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重对教材的解读,优化课堂教学的预设。

教材透,则教法秀。教材钻研透彻了,什么法都有了。我们要认真阅读教材,研究教材,深入钻研教材,了解教材的体系,把握教材的深度、广度、地位和作用,掌握教材的重难点和教学目标,选择与之相适应的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做到“心中有书”。

二、强化目标意识,克服“三个一样”。

作为教学,制定目标当属第一位的。因此,要想提高阅读课堂教学效率,我们必须认真学习《标准》,明确其关于阅读教学的要求,特别是三个学段阅读教学的目标要求。

反思我们的阅读课堂教学,还程度不同地存在着"三个一样"的问题。一是三个学段阅读教学的目标和方法是一样的--不管哪个学段,都是引领学生感悟课文写的什么,而不引领学生领悟文章是怎么写的;都是组织学生朗读、评析、讨论,默读和探究性的训练很少或者没有。我们要强化目标意识,强化目标达成意识。

三、高度重视语文学习方式的特殊性。

实际上,在语文新课标里,语文学习方式的改革主要并不是体现在关于“合作学习、自主学习和探究学习”的强调上。这种强调是一般性的,是各学科通用的,它们在语文教学中的适用性和适用程度也是可以商榷的。在语文新课标中,关于语文学习方式的改革主要体现在“感性学习”的强调上。虽然新课标及相关的解读文件中并没有提出这一概念,但实际上体现了这一精神。例如关于“熏陶感染”、“体验”“感悟”的强调,关于语文综合性学习的强调,关于学生兴趣、情感、个性的强调,对创造性、批判性、主动性的强调,关于语感的强调,关于语文应用能力的强调,等等,这些新概念、新观念的实质,我认为就是对语文“感性学习”特征的揭示,是对语文学习方式的特殊性的全面认同。它实际上是承认,语文课里学生的学习方式与其他课程里学生的学习方式是不同的,这种不同是根本的,是非常重要的,这种不同的主要内容是“感性化”的学习。

四、要深层次思考语文课“教什么”的问题。

目前语文课程与教学改革出现的问题,主要的,就是对“教什么”的问题在理论上的毫无建树与实践上的全面落空和严重缺失。语文课程改革的设计者、实施者、指导者,没有在自觉的理论认识上意识到“语文课程内容”这是个问题,他们认为这“不成其为一个问题”;或者虽然认为这是个问题,但认为这个问题已经解决。

在课程标准层面上,这个问题甚至根本没有列入考虑和筹划的范围。在其他学科的课程标准研制过程中,“课程内容”都是重要的组成部分,甚至是主体部分。但是《语文课程标准》中就是没有“课程内容”的描述与规定。

“语文课程内容”具体体现在教材层面上。但是语文新教材普遍缺乏“课程内容”“教学内容”意识。导致老师们在教学中把教材当作教学内容,语文课堂上疏通课文内容、纠缠课文情节的现象比比皆是。语文课教什么,这是我们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一,我们没有区分“课程内容”“教材内容”与“教学内容”的差异,我们误认为“教材内容”就是“课程内容”和“教学内容”。实际上,课程内容是课程层面的问题,它回答语文课“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问题;教材内容是教材层面的问题,它回答语文课“用什么去教”、学生“用什么来学”的问题,实际上更多的是一个教学手段的问题;教学内容是教学层面的问题,它回答语文课里“老师做什么事”、“学生开展什么活动”的问题。它们之间有勾连,但勾连的前提是区分;它们之间不能替代,替代的结果是双向取消。

第二,我们没有区分教材“原生价值”与“教学价值”,误把教材的原生价值当作了它的教学价值。所谓教材的原生价值,是指教材作为客观阅读对象为读者提供的信息价值,它是被选入课本的文章在选入课本之前即有的价值,而所谓教材的教学价值,是指教材作为教学材料为学生提供的如何处理信息的价值,它是这些文章被选入课本之后才具有的价值。不管是课程内容还是教材内容还是教学内容,我们关注的,主要应该是它的教学价值。而教学价值,是隐藏在教材的原生价值之后的,是需要开发的,是生成的。文选的提供,并不意味着自动解决课程内容、教材内容和教学内容问题。我们在这两个问题上,都走向了岔路:误把教材内容当作课程内容、当作教学内容;误把教材的原生价值当作它的教学价值。

挖掘教材的教学价值,解决语文课“教什么”的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我个人觉得语文课的教学内容应该是:带着课标,走进教材,根据课程目标,制订课时目标;挖掘文本的教学价值,引导学生感受语言、品味语言、积累语言、运用语言,习得语感,创造学生高品位的的语感;同时,让学生在这一过程中积极主动地参与听、说、读、写等言语实践,培养学生识、写、读、背、作、说、习7个方面的习惯和能力;学习文本本身包含的字、词、句、篇、句式、段式、立意、表达等方面的知识。说得简洁一些,就是教语文知识,练语文技能。

总之,我们的语文教学要给学生创造一种精神、智慧、能力、习惯。这是语文老师的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