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是人认识、适应和改变客观世界时表现的认知能力。它是人的认识能力方面的心理特征,而不是人的能力的全部。人的认识能力是由感知力、观察力、注意力、记忆力、想象力、思维力和语言能力等组成认识的综合能力,其中,思维能力是智力的核心,即人的思维能力是智力发展的标志。

在现代社会生活、社会生产和科学技术发展中,人的智力因素日益受到重视。研究表明,人脑的智力功能尚有巨大潜能,尤其在智力发展的关键年龄期—8岁前,必须加强发展智力的教育,为人的智力潜能充分发展准备最佳契机。智力发展与知识技能的掌握既是独立的,又是相互依存、互为条件的。一定的知识、技能是智力发展的基础,而智力能力又是获取知识与技能所必需的,一个人智力的高低,决定其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速度以及运用知识技能的灵活性与创新性。

人们对于智力的认识是不断发展的,尤其是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特别是90年代以来,西方不少心理学家在批评传统智力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新的观点,认为人具有多种智力,而且人的多种智力都与特定的认知领域或知识范畴紧密相关且独立存在。美国心理学家斯腾伯格(R.J.s.tennberg)提出了智力的三元理论——人的智力由分析能力、创造能力和应用能力3个相对独立的能力方面构成,个体的智力差异主要表现为智力的这3个方面的不同组合;美国心理学家塞西(s.J.Celi)提出了智力的领域独特性理论——从事不同学科领域研究或不同职业领域工作的人在智力活动方式上存在着明显差异,而这种差异并不说明一种智力比另一种智力优秀,只是说明不同行业的人们其智力特点和表现方式不尽相同。美国哈佛大学教授、发展心理学家加德纳(H.Gfrdller)在1983年出版的《智力的结构》一书中提出了多元智力理论,认为智力是在某种社会或文化环境的价值标准下,个体用以解决自己遇到的真正难题或生产及创造出有效产品所需要的能力。加德纳的这一智力定义不仅强调了智力的社会文化性——在加德纳看来,智力与一定社会和文化环境下人们的价值标准有关,这使得不同社会和文化环境下的人们对智力的理解不尽相同,对智力表现形式的要求也不尽相同,而且还特别强调了智力是个体解决实际问题或生产及创造出社会需要的有效产品的能力——在加德纳看来,智力并非像传统智力定义所说的那样以语言能力和抽象逻辑思维能力为核心和衡量水平高低的标准,而是以能否解决现实生活中实际问题或生产及创造出社会需要的有效产品的能力为核心和衡量水平高低的标准。他提出了7种智力概念:言语一语言智力、音乐一节奏智力、逻辑—数理智力、视觉一空间智力、身体一动觉智力、自知一自省智力、交往一交流智力,在世界教育领域产生过较深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