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国内外大部分国家,都在提倡建立学习型社会,创造学习型的家庭。最起码的表现形式无不过是大量的阅读各类书籍,以便提高国民的整体素质。阅读是语文课程中极其重要的学习内容,课程标准规定了现代的阅读观。一般意义上的阅读,是搜集处理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语文课程的阅读同样也应这样理解。从这个意义讲,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这种对话和交流是双向的、互动的、互为依存条件的,阅读成为思维碰撞和心灵交流的动态过程,是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经常性地强调阅读方法,我认为:归根到底是为了突出学生阅读行为的自主性,重在感受体验,整体把握,而不只是纯理的,甚至是机械的分析。因而,在阅读教学过程中,究竟怎样对待阅读分析呢?

长期以来,我们的阅读教学在总体上存在着重认识轻情感、重理性轻感性、重分析轻综合的倾向。比如,在过去的《大纲》中,分段、概括段意是小学中年级的训练重点,这样的训练容易把我们的教学引向繁琐分析的桎梏中,它追求的是标准的答案,忽视阅读中的情感体验,压抑学生自主学习的积极性,违背了阅读的规律,把“分段”、“概括段意”这个手段变成了必不可少的训练方式。只有这样,教师才认为掌握了阅读内容,好像等于完成了阅读的任务。我们在新的教育理念下,应该把分段、概括段意作为把握内容、体会思想感情的一种手段看待,而不能认为这就是在完成了阅读分析任务。再如,过去小学高年级阅读的重头戏“概括文章的中心思想”,在《语文标准》中,与之相应的提法是“体会作者的思想感情”,这个提法更合理更科学。“概括”需要理性的判断,一般是要求能够比较确切地“言传”。而“体会”则更多的是伴随感性的把握,其表现形式也比较自由,可以是书面或口头的表达,也可以是通过各种动作、表情来展示。比如,学习《周总理,你在哪里》这篇课文,老师可以声情并茂的朗读课文,在深情呼唤处,适当的加些动作。我觉得这样,学生就能体会出作者的思想感情,深刻领会课文内含之所在。比老师苦口婆心的去分析每段的意思,让学生煞费苦心去总结中心思想效果要强得多。再言“思想感情”比“中心思想”外延大得多。“中心思想”只能固定在“统帅全文”这个层面上,而且只能被认为是唯一的。“思想感情”则可以从不同层面、不同角度去阐释。“概括”注重的是结果,“体会”更注重的是过程。在八九十年代,我担任语文课教学期间,学习完一篇课文,总让学生概括中心思想,且规定了一定的格式。什么“本文记叙(说明、论述)……,表现……。”对同学“大声齐呼”按格式去归纳中心思想。这是从一位名师那里校仿来的教书秘诀,我曾经认为这是一付教好语文掌握课文主要内容的“良药”,现在想起来,真可笑。简直把学生当做一台机械,让他怎样运转就得按规定去怎样运转。久而久之,往往强调了规范、统一,所以难以顾及学生的个体差异,也扼制了学生创造性思维。而新课程对“体会”的要求,重在自主感悟,鼓励自由表达,所以能关照学生的个体差异,培养学生的语感,提高阅读水平,这样才能达到阅读分析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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