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祷雨于桑林,据《艺文类聚》一二引《帝王世纪》是“祷于桑林之社”,可见桑林就是桑林之社。这个“社”字很重要。为什么祷雨必须于桑林之社呢?

据《吕氏春秋》高诱注说:“桑林,桑山之林,能兴云作雨也。”《淮南子》高诱注也说:“桑山之林,能兴云作雨,故祷之。”上引《左传》昭公十六年说: “有事于桑山,斩其木,不雨。”看来桑林和雨确有密切的关系。这固然有科学的道理,但是古人所以把桑林和雨联系起来,是因为“社”本是祭祀先妣神、上帝和图腾的地方。

甲骨文已有社字。1949年前曾在朝鲜半岛、辽东半岛发现的所谓“巨石文化”,就是用几块巨石堆积起来,用以祭祀。1949年后,在江苏铜山丘湾发现一处人祭遗址。据报道,这个遗址有三个时期的堆积:下层为龙山文化,上层为西周文化,中层为殷商文化。人祭遗址属于殷商文化层。整个遗址是以中部偏西的四块巨石为中心,围绕着巨石发现了人骨二十具和狗骨十二具。这四块巨石都是未经人工的自然石块,形状不规则,竖立土中。中心点的一块,南北西各一块,中间的一块最大,略呈方柱形状。考古学者认为就是殷商时期的社祭,是很有理由的。但是这样的巨石未必到处都有,所以有的地方只筑土为坛,而其四周或一旁必有林木,或桑林,或松柏,或枌榆,因地而异,未必都是一样《论语·八佾》记载:哀公问社于宰我,宰我对曰:“夏后氏以松,殷人以柏,周人以栗,曰:“使民战栗。”这显然是信口胡说,孔子知其不然,故责备宰我说:“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但是我国古代东方沿海一带,自燕、齐、鲁、鄘、卫、陈、郑以及楚诸国,都是以桑林为社,甚至可以说这一区域是桑林文化区域。

社的崇拜起源于母系时代,本来是祭祀先妣、上帝和图腾的地方。这一点,恐怕商周之际的人们也已经不甚清楚了,而在日耳相传的诗歌里却还保存着朦胧的记忆。如他们“求年”、“求雨”于方和社。方和社是略有不同的,甲骨卜辞里都是分别祭祀的。《诗·小雅·甫田》说:“以社以方,我田既臧”,《云汉》说: “祈年孔夙。方社不莫”,同样分别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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