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形象美

学校的教育内容,无论是自然科学知识,还是社会科学知识,都是客观物质的反映,具有鲜明的形象性。所谓教学语言的形象美就是教师在教学活动中通过具体描绘、陈述这些客观事物的形象,充分显示它们的形象美。心理学研究表明,少年儿童喜欢用具体事物的形象或表象进行思维,用形式、声音、色彩和感觉进行思维。教学语言美就充分显示各个学科教学内容中蕴含的形象美。当然,形象并不等于形式,而是形式和内容的辩证统一,形式中的每一点、每一线、每一声、每一色,都与内容意义相关,形象就是事物外在形式与内在的内容的统一。教学语言形象美的意义,就在于教学内容的目的性和形式的规律性的统一。只有充分展示教学内容的目的性的教学语言,才具有强烈的教育功能;只有充分反映形式的规律性的教学语言,才具有更大的审美意义。

教学语言的形象美,是教师审美心理、审美情趣、审美理想物化的产物。它要求教师一方面对所教学科知识有深刻的理解、把握、想象和体验,以便准确、鲜明、生动地再现事物的形象;另一方面,还要求教师根据自己对教材的具体感受、想象和体验,依据形象思维的规律,选择和加工语言材料,增强语言的形象性和感染力。教学语言的形象美,既排斥语言的生硬、呆板,也与语言的枯燥、难涩不相融,它要求强化语言的视、听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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