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学在宋代理学各派中是最主要的一支,其创始人是程颢与程颐兄弟。程颢辞世早,是程颐奠定了理学的基础。两人思想不完全一样,但从大的方面说,是一致的;因此,研究宋代理学,通常“二程”并称。

游宦讲学

程颢(1032— 1085),字伯淳,学者称明道先生。程颐(1033—1107),字正叔,学者称伊川先生。两人相差一岁。世称颢为“大程”,颐为“小程”,合称“二程”。祖籍为安徽徽县,五世祖居中山博野(今河北定县),高祖程羽在宋初,官至兵部侍郎,太宗朝为三司使。曾祖程希振为尚书虞部员外郎等,死后葬河南伊川,并迁家河南(今洛阳),遂为河南人。祖父程遹,赠开府仪同三司、吏部尚书。父亲程遹以世家的荫庇为官,为黄州黄陂尉,历知吉州庐陵县尉,润州观察使,改大理寺丞;知虔州兴国县、龚州、磁州、汉州等,以太中大夫致仕。死在其子程颢卒后一年,也就是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85岁。

程颢10岁写了一首题名为《酌贪泉》诗,诗中写道:“中心如自固,外物岂能迁。”十二三岁,进学如老成人。其弟程颐数岁能诵《诗》、《书》,大约是家庭环境造成他们的这样一种气质。

程颐十四五岁,与哥哥程颢一道受业于周敦颐。十七八岁读《论语》,能领略其中的精义。程颐18岁,给仁宗皇帝上书,希望仁宗皇帝“以王道为心,以生民为念,黜世俗之论,期非常之功”。但没有什么反响。嘉祐元年(1056)二程至京师,与张载论学。胡瑗以《颜子所好何学论》试诸生,程颐为文,为胡瑗赏识,延以学职。

嘉祐二年,程颢中进士,调京兆府鄠县主簿。嘉祐五年,调上元县主簿。在任时行均田法,有成效。后摄上元邑令事,颇有政声,在处理诉讼刑狱方面很有成绩。英宗治平二年(1065)移泽州晋城令。在晋城任期,教民知孝悌,兴学校,移陋俗,理财以富民。治平四年(1067),秩满,改任著作郎。此前,吕公著曾荐程颐,程颐“自以为学不足”,不愿出来任职。后来,程珦改知汉州,二程随父亲同往。程颢不久离开四川回京师;程颐一直到39岁,也就是熙宁四年(1071)才随父亲回京师开封。其间与张载书函往返以论学。

神宗熙宁二年(1069),王安石行新法,以程颢为属官。王安石奏请派苏辙、程颢等八人往各地视察农田、水利及赋役等方面推行新政的情况。八月,因吕公著的推荐,授程颢太子中允、监察御史里行。程颢上《论王霸札子》、《论君道》、《论十事札子》等,反对“荆公新学”,论说君王当行王道,要得天理之正。他同吕公著、孙觉及张载的弟弟张戬等极力论说新法的不便。程颢数度上疏,言论不被采用,熙宁四年(1071),与王安石不合,安石“犹敬其忠信,但出提点西京刑狱,又改差签书镇宁军节度判官,程颢去澶州赴任。

熙宁五年(1072)程颢罢归回洛阳,遂与程颐讲学洛阳,“士之从学者不绝于馆,有不远千里而至者”。这以后十余年,直到辞世,讲学是程颢的主要活动。这期间,曾监西京洛河竹木务,元丰元年(1078)差知扶沟县事,四年罢。二程一同论学。元丰六年监汝州酒税,元丰八年(1085)哲宗继位,程颢改承议郎,六月召程颢为宗正寺丞,未行,即病逝。嘉定中赐谥“纯公”。

程颢在这一时期,讲学洛口,对洛学的建立至关重要。洛阳不但聚集了一批反对新法的人,如司马光、吕公著、邵雍等;而且有一批学人师事程颢,逐渐形成一个学派。下面摘两条材料,可以看出大程讲学的盛况:

(颢)归洛,从容亲庭,日以劝学为事。先生经术通明,义理精微,乐告不倦,士大夫从之讲学者,日夕盈门,虚往实归,人得所欲。

(程颢)居洛几十年,玩心于道德性命之际,有以自养其浑浩冲融,而必合乎规矩准绳。……洛实别都,乃士人之区薮。在仕者皆慕化之,从之质疑解惑,闾里大夫皆高仰之,乐从之游;学士皆宗师之,讲道德劝义;行李之往来过于洛者,苟知名有识,必造其门,虚而往,实而归,莫不心醉敛衽而诚服。于是先生身益退,位益卑,而名益高于天下。

程颢死后,门人转师小程;关学不少人,又转入洛学门下,洛学大盛。二程(主要是大程)在洛阳讲学,为洛学的形成准备了条件。

立理学根基

程颢在理学形成中的地位,可以以程颐的两段话说明。程颐在《明道先生行状》中说:“先生为学:自十五六闻汝南周茂叔论道,遂厌科举之业,慨然有求道之志。未知其要,泛滥于诸家,出入于老释者几十年,返求诸‘六经’而后得之。”在《明道先生墓表》中,程颐以为周公以后,圣人之道不行,孟子死了以后,圣学不传。直到1400 年以后,是他的哥哥程颢“得不传之学于遗经,志将以斯道觉斯民”。“先生出,倡圣学以示人,辨异端,辟邪说,开历古之沉迷,圣人之道得先生而后明,为功大矣”。程颐列出道统,说1400年时间都没有人能传圣学,只有程颢才把圣学恢复,实在说,言过其实。程颢的主要贡献在于:一是为洛学的建立作了发端工作,二是接受一批从学门人,“成就人才,于时为多”。

程颐在程颢之后,完成了理学体系的构造,后人说:“大程子早卒,向微小程子,则洛学之统且中衰矣。”这种看法合乎事实。

程颐说自己为学历程是:40岁以前读诵,50岁以前研究其义,60岁以前反复�绎,60岁以后著书。程颢去世,程颐是53岁,这以后,程颐进一步倡明道学。是年,朝廷授他汝州团练推官。次年即哲宗元祐元年(1086),除承奉郎,再授宣德秘书省校书郎。程颐辞并乞召见。三月至京师,召见,擢崇政殿说书。他不断向太皇太后上书、上疏,大谈辅养人主之道,要年幼的哲宗涵养气质。程颐批评朝规,褒贬议论无所顾忌。朝中上下与程颐不合者多。当时,朝中又爆发了以程颐为首的洛党与以苏轼为首的蜀党、刘挚等为首的朔党之间的斗争。程颐被劾,罢崇政殿说书,差管西京国子监。元祐五年(1090)父死,丁忧。七年,权判西京国子监职。

哲宗亲政,绍述新政,程颐与其他反对新法的人,成了打击的对象,被目为“奸党”,程颐是其中的主要成员。绍圣年间,放归田里,回洛阳。绍圣四年(1097)送涪州编管。程颐在这样的环境下,仍在注《周易》,与门人弟子讲学。元符二年(1099),程颐67岁,他的主要著作《易传》完成,这标志着洛学的学术体系形成。

徽宗即位,徙峡州,俄复其官,又夺于崇宁。大观元年(1107)卒于家。嘉定中谥“正”。

天下只一个理

二程的著作,汇集在今人编的《二程集》中,计有《程氏遗书》、《程氏外书》、《程氏文集》、《程氏经说》、《程氏粹言》及《周易程氏传》(《伊川易传》)六种,其中多数是程颐的著述。程颢的思想集中在《识仁篇》中,是他的学生吕大临把大程的有关言论记录下来,成为语录(见《二程集·程氏遗书》卷2上)。另一种是他答张载书信中讨论定性问题的《定性书》(见《二程集·程氏文集》卷2《答横渠张子厚书》)。

程颢与程颐的思想一致而有殊。程颢说:“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家体贴出来。”二程共同奠定了理学理论。但又有差别。程颢强调道德涵养、物我合一。他说:“一人之心即万物之心,一物之理即万物之理,一日之运即一岁之运。”“学者须先识仁。仁者,浑然与物同体。”谈到定性问题时,程颢以为:“所谓定者,动亦定,静亦定,无将迎,无内外。”在理学史上,他是心学滥觞者。由程颢而谢良佐,到了南宋,陆象山进一步构造心学的完整理论。

程颐的代表作是《伊川易传》,也是理学的经典作品。强调“理”是世界的本原,由此而演绎出一套理学的理论。程颐的学术经杨时、罗从彦,李延平得到发展,朱熹继承、发展了二程的理学,又吸收诸家的学说,成为理学的集大成者。

程颐认为理是万事万物的本原,“万物皆只是一个天理”。“理则天下只是一个理,故推至四海而准,须是质诸天地,考诸三王不易之理。故敬则只是敬此者也。但是世界各个事物各有其特殊情形,各有其理。他说:

天下之理一也。涂虽殊而其归则同,虑虽百而致一。虽物有万殊,事有万变,统之以一,则无能违也。

这就是“理一分殊”的思想。这个思想也指明求理的途径:物虽有差异而理同。求理离不开个别事物与个别的认识。二程说:“考古今、察物情,揆人事,反复研究而思索之,求止于至善,盖非一端而已也。”由于天理是先验的,所以要通过各办法,求出天理,而格物致知最终就是要验证这种理,体验天理的永恒。在二程看来,天理,又是封建纲常名分等级制度。维护纲常,就是治道,就是维护天理,就可达到长治久安的目的。他说:

夫天下国家,必纪纲法度废乱,而后祸患生。圣人既解其难而安平无事矣,是无所往也;则当修复治道,正纪纲,明法度,进复先代明王之治,是来复也,谓反正理也,天下之吉也。

程颐在《易传序》中提出“随时变易以从道”的社会变革观,一方面,他看到“唯随时变易,乃常道也”。“大变则大益,小变则小补”,认识到复井田、行封建的办法,行不通。另一方面,他主张在变革中要“审虑慎动”,要用“包含宽容”的态度对“近戚”“贵家”。这里明显可以看出他的理学变革观的实质。

总之,二程所奠定的理学,是一个丰富的思想体系。它包括哲学观、历史观、认识论、人性论以及伦理道德思想、社会变革论等各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