×25

=2500-100

=2400;

(3)2004×25

=(2000+4)×25

=2000×25+4×25

=50000+100

=50100;

(4)125×792

=125×(800-8)

=125×800-125×8

=(125×8)×100-1000

=1000×100-1000

=1000×(100-1)

=99000。

2.除法的运算律和性质

商不变性质:被除数和除数乘(或除)以同一个非零数,其商不变。即

a÷b=(a×n)÷(b×n)(n≠0)

=(a÷m)÷(b÷m)(m≠0)

例3计算:

(1)425÷25;(2)3640÷70。

解:

(1)425÷25

=(425×4)÷(25×4)

=1700÷100

=17;

(2)3640÷70

=(3640÷10)÷(70÷10)

=364÷7

=52。

(2)两数之和(或差)除以一个数,可以用这两个数分别除以那个数,然后再求两个商的和(或差)。即

(a±b)÷c=a÷c±b÷c。

例如,(8+4)÷2=8÷2+4÷2,

(9-6)÷3=9÷3-6÷3。

此性质可以推广到多个数之和(或差)的情形。例如

(1000-688-136)÷8

=1000÷8-688÷8-136÷8

=125-86-17=22。

(3)在连除中,可以交换除数的位置,商不变。即

a÷b÷c=a÷c÷b。

在这个性质中,除数的个数可以推广到更多个的情形。例如,

168÷7÷4÷3=168÷3÷4÷7=……

例4计算下列各题:

(1)(182+325)÷13;

(2)(2046-1059-735)÷3;

(3)775÷25;

(4)2275÷13÷5。

解:(1)(182+325)÷13

=182÷13+325÷13

=14+25

=39;

(2)(2046-1059-735)÷3

=2046÷3-1059÷3-735÷3

=682-353-245

=84;

(3)775÷25

=(700+75)÷25

=700÷25+75÷25

=28+3=31;

(4)2275÷13÷5

=2275÷5÷13

=455÷13

=35。

3.乘、除法混合运算的性质

(1)在乘、除混合运算中,被乘数、乘数或除数可以连同运算符号一起交换位置。例如,

a×b÷c=a÷c×b=b÷c×a。

(2)在乘、除混合运算中,去掉或添加括号的规则去括号情形:

括号前是“×”时,去括号后,括号内的乘、除符号不变。即

a×(b×c)=a×b×c,

a×(b÷c)=a×b÷c。

括号前是“÷”时,去括号后,括号内的“×”变为“÷”,“÷”变为“×”。即

a÷(b×c)=a÷b÷c,

a÷(b÷c)=a÷b×c。

添加括号情形:

加括号时,括号前是“×”时,原符号不变;括号前是“÷”时,原符号“×”变为“÷”,“÷”变为“×”。即

a×b×c=a×(b×c),

a×b÷c=a×(b÷c),

a÷b÷c=a÷(b×c),

a÷b×c=a÷(b÷c)。

(3)两个数之积除以两个数之积,可以分别相除后再相乘。即

(a×b)÷(c×d)

=(a÷c )×(b÷d)

=(a÷d)×(b÷c)。

上面的三个性质都可以推广到多个数的情形。

例5计算下列各题:

(1)136×5÷8

=136÷8×5

=17×5=85;

(2)4032÷(8×9)

=4032÷8÷9

=504÷9=56;

(3)125×(16÷10)

=125×16÷10

=256×4

(4)2560÷(10÷4)

=2560÷10×4

=1024;

(5)2460÷5÷2

=2460÷(5×2)

=2460÷10

=246;

(6)527×15÷5

=527×(15÷5)

=527×3

=1581;

(7)(54×24)÷(9×4)

=(54÷9)×(24÷4)

= 6×6=36。

练习20

用简便方法计算下列各题。

1.(1)12×4×25;(2)125×13×8;(3)125×56;(4)25×32×125。

2.(1)125×(80+4);(2)(100-8)×25;(3)180×125;(4)125×88。

3.(1)1375÷25;(2)12880÷230。

4.(1)(128+1088)÷8;

(2)(1040-324-528)÷4;

(3)1125÷125;

(4)4505÷17÷5。

5.(1)384×12÷8;

(2)2352÷(7×8);

(3)1200×(4÷12);

(4)1250÷(10÷8);

(5)2250÷75÷3;

(6)636×35÷7;

(7)(126×56)÷(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