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文化后段时期

约自公元前第四千纪前叶后段到第三千纪初前后,东北地区的原始居民处在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即红山文化后段时期。

考古学文化及居民的分布 有关这一时期的考古工作仍主要集中在东北地区南部,已发现属此时的六种考古学文化就有四种分布在这个地区。它们是:红山文化(本节中提到的红山文化一般系指红山文化后段)、小河沿文化、偏堡子文化和小珠山中层文化。另外两种是分布在长春附近的左家山三期文化和穆棱河、兴凯湖一带的新开流文化。

红山文化的居民空前活跃,其分布区域明显超出了红山文化前段的发现范围,除仍分布在西拉木伦河南北的广大地区外,南面已达锦承铁路附近①,向东远可至西辽河东流折向南流的转弯一带①。老哈河上游到努鲁儿虎山甫北两侧是该文化中心地区,那里的居民最为密集,如赤峰市市区周围曾同时存在的至少有西水泉、蜘蛛山和红山后三处遗址,其中相距最远的西水泉和蜘蛛山之间也不超过8公里。

小河沿文化主要分布区也在西拉木伦河流城,东至奈曼旗①,向南可达锦西一带②,迄今发现的小河沿文化存在时间仅相当于红山文化晚期,而后者的遗存主要是近年在努鲁儿虎山南侧陆续发现的,因此,小河沿文化和红山文化居民虽肯定有过同时并存的情况,但二者并存的空间范围及其所反映的问题都还有待进一步了解。

至于偏堡子和小珠山中层文化,现知前者的范围在辽河下游的本溪到新民之间,后者分布于丹东以西的辽东半岛地区。

考古学文化特征、阶段的划分及文化渊源 属于这时的红山文化遗存发现较多,经相当规模发掘的遗址主要集中在赤峰市和敖汉旗一带以及努鲁儿虎山南侧,较重要的有赤峰市红山后①、西水泉①、蜘蛛山②,敖汉旗三道湾子③、四棱山④,喀左县东山嘴①,凌源县城子山②、牛河梁③,阜新县胡头沟④。红山文化的陶器所反映的文化特征为:夹砂陶中除继续流行筒形罐和斜口器外,又出现了侧视如半圆状的器盖和侈口鼓腹罐;之字状压印纹无论是竖压横排还是横压竖排都十分规整,基本不见前段那种空行间隔的之字纹;许多筒形罐口沿外贴一周附加堆纹,堆纹比前一时期增厚。泥质陶数量比前段明显增加,在有的遗址中已超过夹砂陶,其器类除前段已有的外,新见器座、豆、盆、瓮、束颈垂腹罐和无底中空的筒形器等;彩陶甚为流行,与前段的红彩为主有别,此时大量见到的是黑彩,彩陶纹饰空前繁缛、多变,与前段很大的区别在于此时直线条较少,大量的是弧线组成的图案,主要有宽带或数行平行宽带、横向平行线、斜向平行线、斜向蝌蚪状平行线、横向长三角状平行线、钩形、鳞形、半月形、弧线三角、错叠三角、错叠菱形、错叠弧线宽带、红黑方格或由这些因素组成的花纹图案。

红山文化大体可分为早、晚两期:早期的折口倚形罐口呈缓折,基本没有内敛;斜口器矮壁的一侧比红山文化前段的更显低矮;泥质陶中尚缺乏豆、盆类;彩陶图案中错叠菱形纹的每一菱格横长显大于高,致使二者之比较大,呈不成熟菱格状,钩形纹的钩笔较粗,此期流形弧线三角彩陶花纹,其年代应与庙底沟文化中、晚期相当,即大体处在公元前第四千纪前叶后段到后叶前段之时。晚期折口状夹砂筒形罐的口部明显硬折,并有年敛:基本不见斜口器;泥质陶数量和种类更多,筒形器甚为流行,新见豆和盆。彩陶中错叠菱形纹每一菱格的横长与高之比缩小,呈成熟型菱格状,钩形纹的钧笔纤细,错叠三角是此时新出现的花纹。此期约当中原的半坡四期阶段,亦即公元前第四千纪末到第三千纪初左右。

这一时期红山文化的主要文化成份是对前段红山文化的一脉相承,同时也反映出与西南面黄河流域文化的联系有增无减,这主要是早期接受的庙底沟文化影响。在前一阶段,后岗一期文化的因素传播到红山文化中,其原来的风格基本未发生大的变化,说明那时的红山文化对黄河流域的文化因素往往只是照搬,但在这一时期,红山文化显示出空前的创造性,对庙底沟文化传来的因素更多的是改造和融合,将后者最活跃的成份变为适合自身发展的积极因素,因此,红山文化早期的彩陶中,经常可见与庙底沟文化有关的花纹,但绝非庙底沟式彩陶的再现,而是表现为与红山文化固有纹饰融合后的一种新的彩陶面貌。红山文化发展到晚期时,开始向周围地区扩展其文化影响。内蒙古中南部的海生不浪文化彩陶上有一定数量的锗叠菱形纹,接近红山文化晚期的成熟型菱格纹图案。如前述错叠菱形纹在红山文化中有其发生和演变的线索,应是红山文化国有因素,由此可见,海生不浪文化接受了红山文化晚期的影响。

小河沿文化经过发掘的地点有:敖汉旗白斯朗营子(属小河沿乡)⑤、石羊石虎山⑥和翁牛特旗石棚山⑦。该文化陶器特征是:夹砂陶和泥质陶比例相当。夹砂陶陶色灰黄:主要是弧壁筒形罐和盂两种器类;筒形罐器壁经过拍打,其上最常见的是交叉状细线拍印纹,也有不少素面的,口外表多贴一周附加堆纹,有的在堆纹下还安有两对短泥条,对称地贴在器壁两侧。泥质陶器有红、灰、黑三种颜色;器类有各种钵类、双耳小口鼓腹罐,盆、豆、鼓腹罐,还有数量虽少但别具特色的陶尊、器座、鸟形壶和双口壶等;外表主要是素面和彩陶,也有一定数量施红衣和烧后绘彩的,彩陶颜色有红有黑,个别还有内彩,纹饰以错向平行线或于这些线之间再加施错向半重环纹的最为多见。

小河沿文化的年代与红山文化晚期约略同时。其主要渊源目前尚难确认,但拍印线纹系华北地区前一时期已有的做法,因此,西南面的某种文化遗存对小河沿文化的形成应有重要作用;而陶尊和一些几何纹彩陶图案则表现出与本地区以前的赵宝沟文化有一定的继承性;某些器物又同红山文化早期有关;此外,见于豆座上的三角形镂孔和器座上的八角星彩陶图案,还表明它曾接受过南面大汶口文化的影响。看来,小河沿文化的产生是相当复杂的。

属偏堡子文化的遗址最早发现于新民县偏堡⑧,目前只有新民县高台山经过发掘⑨。这种文化的陶器以夹砂红褐陶为主,并有相当数量的夹滑石红褐陶,部分陶器外表施一层陶衣,常见的主体纹饰为多道泥条堆纹和几何划纹,后者中常见用复线构成二方连续的图案单元。器类主要有筒形罐、小口长腹壶和小口鼓腹罐。在太子河流域的本溪县所发现的该文化遗存面貌与新民一带的略有不同。前者代表了偏堡子文化比较典型的部分①,因而这一文化可能最先在鸭绿江下游以北的辽东山区兴起,而后逐渐扩展到辽河以西。偏堡子文化陶器中的部分几何划纹与小珠山中层文化的十分相似,这是两种文化的先民存在交流的反映。

通过对吉林农安县左家山遗址的发掘②,了解到左家山三期文化的陶器以夹蚌黄褐陶为主,泥质陶极少,不见夹砂陶,器表多为素面,有纹饰者以刻划的人字纹较为常见,器类主要是一种深长腹的筒形罐,还有钵、斜口器和支架。该文化的面貌除表现对左家山二期文化有所继承外,也反映出与东北地区的东部文化系统较多联系。

小珠山中层文化经过发掘的遗址主要有:辽宁长海县广鹿岛小珠山③、吴家村①和大连旅顺口的郭家村②。该文化陶器以夹砂褐陶为主,含滑石的陶质也占一定比重,泥质陶较少;陶器成型多用泥条盘筑,极少数黑色泥质陶器系用轮制法做成;除素面陶以外,刻划纹为主要纹饰,多见人字、叶脉、平行斜线、网格状和以复线构成的几何纹,其次为压印纹,附加堆纹和彩陶,彩陶有红、黑两种颜色,花纹与胶东半岛的紫荆山一期③大体相似;器类常见筒形罐、钵和壶、此外还有类似紫荆山一期的豆、觚、鼎、盂等器物。

小珠山中层文化可分两个发展阶段,以小珠山中层和郭家村遗址三、四层(或称郭家村下层)为早、晚两期的代表,分别相当于红山文化早期和晚期的年代,其中郭家村下层有些遗存的年代或更晚些。早期刻划纹数量很多,素面陶尚少,器类中存在三足觚形杯;晚期素面陶略多于刻划纹陶器,不见觚形杯而出现了楼空足豆等器类。小珠山中层文化主要成份是从前一时期的小珠山下层文化发展而来的,但此时与胶东半岛古文化的联系颇为密切,明显地接受了来自那里的文化影响。

新开流文化因对黑龙江密山县新开流遗址的发掘而得名④。陶器主要是夹砂筒形罐,其上盛行鱼鳞状或菱形等印纹,左家山三期文化中曾见有个别鳞状纹与此相似,可知新开流文化的年代大体也应处在这一时期。

房屋建筑 这一时期的房屋主要仍是半地穴建筑。

红山文化房址一般为方形或长方形。在偏于一侧的中部挖有灶坑,其平面近瓢形,故被称作瓢形灶。灶坑深度一般超过0.5 米,底部有两种情况,一种是“瓢把”部分的灶底略高于“瓢”的底部,这两部分坑底的联接处一般为一较缓的斜坡,有的“瓢把”之底本身即是一个长斜坡,但不拘怎样,灶底最浅处距坑口一般也都超过35厘米;另一种的“瓢把”和“瓢”的坑底同深,整个灶底处在同一平面,目前所见此类最多。常见的灶坑之坑壁不加任何处理,只是个别较大的房屋才存在于灶壁外表贴敷一层草拌泥的现象。房址的一侧穴壁中部没有向外凸出的斜坡门道,其入口处与灶坑的瓢把状火道相距很近。西水泉遗址的房屋有大小之分,小的约16平方米,大的在100平方米左右①。

目前见到的小河沿文化房址的面积一般不超过6 —7平方米。在白斯朗营子发现的四座房址为不规则椭圆形,未见门道,中部或靠近中部的红烧土面系长期烧火之处,一些房屋内尚有两个对称于房址短轴的柱坑。这样的房屋只能供一个家庭的成员起居之用,粮食等生活所需物资则应存放在别处,这些小房址周围所发现的若干坑穴,正是从属于它们的窖藏遗迹。编号为F4的房址,被一道夯土隔梁间隔成大、小二室,“小室”中置放彩陶尊和彩陶器座等特殊器物。该房址附近还发现一个口径1.9米的圆坑,坑底倒扣着一件双耳红陶罐和一件筒形罐,填土中还埋入一只狗②,此坑可能与F4的主人所进行的祭祀活动有关。

小珠山中层文化的房址均是圆角方形,面积为20平方米左右,在中部附近亦有经常烧火而形成的红烧面,四壁和中间多埋有立柱。晏家村F1展现了这种建筑的一般情况。该房屋因失火坍塌而被废弃,从倒塌的木质构件中了解到,房顶架有南北向的檩木,在檩木之上尚有一层东西向的椽木。檩木中有的是圆木,有的则是将圆木从中间劈成一半的半圆柱体,其直径一般在13 —15厘米,椽木较纲,直径为5—10厘米。在椽木之上可能直接铺抹黄泥,泥厚约20厘米。如此结实厚重的屋顶,势必要加强支撑,此房屋所发现的柱坑有二十二个,可见用于支撑的木柱确是很多的。四周墙壁处的柱坑有十五个,其余柱坑大体分布在房屋中心与四壁之间的位置,许多柱坑两两相邻挨在一起(属于这种情况的两个柱坑往往一大一小,系所埋木柱一粗一细的反映),说明出于承重的需要而专门设置了双柱,四壁的壁往之间还贴墙安装了类似篱笆的枝条编织物,其外再敷抹泥土。门道开在西北角,现存门道的地面较屋内地面高出0.35米,形成一层台阶③。从以上情况看,这座房屋的坚固性明显超过了东北地区以往的一般房址建筑。

另外,在太子河上游的山区中,还发现过曾为偏堡子文化先民居住过的洞穴。如本溪县北甸村“三角洞”,高和宽分别为4和3米,进深20米。根据遗物判断,洞内居民的生活来源可能主要是狩猎和采集④。辽东山区常见石灰岩溶洞,而在这种表面多为岩石的山地修建房屋显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此,部分主营狩猎和采集的先民仍保留了旧石器时期以来的传统,就环境条件之便而栖身于洞穴。这一古老的居住方式在该地区甚至被延用到更晚的时代。

生产经济及劳动分工 东北地区的饲养业起于何时一直不十分明朗,上述属于红山文化早期之时的吴家村F1屋内留有一只猪的遗骸,与此同时的小珠山遗址中层出土的兽骨中猪的数量仅次于鹿而多千獐等其它动物,联系到下面将提到的红山文化晚期时饲养家猎的情况,可认为这两个地点的猪都是饲养之家猪,也就是说,在开始进入红山文化后段时,东北地区南部的饲养业,至少已有了初步的经营,其发生的阶段应比这更早。

属于小珠山中层文化晚期的郭家村遗址下层出土的猪骨,经鉴定确认为是饲养的家猪⑤,而且这里的家猪个体远远超过鹿和其它狩猎对象的总和,竟占所发现动物个体总数的78%①;吴家村与此同时的遗迹中所见猪骨也多于鹿、獐等而居哺乳动物之首。该遗址并出有三件家猪形象的陶塑①:在红山文化晚期的一些祭把遗址(详后)中,亦曾发现过猪骨,其中东山嘴遗址数量较多①,当是将饲养之猪用于献祭的例证;小河沿文化的白斯朗营子遗址也出土了家猪陶塑②。凡此,均说明红山文化晚期之时东北地区南部饲养业的发达程度,与红山文化早期阶段相比,其进展步伐不能不说是个飞跃。

家猪饲养的进步过程,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农业的发展,处在这一时期东北地区南部的原始居民当已较为普遍地将农业作为主要的谋生手段。

红山文化的石锄和小河沿文化的石铲都是用于耕作的农具。和前一时期的赵宝沟文化相比,这时红山文化的石锄体积大,而且质地坚硬,如在巴林右旗那斯台出上的一件,长、宽分别为42.6和13.5厘米①石铲在前一时期基本上只见到打制的,而此时小河沿文化不仅已有磨制石铲,并且在翁牛特旗石棚山墓地中还被用作随葬品,这些石铲皆通体磨制光亮,顶宽稍窄于刃宽而略呈梯形,在靠近顶部一侧有一个对钻孔,系为固定木柄所设②。

收割工具也比前一时期普遍增多。如红山文化和小珠山中层文化都出土了一定数量的石刀,主要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梭形,背与刃部均呈凸弧状(图4—13,2),另一种是长方形或近长方形,系绳的穿孔一般有两个,多位于近背部一恻。除石刀外,用陶器残片改制的陶刀和蚌刀在小珠山中层文化中为数也很多。郭家村下层尚发现蚌镰,如Ⅱ T2 (4):3,作凹弧刃,长12.6厘米,较宽的一端钻有两个用于安柄的穿孔③。可知这时辽东半岛的。一些厚始居民有可能已开始将作物连茎带穗一起收割。这些收割工具在小珠山中层文化的吴家村和郭家村遗址中,都是数量最多的农具之一。在吴家村石斧和石铲一共只出土四件,但石刀和陶刀合计却达到二十三件:郭家村下层的石斧共有七件,各种收割工具总和则是二十四件,两个地点的收割工具分别是同遗址耕种或可能用于耕种的工具数量的5.8和3.4倍。不言而喻,这是农业生产的收获量空前增长的反映。

在上述农业发达的地区,人们对渔猎的经营仍十分重视,见于许多文化的镞、矛等狩猎工具即是例证。郭家村下层不仅有石镞和骨镞,还有牙镞和蚌镞,该遗址共发现石器三百四十一件,仅石镞就占三分之二而达到二百二十六件,其中磨制的石镞竟有一百九十件。沿海一带的小珠山中层文化常见大量贝壳,说明捕捞海产仍是该地区先民的一项重要谋生手段。

地处兴凯湖一带的新开流文化先民主要靠捕鱼为生。在新开流遗址发现十座鱼窖,一般窖内藏鱼都有数十条。出土的骨质生产工具中大部分是渔具,如鱼叉、鱼镖、鱼钩和“鱼卡”,后者做成鱼形,在水中似小鱼游动,被鱼吞食后,卡在嘴中或鳃边,此对回收系在鱼卡上的绳索,即可将鱼捕获,由此可见当时渔民的智慧和搁熟的捕鱼技巧。此外,还有织鱼网用的穿针。该文化陶器上盛行的鱼鳞状纹饰也反映出鱼类与当时人们生活的密切关系。新开流文化先民同时还从事大量的狩猎活动,并采集植物果实,但在渔猎、采集以外,却几乎不见经营农业的迹象。如前述,所发现可能主营狩猎和采集生活的还有居住在太子河上游山区里的偏堡子文化先民。象这些主营渔猎的原始居民在当时的东北地区,恐怕要比农业集团的分布更为普遍。

两性间的劳动分工很早就已存在,但直至农业初步发展的阶段,在东北地区仍缺乏说明这个问题的考古资料。由于石棚山小河沿文化墓葬的发掘,使我们能够对这一时期男女分工情况有所了解。石棚山经发掘的七十七座墓中大多数是单人墓,男性墓多随葬石铲、石镞和骨刀等农耕或狩猎工具,而女性的随葬品中属工具类的只有纺轮、骨针和骨锥等纺织、缝纫用具。从这里可以看出,当时的男子承担着农耕和狩猎这些作为生活主要来源的生产劳动,而女子则大量从事纺织、缝纫等家务或辅助性生产劳动。如果说,在种植农业发生的初期,男性还很少将其主要精力转向务农的话,那么,使男子固定在农业生产中则无疑是农业的发展已具有较高水平的一项重要标志。

新开流遗址也发现一批墓葬,随葬品含工具类的墓主有两例经过性别鉴定,皆为男性。与他们葬在一起的工具有石斧、石镞、投枪头、鱼叉、鱼卡、牙刀、两端骨器和骨匕,其中大部分应是当时经常使用的渔猎工具。看来,在主营渔猎的先民那里,主要谋生手段也是由男子所掌握的。

手工业技术 在这新的时期,手工业的各主要项目都有了进步和发展。

磨制石器比重普遍比前一时期增加,是制作石器水平进步的一个重要标志。在东北地区南部和左家山三期文化中所见磨制石器基本上都达到石器中的多数④。如果将磨盘、磨棒和砥石等可能主要是琢制而成但被用来砥、磨的工具剔除在外,则经过相当规模发掘的小珠山中层和吴家村遗址的磨制石器(指生产工具而言)分别为十四件和四十八件,均超过石器总数的一半:发掘规模较大的郭家村下层这类磨制石器共有二百六十六件,占石器总数的比例竟超过70%:就连主营渔猎的新开流文化也有部分石器经过磨制。磨制石器中用于收割的石刀和狩猎用的石镞不仅数量上比前一时期显为增多,而且也都出现了许多新的型式。在器类方面,主要是新出现了石铲。

玉器的制作此时进入了一个全新的阶段。红山文化一些祭祀遗址所出玉器,是这时期玉制品的代表作。这些玉器很多都具有穿孔,因此,大多数应是佩带在人身某个部位的物件。玉色大致有乳白、白色透明、淡绿和深绿。最常见的玉器有两种类别,一种是动物类,另一种是壁环类。动物类主要有常被称作“玉猪龙”的玉器和玉鸟、玉龟。玉猪龙作猪首龙身,蜷曲如璧或环状,首尾分界多以在璧(或环)上切开一豁口来表现,有的豁口并不完全切透而作成部分首尾相连的式样,头部刻出五官,龙身上穿有一孔。这种玉器的长度多在5—10厘米左右,但见于翁牛特旗三星他拉的一件玉猪龙也被许多人认为是属于此时的作品,其最大长度达29.5厘米,是这种玉器中体积最大的⑤;玉鸟最长不超过4厘米,常作双翅挺展的鸮形;玉龟做出隆起的背、头颈和四肢,长一般也是5厘米左右;其它动物类玉器还有玉鱼、玉蚕。壁环类即包括环和璧两种,直径最大的为12.9厘米,最小的是4厘米,一些玉璧还被做成双联或三联的型式。除上述两类外,红山文化还有玉管、玉珠和做成勾云形、箍形、斧钺形、棒形的玉器。箍形玉器突出地反映了红山文化玉器的工艺水平。这种玉器略呈扁圆筒状,中空,一端口平,一端作斜口,靠近平口一端的器壁上有两个对称分布的穿孔。最大的一件为牛河梁M4:1,长18.6、最宽处10.7、壁厚0.3—0.7厘米,内壁留有琢磨痕迹①。采出这样大的整块玉料已非易事,而加工这件玉器尚有两个难点,一是需要掏空的部分很厚(即器长18.6厘米),二是这件玉器非圆形,被掏空的部分是一个不规则的椭圆台体,这就不能仅凭一般施钻法,还需经过剔挖、锉磨等多道复杂的工序方可制成,着非掌握了精湛技艺的玉匠是不可能做到这一步的。

在骨、牙和蚌类制品方面,此时一些地区也不乏精品。如新开流文化各种式样的鱼卡和鱼镖以及钻孔的牙镞等都是以前所不曾见到的骨、牙类工具。石棚山墓葬的一位成年女性死者,左臂带有一件镶嵌蚌珠的臂环。此器系以粗麻布做底衬,再涂一层黑色胶状物,其上嵌粘两圈小蚌珠,每一圈蚌珠至少都超过三十个,蚌珠外径3、孔径1、厚0.9毫米②。即使使用金属工具,要做成这样小的蚌珠,也不会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无论是钻孔还是裁割都要格外小心,否则极易造成蚌片断裂,在当时缺乏或尚未掌握金属工具的条件下,做成此件珍品的难度就更是可想而知了,这只能凭借制作者的经验和技巧来弥补因工具落后而带来的不足。

这一时期制陶业有了长足的进步。东北地区南部的红山、小河沿和小珠山中层文化中许多陶器是由泥条盘筑成型的,郭家村下层尚见有一些轮制陶器,这是东北地区最早使用简单机械制陶的实例。小河沿文化筒形罐和盂上的交叉细线纹以及红山文化晚期的方格纹都是拍印纹饰,而郭家村下层则出现了陶拍,说明此时东北地区南部已流行用拍打和挤压的办法来紧固器壁。安置双耳的陶器在红山文化前段虽已有少量出现,但那时在含双耳器较多的小珠山下层文化中,双耳往往是在陶器上做成瘤状凸起再行穿孔的一种较原始型式,到这一时期,带有双耳的陶器不仅更为普遍,而且基本上都是宽大的桥状耳,至少在红山文化和小河沿文化中,这种桥状耳多数是将耳的上下两端做成凸榫,插入器壁后涂泥捏紧的做法,如此制作的桥状耳坚固性较强,能承重,切实可起到容器之把手和器盖之捉手的作用。

用陶窑烧制陶器在上一时期就已出现,而此时至少在东北地区南部绝大部分陶器都已采用这种方式烧制而成,因而,各文化的陶器火候普遍提高,颜色都比较纯正。敖汉旗白斯朗营子四棱山发现六座红山文化陶窑,均为横穴式,由掏洞式火膛和圆角方形或长方形的地穴式窑室组成。室内设若干窑柱,窑柱之间形成分火道,多数陶窑的窑柱系用石或上、石砌成,窑壁也砌土、石加以拦护,窑壁和窑柱的壁面上再抹一层草拌泥,连接火膛与窑室的窑门为火道最低处,这样可使进入窑室内的火力更能集中。在陶窑形制上,分作单火膛和双火膛两种,前者较多,畜室内一般设四个窑柱,形成十字形火道;双火膛连室窑做法比

图4—15四棱山的双火膛连室陶窑较先进,为两个火膛的终端共同连接一个长方形窑室,室内正对每个火膛备有两个大窑柱,在它们之间还有四个小窑柱,形成两个川字形中间夹一个十字形的分火道,窑室长2.7米、宽1米①。双火膛的设置是与这种长方形大窑室相适应的,这样可以保证整个窑室内火力强而均匀。

此时制陶工艺的进步,还反映在后面将要说明的陶器造型和彩陶艺术诸方面。

纺织业也有了很大发展,这时期在绝大部分考古学文化中都发现了纺轮,而且,很多陶纺轮已不象过去那样用陶片改制而是专门做成的。小珠山中层文化陶纺轮较多,在郭家村下层发现属于生产工具的遗物共七百六十四件,仅纺轮就达一百四十二件而接近生产工具总数的五分之一,其中只有一件是用陶器残片改制成的,其余的纺轮以大小而论,主要有两种,一种直径多在5 —6厘米左右,另一种均在4厘米以下。形态上有两面皆平而横剖面作长方形者,也有中间厚、周边薄而横剖面略呈梭形的,还有一些只是在中心圆孔的周围做得较厚,其他部位则厚薄一致。相当数量的纺轮表面尚著有刻划或压印等纹饰。小河沿文化还发现石纺轮。此时由于男子代替妇女担任了农业劳动的主要职能,妇女得以脱身专事纺织等辅助性生产劳动,这可能是纺织业获得进步的一个重要原因。

陶器和泥塑的艺术 在陶器造型上,小河沿文化出现了一些值得称道的精品。石棚山墓葬中的M67:2为一件鸟形壶,壶口被制成张嘴待食的鸟首,呈引颈啼叫状,颈部绘一圈黑彩带,头顶中部也画一道黑彩,两眼按成凹坑,以黑彩点睛,眼周围用黑彩勾勒,笔调简朴,无论从正面还是从后面观察,都使人获得乌头的形象,短尾上有七个小孔,可能原来插有羽毛;M36:1系侈口鼓腹彩陶盆,其上腹处塑着一只可充作鋬手的翘尾小狗;石棚山和石羊石虎山的墓葬都出有一种双口壶,在壶身上接出一对长颈,形态十分别致,其中石棚山M76:5的双口均呈弧斜状,口沿里高外低,两长颈之间的壶体顶部尚开有一圆口,系这类陶壶中最为奇特者①。

此时的彩陶堪称陶器装饰之冠,其时代特征主要表现在花纹的繁缚、装饰的效果和多彩兼施这三个方面。红山文化前段的彩陶花纹主要是直线条的平行线几何纹,而进入红山文化后段,由于融合了庙底沟文化彩陶图案因素,致使以弧线为主体的花纹空前繁盛起来,母题图案多种多样,取材广泛,甚至将自身固有的之字纹也纳入彩陶构图中,从而创造出红黑相间的错叠菱形纹②。小河沿文化则还见到表现动物题材的彩陶纹饰。

红山文化前段的彩陶多施于钵的口沿外表,因此,那时的彩陶效果只是局部装饰,花纹给人感觉并不是整个陶器的重点,而是附属于陶器的一种陪衬。但到红山文化后段;这种情况发生了质变,彩陶花纹在陶器上所占面积普遍加大,象束颈垂腹罐上的鳞纹,小口双耳罐上的错叠菱形纹,这些令人夺目的彩陶图案显然已成为整个陶器上最突出的部分,一改过去那种局部装饰而给人以着重渲染的感觉。尤其是红山文化祭祀遗址中常见的彩陶筒形器①,往往全身上下布满花纹,同时也存在一面著纹另一面素地而有正背面之分的现象。因此,这些筒形器的制作在很大程度上与人们表现花纹之需要有关。类似的情况在彩陶钵中反映也十分明显,这时出现了许多上腹直而高的折腹钵,折腹以上的器表满饰平行长三角或措叠菱形等彩陶花纹,事实上,其折腹以上的部分正是由前一时期钵的口沿发展而来,此时之所以不再因袭过去的矮口沿而做成加高的上腹,自然有依时间推移引起造型变化的一面,但也不妨看作是为了适应在其外表绘制上述彩陶纹饰的需要①。可见,红山文化后段彩陶的表现效果,有许多已不能简单地理解为用花纹来装饰陶器,而是借用陶器之形体来反映花纹图案,这不正是典型意义上的彩陶艺术吗?

多彩兼施也是此时的新创。白斯朗营子出上的小河沿文化陶尊F4:1 与器座F4:2可算是这方面的代表作。尊的外表先施白色陶农,于其上再绘红彩几何图案,最后再以黑彩勾边。尊腹下半部无纹,将尊置于器座之上,则器座口沿恰在尊腹无纹部分的上线之处,使其几何状彩陶花纹与尊腹的花纹正好衔接;构成一幅完整的图案;尊与器座的主体纹饰都呈等分器表的四个单元,尊的每单元母题是对称的三角和折尺、斜线组成的几何纹,器座每单元母题为八角星图案①。

此外,在石棚山发现的小河沿文化陶器中,见到一些刻划或画彩的特殊纹样,可能是表示某种事物的符号,M52:1筒形罐上划有若干种符号,有人认为是图象文字①。

红山、小河沿和小珠山中层文化中都出有动物或人像的泥塑。在牛河梁和东山嘴这两处红山文化祭祀遗址还发现全身的人物塑像,东山嘴的这种小型人像如TD82:5,头、足短缺,体残高5.8厘米,系一裸体孕妇立像征,发掘者并据这尊塑像其它部位的残块判定为女性②。这些人像应是得到人们崇拜的神偶,为当时东北地区乃至全国范围内罕见的艺术佳作。

墓葬及其反映的社会组织情况 经发掘属于此时的墓葬有:翁牛特旗石棚山墓地、敖汉旗石羊石虎山的一座墓葬和新开流墓葬群③。

石棚山和石羊石虎山的墓均属小河沿文化,这些墓葬都埋在高山顶坡处。石棚山共发掘七十七座墓,分属三个互有一定距离的墓区。除六座土洞墓以外,其余均是上坑竖穴结构,大多数墓只埋一人,多为仰身屈肢葬式,一般将死者用桦树皮盛裹,然后埋入墓坑,填上之前还在坑口处燃火,有的尸体骨骼亦被烧成黑色,少数墓在桦树皮上还盖有树枝。几乎每座墓都有随葬品,最常见的是罐、豆、壶(或罐、豆、钵)三种陶器,一般放在头旁或脚下的位置,除陶器外,男性一般还葬有石铲、骨刀、石镞,胸前佩项环,女性往往还有纺轮、骨针,一些女性手臂套着臂环,有的头上戴蚌珠和发夹。在这片墓地里只发现两座儿童墓,此外,有三座合葬墓、四座无头骨的墓和四座无人骨之墓,都是较为特殊的情况。合葬墓均为头向相反、下肢相对的二人仰身屈肢葬,其中一座墓的人骨经鉴定为一男一女。无头骨的墓在头骨的位置扣放一件陶罐,无人骨之墓的随葬陶器与一般墓葬无大差别,只是将陶器放在墓坑中央。

上述合葬墓中的男女二人应理解为夫妻关系,这无异于说。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至迟在此时就已经出现了。前面提到的发现于白斯朗营子的小房址至多可容纳四人,应是这种个体家庭的房屋遗迹。石棚山所揭露的墓葬被划分成三个墓区,合葬墓从属于某一墓区,由此可知,石棚山墓地所反映的是包含了个体家庭——以墓区反映的一级组织——整个墓地为代表的人们共同体这样三级组织的一个小社会。

在新开流共揭露三十一座属同一层位的新开流文化墓葬。其中一次葬的单人墓共有十座,余皆二次葬。一次葬的墓在发掘区内相对均匀地分布成八处,除有三座墓集中在一处以外,其余各处均只有一座墓,二次葬的墓则都分布在这些墓之间,且多数都明显地靠近某个一次葬墓,有些紧挨在一次葬的墓边上,个别二次葬人骨甚至就摆放在一次葬者的墓穴中。可知目前得到揭露的这群墓葬基本上是以上述八处一次葬者为中心,再分别埋入若干个二次葬者在他们的附近,也就是说,这三十一座墓可分割成占据不同空间的八个墓组。

一次葬者的墓坑皆为长方形土坑竖穴,经过性别鉴定的墓主均为男性,呈仰身直肢或屈肢状。除与一次葬的墓主同穴者外,其余二次葬者的墓坑多是接近圆形或圆角方形的竖穴,二次葬的墓一般只葬一人,二人和四人合葬的各有两座,三人的有一座,这些多人合葬墓一般都将死者的尸骨分开安放,实行二次葬的死者中有男有女。所有墓穴都未发现葬具的迹象。为数一半的墓穴中无随葬品,具有随葬品的墓穴一般也只有几件石器、骨器或一、二件陶罐,或再有一件小型装饰品。但M3、M6和M7这三座一次葬的墓随葬品特别丰富,均有陶罐和数量较多的石器、骨器,且有野猪牙、蚌壳等物,其中两座还出有鳖腹骨。随葬品最多的K6有陶、石、骨器共三十五件、残石器和残骨器共七件,装饰品二件,猪、狗、鹿、鹰的牙或角十四件,鳖腹骨九件,还有许多石器半成品和牙料。这三座墓的死者均为男性,M7的墓主年龄不详,余皆步入老年。

从以上情况来看,这批墓葬有两点值得注意,一是以一次葬男性死者为中心构成的墓组,二是随葬品较为丰富的墓主亦均为男性。通过这两种现象可以认识到,新开流文化的原始居民中男性社会地位往往高于女性,这显然是父系社会的典型特征。

石棚山墓地和新开流墓葬群向我们揭示了在红山文化后段时期,东北地区许多地方都已产生了一夫一妻制的个体家庭,并处在男性得到尊重的父系社会中。

宗教的发展与文明的起源 红山文化祭祀遗址集中地反映了此时原始宗教的发展情况。这种祭祀遗址目前发现四处,即阜新县胡头沟、凌源县城子山和跨凌源、建平两县的牛河梁以及喀左县东山嘴,都在努鲁儿虎山南侧一线,其时代均属红山文化晚期。它们的共同特征是:都存在类似“坛”的祭祀建筑,并于坛内或坛旁有埋人现象,祭祀用的泥质彩陶筒形器等特殊陶器和动物类、璧环类等王器是这些遗址特有的器物。这四处遗址按规模之大小可归纳为三类。

城子山和胡头沟系这些遗址中最小的一类。前者座落在山顶,后者位于临河的圆土丘上,所在之处均是周围地貌中的一个高点。根据胡头沟残存的遗迹,可大致了解原始居民建造此遗址的情况:先在丘顶挖一个墓坑,内用石板砌成椁,按仰身直肢的摆法埋入一死者,死者身上或椁内有玉龟、玉鸮、璧、环等多件玉器。再以死者为中心按6.5 米左右的半径置放一圈彩陶筒形器碎片,于这圈碎陶片之上建成一个石围圈,石围圈的两端并不闭合,一端延伸到圈外,恰似围圈的人口处,延伸在圈外的石块下既有碎陶片,又有一排立置而完整的彩陶筒形器,这处石围圈即是上面提到的类似坛的建筑。此后,在围圈内又散放大量彩陶筒形器碎片,这些碎陶片很可能是在这处基址建成以后人们多次来此活动时撒下的。似此,就应将石围圈理解为一个供人们举行祭祀仪式的固定场所。圈外尚建有一座石椁墓,内以石板隔成五室,每室大约只埋一人。看来,围圈中心的死者和圈外的这些死者都与祭祀有关,但究竟是什么样的关系尚不清楚。

东山嘴遗址的规模大于上述两处。遗址位于三面环山,一面临河的突起台地上,其主体建筑为一方形和一圆形的坛状基址,基址周围都砌有石块。由于这里曾是人们长时间进行祭祀活动的场所,因此,存在若干个不同时期的方形或圆形基址。但不论是方形还是圆形,它们的面积和位置变化都不是很大,方形基址最大的约有100平方米,圆形基址的直径在3.5—4.1米之间,从方形基址到圆形基址的最近距离为15米。在这范围内,还发现一个被埋葬的死者,发掘者认为这个死者与上述这些建筑的祭祀性质有关。这处遗址出土许多遗物,其中大量的猪骨和一些鹿骨应是献祭用牲,陶器中主要是彩陶筒形器和彩陶双腹盆等用于祭祀的特殊陶器,还出有双龙首玻形玉饰和用绿松石做成的鸮,也有石器等生产工具。最引人注意的是一批泥塑人像(详前),有的学者认为这些塑像即是人们在该遗址进行祭祀的主要对象——“地母”之神①。

红山文化祭祀遗址中规模最大的是牛河梁“庙、坛、冢”群体建筑。根据目前的发现,这处群体建筑的中心是“女神庙”,围绕它分布着许多处“积石冢群”,属于这个群体的遗迹大约广布在5公里见方的范围内②。女神庙位于一缓坡顶部,其北侧有一块100多米见方的平台,地表散布陶片等遗物。女神庙的主体为一长18.4米的多室半地穴建筑,墙蟹上画有彩绘。内出大小不一的人体和动物泥塑(泥塑情况详前),还有祭祀专用的特殊陶器。这些人体塑像应是这处遗址群的主要祭祀对象,人们习称为“女神”,但究竟是自然之神还是祖先之神的偶像,则还存在不同的意见③。

积石冢群只有一处经过较大规模的发掘,内含呈东西向一字排开的四个“积石家”,其范围长约110 余米,西数第二个积石家(z2)为一边长18米左右的砌石方形围墙,中心处是一个边长3.6米的方形石椁,椁内物品多已不存;其东面的积石家(z3)主体系呈同心圆布局的三圈石桩,内圈和外圈的直径分别为11和22米,内圈位置最高,中圈次之,外圈最矮,恰似一座三层递收的圆坛,坛上有积石和彩陶筒形器碎片:最西面的积石家(Z1)状如内外两道石墙的方形或长方形结构,墙内存有积石和彩陶筒形器或其残片,内墙以南现已发掘出十五座用石板或石块堆砌成的石椁墓,椁内死者有一人,也有多人的,有一次葬,也有二次葬的,有的石椁内尚见玉猪龙等玉器,有的则一无所有。处在积石冢群中间的是Z2、Z3这两个方形和圆形的坛状积石建筑,这与东山嘴遗址的情况有着某种共性,亦应为人们进行祭祀的场所。

如果其余大部分积石冢群都具有类似用途的话,那么,牛河梁遗址群在某种意义上就应被看作是由作为祭祀中心的女神庙和分布在周围的许多祭坛组成的有机结合体,女神庙中的人像是她周围许多个祭坛上的祭祀者共同尊奉并定期祭把的女神。

上述遗址常见的玉器中最令人关注的是玉猎龙。上一节已提到猎与红山文化先民的密切关系,将猪首安上龙身,说明它是被人们抽象了的神化动物。牛河梁女神庙的位置恰恰选在遥对形似猪首的高山之处,也正反映了人们把建庙这一崇高的行动看作是受到猪神的驱使。可以认为,猪龙即是龙的一种起源形态。据此,对龙的信仰至少可追溯到红山文化之时。

胡头沟、东山嘴、牛河梁这三种不同规模祭祀遗址的存在,以及猪龙在人们观念中的支配地位,都反映出红山文化后段之时,该文化原始居民的宗教信仰已发展到了一个很高的阶段。

象胡头沟那样只有一个石围圈的祭祀址,很可能是属于一个村落或村落群的祭祀遗迹;东山嘴祭祀址不仅规模更大,且存在女神塑像,故规格比胡头沟要高些,应该是统一若干个村落群的组织中心的祭祀场所;而牛河梁遗址的规模和高大的女神像,说明这一祭祀址的规格又远在东山嘴之上。因此,在这里进行祭祀的应是范围更广的原始居民或他们的代表者,换言之,牛河梁祭祀中心应是红山文化相当大的部分地区居民的聚集处,女神庙中的女神至少是统治着这部分居民意识观念的神权代表。如果在现实生活中没有多层次的组织机构,是不能保证这个神权在相当广的地区内得到一致维护和崇奉的,因此可以说,这时在红山文化内部已逐渐孕育出与文明社会一些特征相近的若干因素,致使红山文化后段晚期已有些不同于一般的氏族社会,而较以前发生了幅度很大的变化。

事实上,前面提到的一夫一妻个体家庭之建立和父系社会的存在都已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此时的社会状况。除此之外,还有一些现象值得注意:

氏族社会一个很重要的特征是人们死后要埋在氏族公共墓地内,但牛河梁Z1 中的石椁墓显然不是当时某个村落公共墓地中的墓葬。埋在这里的死者均有石椁,有的身上还佩带精美的玉器,特别是存在多人二次葬的墓穴,从而说明这些死者主前具有某种亲属关系。凡此,都不便将Z1中的所有死者作为祭祀用牲来理解,而至少这些死者中的一部分应是当时一些村落中具有特殊身份的人物。尽管目前尚难确认他(她)们的具体身份和将他(她)们埋在这里的原因,但他(她)们死后不葬于本村落公共墓地,却被人们安置在这神圣的祭祀中心周围,则至少已在某种程度上有悖于氏族社会的埋葬原则,是对氏族社会古老制度的冲击。

红山文化的玉器常见于祭祀遗址,说明它不仅是一般的工艺品,而应有着特殊的含义。尤其象猪龙、鸦形和勾云形这些造型比较复杂的玉器,在努鲁儿虎山南侧和西拉木伦河以北均有发现,虽然两地相隔如此之远,但这些玉器的风格基本未改,形制十分相似①,说明各地原始居民在制作这些玉器时,严格地遵循着统一的规格,若不是它们在当时人们心目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不会做到如此地步的。因而这些玉器就初步具有了“礼器”的性质,它们的出现或许是以产生了某种原始礼制的社会作为背景的。

需要提及的是,见于上述祭祀遗址的神像,凡能判明性别者均为女性,对女神的尊奉,应是母权制氏族社会精神思想的遗留,这暗示了当时的社会可能距脱离母系氏族制阶段没有多远,同时,说明母权制时代也存在相当规模的宗教。因此,综合以上这些情况,宜将发生了空前变革的红山文化后段晚期称为文明的起源阶段。

努鲁儿虎山南侧的建平、凌源、喀左一带,是红山文化祭祀遗址的密集分布区,而其它地区发现较少,甚至尚无发现。故而在红山文化范围内已形成了上述三县一带的中心地区与其它地方的一般地区之间的差别。这也是社会发展到文明起源阶段的一种表现。

值红山文化后段晚期之时,燕山、熊耳山南北的北方古文化都有向南推进的趋势,这无疑是红山文化空前进步所引起的直接或间接的连锁反应①。

也就是在这一时期前后,黄河流域及其周围地区社会面貌都发生了较大变化,与东山嘴、牛河梁性质类似的较大规模宗教中心在黄河流域也不无发现,如属于此时的陇东秦安大地湾乙址①和稍晚于此时的包头阿善积石祭坛,①可见红山文化发生在此时的社会变革与以黄河流域为主体的广大北方地区的发展步伐密切相关,从某种意义上说,前者是后者的一个组成部分,都是在注进了庙底沟文化新鲜血液后,跨度较大地步入了原始文明起源的阶段。不过,红山文化这种“步入”过程却有它自身特点,总的来说,它发展到这一阶段所迈出的步伐跨度更大,跳跃性更为明显,从而以其空前的进步成就在东北地区历史发展中揭开了新的一幕。

小珠山上层文化时期及其它遗存

小珠山上层文化时期约当公元前第三千纪末前后。东北地区迄今发现确属此时的考古学文化只有分布在辽东半岛的小珠山上层文化一种。它和以郭家村下层为代表的小珠山中层文化晚期在时间上尚有一段不小的缺环。

经过发掘的小珠山上层文化遗址主要有长海县广鹿岛的小珠山、蛎碴岗和南窑,大长山岛的上马石②,新金县乔东①,大连郭家村①。这时辽东半岛原始居民的主要交往方向同过去一样,仍是和胶东半岛方面的联系。因此,在陶器反映的文化面貌上,有一部分表现为那里的文化之变体,但其主要文化成份仍可看出是上一期小珠山中层文化的延续。

小珠山上层文化的房址主要还是圆角方形半地穴式建筑。墙壁是在木质构件内外敷抹草拌泥的木骨泥墙,房顶的做法亦为木结构上加盖草拌泥。

通过对郭家村遗址的发掘,了解到此时的窖穴大为增加,如在该遗址发现四座房址,而坑穴即有四十八个,据发掘者判断,其中绝大多数为窖穴。这些坑穴的大多数都属同一层位,如果它们和房址的比例数是能够粗略地反映当时房屋与窖穴一般比例的话,那么,此时窖穴的数量确实超过了以往任何一个时期。窖穴一般是圆形,直径多在1—2米左右,有的现存深度约为1米。个别较大的窖穴发现有立柱之柱坑,说明窖穴之上还设有比较牢固的遮盖物。由此可见,人们对建置这些窖穴是十分重视的,这无非是因为窖内储藏物在人们生活中占有较重要的地位。

属于此时的小珠山上层和郭家村上层所见猪骨都很多,按个体数统计,郭家村上层发现的猪骨超过所有动物骨骼的一半②,可知当时的饲养量相当可观,这也从一个方面反映了辽东半岛自小珠山中层文化以来农业生产的稳定发展。上述两处遗址还发现鲸的骨骼,不过,这很难说明渔民已具备了捕鲸的能力,因为鲸在海岸边自然死亡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所有遗址的磨制石器都占绝对多数。如郭家村上层的磨制石器接近石器总数的90% 而超过生产工具总数的一半。其中用于收割故石刀数量较为可观,靠近顶部一侧钻孔的石斧和石铲也有一定数量的发现。磨制石锛的大量出现是以前不曾有过的现象,在郭家村,它和石刀、石斧的数量相近,而成为磨制石器中比重较大的器类,其型式多样,有一种锛分成上下面段,上段侧面厚度较小,两段之间做成折棱状,以此便于在上段安柄,这就是人们常提到的有段石锛,在东南沿海地区的原始文化中常可见到。石铸的情况说明此时的木作较以前有了很大进展。

日用陶器种类繁多,应和人们生活需求的增加有关,比如新出现的陶甑,即是当时蒸食有所流行的例证。磨光泥质黑陶占相当比重,尤其是这里面还出现了一种胎薄不过1—2毫米的“蛋壳陶”,这种精美的工艺品原是龙山文化先民的发明创造,可能此时辽东半岛的陶工通过交流,也逐渐地掌握了这一技巧。另外,轮制陶器的种类和数量也都比以前明显尾多。总之,小珠山上层文化先民在各种主要生产项目的发展上都达到了一个崭新的水平。

在郭家村遗址东北面约1 公里的山脊上(即将军山和老铁山)曾发现几十座属于小珠山上层文化的积石墓。这些墓均用石块砌筑成近长方或方形,其长一般为7—20米,内分筑数量不等的长方形墓室,各墓室在墓中排成一列或多列,室顶往往用大石块覆盖。经过发掘的M1含单列的六个墓室,各室长、宽分别在1.72一2.4和0.97一 1.16米之间。人骨早已不存,仅个别墓室尚留有以日用陶器为主的随葬品。发掘者推测这些积石墓可能就是居于郭家村遗址的小珠山上层文化先民的公共墓地③。类似的积石墓在大连营城子的四平山也有发现①。

除上述各考古学文化外,在东北其它地区涉及新石器时代遗存的考古工作仅限于调查或少量的发掘,故关于这些地区的文化面貌等问题尚有待了解。其中经过发掘的可能属于新石器时代的文化遗存大约有以下四处:即地处嫩江沿岸伪昂昂溪附近的墓葬②、白城市西郊的五座墓葬③、大责县的傲包山三五墓葬①和三十年代在延吉县小营子所发现的一批墓葬①。除昂昂溪外,其它几处墓葬都缺乏陶器,但随葬包括渔猎工具在内的数量可观的骨器则是这几处墓葬的共同点,从而说明这些遗存所代表的先民集团曾过着主营渔猎的生活。

另外,需要指出的是,目前除小珠山上层文化外,在东北其它地区尚缺乏确属晚于江山文化后段的原始时期遗存的发现,这主要是有待工作的问题。不过,东北地区西南部在红山文化显示出文明的起源之后,确实存在一个较大的“空白”阶段。当然,在这阶段内该地区决非无人活动,但不拘怎样,红山文化后段一经结束,昔日繁荣、动荡的社会局面骤然消失,则是可以确认的。看来,在进入公元前第三千纪初以后,东北地区西南部的原始居民发生了较大的变迁和分化,也许就此走上了一种新的发展道路,而等待着我们去追寻和探索。

⑤ 上海布文物管理委员会:《上海马桥遗址第一、二次发掘》,《考古学报》1978 年第1期。

① J.K.Murray:《Ncolithic Chinese Jades in the Freer Gallery of Art》,Oricntation,1983.12。

① 刘大白:《文字学概论》,1983年。

② 夏鼐:《中国文明的起源》,文物出版社,1985年。

① 摩尔根:《古代社会》,第536页,商务印书馆。

① 确切地说,应将这种施纹方法称作戳印,目令考古界习称为“压印”,故暂从之。以下提到的压印纹皆指此。

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豪古敖汉旗兴隆洼遗址发扬简报》,《考古》1985年第10期。

③ 李恭笃等:《一种时代偏早的原始文化类型的发现一赴辽西走廊锦县、绥中考古调查记》图三:4,图五:8,《北方文物》1986年第3期。

④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以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洼遗址发掘,简报》图五:1、3,《考古》1985年第10期。

⑤ 同②,图五:6。

⑥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图五三:12,文物出版社1984年。

①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等:《北京平谷北埝头新石器遗址调查与发掘》图五:1 《文物》1989年第8期。

① 吉林大学考古教研室:《农安左家山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9年第2期。

② 同①,图九:1、2。

③ 朱延平:《敖汉旗兴隆洼新石器时代遗址》,《中国考古学年鉴,1987》,文物出版社,1988年。

④ 杨虎:《试论兴隆洼文化及相关问题》,《中国考古学研究——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年纪念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① Jochelson:The Koryak,partⅡ,Material Culture and Social Organization,PP.452—468。

② 陈鹏主编:《动物地理学》第115页,高等教育出版社,1986年。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敖汉族兴隆洼遗址发掘简报》图七:2、5,《考古》1985年第10期。

① 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孔昭宸等,《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洼遗址植物的初步报告》,《考古》1985年第10期。

② 这类石器多以燧石等坚硬石料制成,从石核上产生石片和对成品的加工常用间接打制和压削的方法,所制成的石器一般都很细小。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敖汉旗兴隆洼遗址发掘简报》图四(该图比例尺米数标错,应分别为0、0.5和1米),《考古》1935年第10期。

② 巩启明、严文明:《从姜寨早期村落布局探讨其居民的社会组织结构》,《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1期。

③ 杨虎:《试论兴隆洼文化及相关问题》,《中国考古学研究——夏鼐先生考古五十年纪念论文集》,文物出版社,1986年。

① 尹达:《新石器时代》,三联书店,1979年。

② 东亚考古学会:《赤峰红山后》,1938年。

① 朱延平:《小山尊形器鸟鲁图试析》,《考古》,1990年第4期。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敖汉旗赵宝沟一号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8年第1期。

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敖汉旗小山遗址》,《考古》1937年第6期。

③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河北迁安安新庄新石器遗址调查和试掘》,《考古学集刊》4。

① 朱延平:《小山尊形器鸟兽图试析》,《考古》1990年第4期。

① 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巴林左旗富河沟门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64年第1期。

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年。

③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等:《北京平谷上宅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文物》 1989年第8期。

④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等:《北京平谷北埝头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与发掘》,《文 物》1989年第8期。

①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等:《河北三河县盂各庄遗址》,《考古》1988年第5期。

②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等:《北京平谷北埝头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与发掘》,图 五:1,《文物》1989年第8期。

③ 沈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沈阳新乐遗址试掘批告》,《考古学报》1978年第 4期。 沈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等:《沈阳新乐遗址第二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 1985年第2期。

① 张忠培:《吉林市郊古代遗址的文化类型》,图二,《吉林大学学报》1963年第1期。

② 吉林大学考古教研室:《农安左家山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9年第2期。

③ 辽宁省博物馆等:《长海县广鹿岛大长山岛贝丘遗址》,《考古学报》1981年第1期。

① 丹东布文化局文物普查队:《丹东市东沟县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和试掘》,《考古》1984年第1期。

② 辽宁省博物馆:《辽宁东沟大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86年第4期。

①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等:《北京平谷北埝头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与发掘》图二,《文物》1989年第8期。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敖汉旗赵宝沟一号遗址发掘简报》图一,《考古》1988年第1期。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 1984年。

②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等:《北京平谷北埝头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与发掘》图三, 《文物》1989年第8期。

③ 河北省文物管理处等:《河北三河县孟各庄遗址》图三,《考古》1983 期。

① 沈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等:《沈阳新乐遗址第二次发掘报告》图二,《考古学报》,1985年第2期。

② 沈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等:《沈阳新乐遗址第二次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5年第2期。

③ 同上。

① 现在东北地区也有与此类似的铁质工具,主要是在山地中使用。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年蒙古工作队:《内蒙古敖汉旗赵宝沟一号遗址发掘简报》图五:1,《考古》1988年第1期。

①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等:《北京平谷上宅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图三:1, 《文物》1989年第8期。

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敖汉旗旗小山遗址》图 一六:2,《考古》1987年第6期。

① 沈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等:《沈阳新乐遗址第二次发掘报告》图五:2,《考古 学报》1985年第2期。

②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等:《北京平谷北埝头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与发掘》图一 二:18,《文物》1989年第8期。

③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敖汉旗小山遗址》,图一 七,《考古》1987年第6期。

① 北京布文物研究所等:《北京平谷上宅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图三:10,《文物》1989年第8期。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敖汉旗小山遗址》图七:13和图一三:6;图八:3和图一三:5,《考古》,1987年第6期。

中 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豪古工作队:《内蒙古敖汉旗小山遗址》图一七和图版壹:2,《考古》1987年第6期。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内蒙古敖汉旗小山遗址》图一二,右和图一四,《考古》1987年第6期。

① 朱延平:《小山尊形器鸟兽图试析》《考古》1990年第4期。

① 沈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等:《沈阳新乐遗址第二次发掘报告》图一一和图版拾贰:4,《考古学报》1985年第2期。

②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104页。

① 北京市文物研究所等:《北京平谷上宅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简报》图一七:1、2、4,图版壹:1、2、5,《文物》1989年第8期。

① J.G.andersson:《The—Deposit at Sha Kuo Tun in FengTien》,Plate XI,3a、3b、8a、8b;Plate XII,5—7,Publishedby The Geological Survey of China ,Peking,1923.

② 齐永贺:《内蒙古哲盟科左中旗新艾力的新石器时代遗址》图一:2、3,《考古》1965年第5期。孟庆忠:《康平县的三处新石器时代彩陶文化遗存》,《辽宁文物》1980年第1期。

③ 朱凤瀚:《吉林奈曼旗大沁他拉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图九:8,《考古》1979年第3期。

④ 同①,PlateX,1,2,4。

① 东亚考古学会:《赤峰红山后》,1938年。

②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赤峰西水泉红山文化遗址》,《考古学报》1982年第2期。

③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赤峰蜘蛛山遗址的发掘》,《考古学报》1979年第2期。

⑤ 辽宁省博物馆等:《辽宁敖汉旗小河沿三种原始文化的发现》,《文物》1977年第12期。

⑥ 郭大顺等:《辽宁省喀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建筑群址发掘简报》,《文物》1984年第11期。

⑦ 李恭笃:《辽宁凌源县三官甸子城子山遗址试掘报告》,《考古》1986年第6期。

⑧ 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报》,《文物》1986年第8期。

⑨ 方殿春等:《辽宁阜新县胡头沟红山文化玉器墓的发现》,《文物》1984年第6期。

① 辽宁省博物馆等:《辽宁敖汉旗小河沿三种原始文化的发现》,《文物》1977年第12期。

② 内蒙古昭乌达盟文物工作站:《内蒙古昭乌达盟石羊石虎山新石器时代墓葬》,《考古》1968年第10期。

③ 李恭笃:《昭乌达盟石棚山考古新发现》,《文物》1982年第3期。

① 东北博物馆文物工作队:《辽宁新民县偏堡沙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调查记》,《考古通讯》1958年第1期。

② 沈阳市文物管理办公室:《新民东高台山第二次发掘》,《辽海文物学刊》 1986年创刊号。

③ 齐俊:《本溪地区太子河流域新石器至青铜时期遗址》,《北方文物》1987年 第3期。

④ 吉林大学考古研究室:《农安左家山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9年 第2期。

② 辽宁省博物馆等:《长海县广鹿岛大长山岛贝丘遗址》《考古学报》1981年第1期。

③ 辽宁省博物馆等:《大连市郭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4年第3期。

④ 严文明:《胶东原始文化初论》,载《山东史前文化论文集》,齐鲁书社,1986年。

⑤ 黑龙江省文物考古工作队:《密山县新开流遗址》,《考古学报》1979年第4期。

①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内蒙古工作队:《赤峰西水泉红山文化遗址》, 《考古学报》1982年第2期。

① 辽宁省博物馆等:《辽宁敖汉旗小河沿三种原始文化的发现》,《文物》1977 年第12期。

① 辽宁省博物馆等:《长海县广鹿岛大长山岛贝丘遗址》,《考古学报,1981年第1期。

② 齐俊:《本溪地区太子河流域新石器至青铜时期遗址》,《北方文物》,1987年第3期。

① 傅仁义:《大连郭家村遗址的动物遗骨》,《考古学报》1934年第3期。

② 辽宁省博物馆等:《大连市郭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4年第3期。

③ 辽宁省博物馆等:《长海县广鹿岛大长山岛贝丘遗址》图一三:7,《考古学 报》1931年第1期。

④ 郭大顺等:《辽宁省喀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建筑群址发掘简报》,《文物》1984 年第11期。

⑤ 辽宁省博物馆等:《辽宁敖汉旗小河沿三种原始文化的发现》图二九:5,《文 物》1977年第12期。

① 巴林右旗博物馆:《内蒙古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调查》图六:1,《考古》。1987年第6期。

② 李恭笃:《昭乌达盟石棚山考古新发现》,图九:1《文物》1982年第3期。

① 辽宁省博物馆等:《大连市郭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图五:21,《考古学报》1984年第3期。

① 西水泉红山文化遗址中细石器较多,但这不是一般的红山文化房址及其它 遗迹中所见到的情况。

② 翁牛特旗文化馆:《内蒙古翁牛特旗三星他拉村发现玉龙》图一和彩版,《文 物》1984年第6期。

① 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报》图一一:3,《文物》1986年第8期。

① 李恭笃:《昭乌达盟石棚山考古新发现》图九:2,《文物》1982年第3期。

① 辽宁省博物馆等:《辽宁敖汉旗小河沿三种原始文化的发现》图五——七, 《文物》1977年第12期。

① 李恭笃:《昭乌达盟石棚山考古新发现》图四:1、5、2,《文物》1982年第3期。

② 有关彩陶花纹的内容等情况,在本节的“考古学文化特征、阶段的划分及文 化渊源”部分中已做过介绍,此不赘述。

① 此器无底中空,皇圆筒状,故称“筒形器”。

② 辽宁省博物馆等:《辽宁敖汉旗小河沿三种原始文化的发现》图三,《文物》1977年第12期。

③ 辽宁省博物馆等:《辽宁敖汉旗小河沿三种原始文化的发现》图二六、二七、二八,《文物》1977年第12期。

① 李恭笃:《昭乌达盟石栅山考古新发现》图五、图八,《文物》1982年第3期。

② 郭大顺等:《辽宁省喀左县东山嘴红山文化建筑群址发掘简报》图版贰:1,《文物》1984年第11期。

③ 孙守道等:《牛河梁江山文化女神头像的发现与研究》,《文物》1986年第8期。

① 孙守道等:《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头像的发现与研究》,《文物》1986年第8 期。 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 报》彩版壹,《文物》1986年第8期。

① 至于红山文化祭祀遗址中的一些墓葬,将在“宗教的发展与文明的起源”中 予以说明。

① 俞伟超等:《座谈东山嘴遗址》,《文物》1984年第11期。

① 秋山进午,《红山文化先红山文化》,《古史春秋》第五号。

② 孙守道等:《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头像的发现与研究》《文物》1986年第8期。 卜工:《牛河梁祭祀遗址及其相关问题》,《辽海文物学刊》1987年第2期。

① 玉猪龙如,辽宁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辽宁牛河梁红山文化“女神庙”与积石冢群发掘简报》图一一:2和巴林右旗博物馆:《内蒙古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调查》图一四:5;鸮形玉器如,孙守道等:《论辽河流域的原始文明与龙的起源》图三:1(《文物》1984年6期)和巴林右旗博物馆:《内豪古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调查》图一四:8;勾云形玉器如,方殿春等:《辽宁阜新胡头沟红山文化玉器墓的发现》图七:3和巴林右旗博物馆:《内蒙古巴林右旗那斯台遗址调查》图一四:1。

① 朱延平:《仰韶文化后岗类型和大司空类型的若干问题》,《史前研究》1988年,陕西省考古研究所、西安半坡博物馆成立三十周年纪念特刊。

② 甘肃省博物馆文物工作队:《甘肃秦安大地湾第九区泼掘简报》,《文物》1983年第11期。

③ 包头市文物管理所:《内蒙古大青山西段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86年第6期。

① 辽宁省博物馆等:《长海县广鹿岛大长山岛贝丘遗址》,《考古学报》1981年第1期。

② 旅顺博物馆:《大连新金县乔东遗址发掘简报》,《考古》1983年第2期。

③ 辽宁省博物馆等:《大连郭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4年第3期。

① 辽宁省博物馆等;《大连郭家村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报》1984年第3期。

① 旅大市文物管理组:《旅顺老铁山积石墓》,《考古》1978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