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事故医学应急历来就受到国家的高度重视,积极贯彻核事故应急工作方针和预防为主的卫生工作方针,加强预防控制核事故健康教育是核事故医学应急的必然要求。

一、核事故卫生应急救援的特点

核事故可严重影响人们的心理和身体健康,可破坏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秩序,在政治方面造成严重的冲击和破坏,可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由它造成的公众社会心理影响所引起的健康危害和在政治、经济等方面的损失,远比核辐射所致的直接危害和造成的损失要大。

核事故卫生应急救援工作是在严重核事故、有大量放射性物质泄漏的特定条件下实施的,其主要任务是确保放射性污染区公众和救援人员免受损伤或将损害降低到最低限度。它包括放射损伤预防(卫生防护)和一般疾病的预防。保护公众和救治伤员是核事故卫生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一切工作均围绕着此基本任务。保护公众既包括对可能受到影响的广大居民和应急人员采取有效的应急防护措施,也包括撤离过程和撤离后对居民采取适当的医学保障,对辐射的后果进行医学调查与评价;救治伤员既包括对不同类型、不同程度的放射损伤及其它损伤进行救治,也包括对受照程度进行评定和医学观察。公众的宣传教育、心理咨询和心理影响的消除也是卫生应急的重要任务之一。

(一)人员承受精神压力,易发生心理障碍。灾难性核辐射事故除可能造成部分人员伤亡外,对广大公众还可产生严重的心理影响和效应,这也是核事故应急救援中的一个突出问题。由于核事故发生突然,发展迅速,既有可能引起急性放射损伤,又存在一定的潜在危害,沾染区的公众有时需暂时避迁,甚至迁往它处,重新定居。因此,人员思想顾虑多,心理负担重,易发生紧张、焦虑、恐惧和惊骇等心理效应,若处理不当,甚至会影响生产、生活及救援工作的正常进行。

(二)有害因素特殊,卫生防病难度大。核事故时的辐射、照射方式和途径复杂,既可发生不同程度的放射影响或损伤(包括全身外照射,体表照射和体内放射性污染),也可发生各种非放射损伤(如烧伤及创伤),还可导致一般疾病的增加。因此,在搞好卫生防病的同时,还应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结合实际抓好近、远期防病预测。

(三)生活环境恶劣,易发生各类疾病。核事故发生后,针对其放射性物质释放和对人员、环境辐射效应的不同特点,需严密组织防护,使公众避免或减轻辐射伤害,保证健康和安全,短时间内需将大量公众转移到指定区域的村、镇或临时搭建的工棚和帐篷中,人员居住密集,缺乏食品、生活用水以及日常生活用品,客观上使疫情变得复杂,疾病感染频度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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