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教育是启蒙教育,是教育的基础。幼小衔接是儿童身心发展的客观要求,其依照儿童身心发展的特点,协助儿童顺利地从学前阶段过渡到小学阶段。幼儿从学前教育机构向小学过渡,与幼儿本身的发展一样,既存在连续性又具有阶段性,因此,幼儿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问题,一直以来受到世界各国普遍重视,如何真正实现有效的幼小衔接,已成为当前世界教育研究的重要课题之一。

法国教育界普遍认为,幼儿教育对今后的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是儿童今后学业成败的关键。儿童从幼儿园进入小学,由于教育条件和生活环境的突然改变,必然要面对许多新的问题,开始新的人际交往,为了使儿童获得健康的成长,能够从一个发展阶段顺利地过渡到下一个发展阶段,并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法国不论是在政策、法律的颁布,教育目标的设置,还是在教师队伍的建设方面都作了很多的努力。

一、法国幼小衔接的主要措施

长期以来,法国政府重视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问题。为了使儿童顺利进入小学学习,法国政府实施了一系列措施来促进幼小衔接。

(一)通过法律手段重视幼小衔接

法国是最早制定旨在保护和教育幼儿的法令的国家。l832年《初等教育法》颁布后,教育大臣基佐即发出要把托儿所视为初等教育之基础的指示,并要求把建设和维持托儿所的费用列入各县市的财政预算,公共教育也要调拨经费支持托儿所的发展。1837年,法国政府发布了第一个托儿所教育赦令,将托儿所行政管理纳入初等教育的管理体制。

1975年,法国政府颁布了《哈比改革法案》,将发展幼儿教育、提高教育质量列为1976~1980年第七个五年计划的重点任务之一,要求学前教育发挥教育、补偿、诊断治疗、与小学衔接的四重作用,促进了学前教育与小学教育的衔接。1977年,教育部进一步明确规定了幼儿教育的三项目标,教育、学前准备和照料。20世纪80年代以后,法国学前教育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l989年颁布的《教育法案》和1990年颁布的《教育法案实施条例》的有关条文中均提出加强幼小衔接,使幼小衔接有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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