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中国德育》读到这样一段文字:“道德不是一套咒语,而是一首歌;不是一堵墙,而是一道台阶。如果是一块布,不是用来遮丑,而是用以显美;如果是一条绳索,不是用来束缚,而是用于攀登。如果它是目的,就让我们轻装上阵去奔向它;如果它是工具,就让我们轻松自如地去使用它。这样才是道德的。”说得真好,这是我至今为止看到的关于“道德”最富有诗意的诠释。

作为一个受过良好教育的人,道德的修养无疑是一个重要的方面。关注个体的道德成长的学校道德教育,必须着眼于个体的日常生活的行为准则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作为社会道德,完全可能本身是并不道德的,所以传统中国才会有“以礼杀人”的问题。作为个体道德就是对于良善道德的个体的把握和践履,即所谓“德者得也”。对于学校德育的价值,一位学界同仁说得好:“德育不能安排人的生活,却能成就人的道德生活追求;德育不能左右生命,却能提高生命的质量;德育不能克隆美德,却能造就‘道德上成熟的人’”。

关于学校德育实效,普遍认为很不理想。之所以得出这样的结论,是因为我们的投入远远大于产出,当然还与我们过高的期望有关。我们学校德育实效低下的原因究竟是什么呢?

第一个原因就是我们的社会缺乏稳定的核心价值。什么叫核心的道德价值呢?所谓核心价值,就是每个人都能够自觉地认可,并且自觉去践履的,是其他价值的根据和理由。比如说在中国传统社会里面,就是仁义礼智信。在西方社会里面,就是自由、平等、民主、博爱、人权。我们今天说什么集体主义,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大家想想这个能不能作为所有国民的核心价值?在现代西方社会,自由、平等、民主、博爱、人权,那是所有人都会拥护的,因为这些东西对每一个人生命的质量,每一个人的幸福人生密切相关。谁不渴望自由,谁不渴望平等,谁不希望民主参与,谁不希望享受更多的人权,而在我们的文化中“集体”是一个被异化了的一个东西,所以我们现在要更多的倡导西方文化意义上的个人主义。西方意义的个人主义就是强调个人的责任,强调个人的价值。我们社会为什么落后?重要的原因是我们不尊重个人,不尊重个人的价值。

第二个原因就是我们的教育脱离学生生活实际,假大空的东西太多。在我们国人的骨子里,有一种“伪崇高”的东西。我们太容易把不是什么事的事当成一回事,太容易激动,太过敏感,太容易将平常的事往神圣上联想,这就容易导致虚情假意和伪崇高。

第三个原因就是无视我们学生道德主体性的培养。我们总是把道德更多理解成一种规则,一种要求,一种限制。其实,道德还有一个方面:它是个体和谐发展的要素,是一个人自我求取的空间,是好的生命境界的确证和表征。今天我们需要特别强调:“人不是为了体现道德而存在,道德是为了人更好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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