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桐院是我们那个院子的别称。人家问起来:“家住哪儿啊?”回答说:“梧桐院。”人家就知道是县中的教师大院了。这是因为我们院里的梧桐树既多又茂盛,一棵一棵高大得直冲蓝天,站在护城河的大吊桥上,都能看见那些绿树的尖尖。

梧桐树是盛夏里知了的天堂。知了也叫蝉,黑色,比拇指略大一些,有两颗鼓出去的金鱼样的眼睛,一对透明的翅膀,会飞,但是飞不高也飞不远。逮知了很有趣,有各种方法和工具:比如在夜里打开手电,用光圈套住它,然后轻手轻脚爬上树,一把将小东西捂在了手心里。再比如用新麦草编成锥形的网,绑在竹杆头,看见伏在树枝上的知了,就把网子慢慢靠过去,猛然一触,知了十有八九会跌落网中。落网之后它总要试图挣扎,展翅想飞,却不知道翅膀一展开,恰好卡在了网缝里,活生生上一个大当。这就叫“自投罗网”。还有种方法,把麦草网改成很粘的面筋,竹竿头裹了面筋,往知了的身体一靠,知了翅膀就被面筋粘住了,它越是挣扎想逃,翅膀跟面筋的接触范围越大,身子被粘得越紧。只要树上的知了落在竹竿的高度范围内,基本上是有一只粘一只。

每年放暑假的时候,是我们院里这些捕蝉高手们施展本领的好时光。逮到知了后,先判断公母。很简单,公的会叫,母的是哑巴。会叫的知了,我们用细线拴在它们腰间,十几二十只聚到一块儿,比赛谁逮的知了叫声最嘹亮。屋里歇夏的大人们被叫声吵得头疼,常常会穿着汗衫短裤头冲出来,把我们恶狠狠地骂一通。我们不怕骂,大人骂得越凶,我们心里越乐。我们就是在骂声中成长的。至于那些哑巴知了,非常对不起,只能烤熟之后喂喂我们口中的馋虫了。烤知了一点不费事,随便捅开哪家的煤球炉,把知了的翅膀摘去,围炉排好一圈,你就等着吃肉吧。初烤时有很浓的焦尸味,熏得人要吐,很快就臭味就散去,换成好闻的肉香,香得人忍不住直打喷嚏。当然知了能吃的部位极少,掰去硕大的头部,掐掉肥肥的肚腹,剩下胸脯中段的一小块雪白的肌肉,才是令人馋涎欲滴的美食。那指甲盖大小的一块肉,沾上一丁点盐,扔进嘴巴里,真是有嚼头啊,天上飞的地上爬的,很难有什么肉味能跟它相比呢。

在诸多捕知了的方法中,我比较钟情于使用面筋。中午,大人午睡的时候,我会蹑手蹑脚闪进床后,打开装面粉的坛坛,毫不手软地挖一大勺。面粉中和一点水,揉成硬硬的一团,然后下河洗面。面团浸在水中,带着耐心,慢慢地捏,细细地揉。白粉在水中化开,河水渐渐变得混浊,很多的鱼儿都赶来觅食,河面顿时水花点点。粉质散尽,剩下来橡皮大小的一块,就是面筋,能把五指粘到一块,扒都扒不开。

洗面筋是我的事,举竹竿粘知了是小山的事,发现知了就是小水的事了。小水眼睛最尖,总是能从密密的梧桐枝叶中一眼看见知了黑色的身体。小山的手准,找到知了后一竿戳过去,决无落空的道理。我们三个人,各有分工,各事其职,配合默契,是院子里捕知了小队的最佳组合。

梧桐籽的成熟也是在夏天。熟透的籽粒是褐色,珍珠大小,四个一组,紧紧附着在船形的荚壳上。把籽粒扒下来,掺上油沙,放进铁锅中,炒蚕豆那样地炒,会炒出诱人的焦香。炒熟的梧桐籽能吃,但是油性太大,吃多了会腻歪,恶心。而且它的那一层麻壳很难剥去,吃起来比较费事,弄不好塞一嘴渣渣,吐都吐不干净。因此梧桐籽儿在我们当中不受欢迎,实在找不到吃的东西时,才会拿它凑数。不管怎么说,时不时有点东西嚼嚼,总比闲着嘴巴无着无落的好。

有一件事,至今想起来还觉得奇怪:我们那个院子前后好几进,正院套着跨院,跨院连着厢房,总共住了十几户人家,几乎家家门前有一颗梧桐树,偏到了我家门口,梧桐树没了,窗前是光溜溜一片空地。我曾经设想是当年栽树的人没带够树苗,栽到我家门口,树苗恰好用光,那块地就空着拉倒。后来听林家老头说,是我们家还没有住进来的时候,有一年夏天雷把大树劈了。我听得直吐舌头,心想好在雷劈得早,没伤着我们家的人,要是再迟几年,可怕的一幕在我的眼前发生,那多吓人!

没了大树,却让我们家凭空多得了一片菜园子。现在提倡家家户户栽树植草,那时候经济困难,谁家有地舍得植草啊,都是养鸡,种菜,贴补生活。

我爸虽是县政府里摇笔杆儿的,却天生对田园劳作一往情深。菜地靠院墙的一边,有四五个平方米的地方吧,我爸劈出来围上芦苇帐,里面养了四只黄嘴黄脚的芦花母鸡。它们轮流着辛勤工作,使我每天都能从鸡窝里扒拉出两三个热乎乎的新鲜鸡蛋。那些年里,蛋炒饭是我们家里比较常见的食品,当然是限量供应,每人一锅铲,完了就吃稀饭。偶尔吃到荷包蛋,那肯定是在某个人生病之后。病中的那个人吃,别的人只有咽唾沫的份。

剩下的菜地,约摸还有一间教室那么大小。我爸爸每年试着在地里种上不同的植物。我记得种过青菜,菠菜,大蒜,西红柿,向日葵,还有香瓜。我爸这个人细心,侍弄庄稼一丝不苟,而且严格地按照季节和栽种程序,从育苗到施肥,不允许出一点偏差,我们的菜地总是收获甚丰,令人羡艳。

比如说吧,决定种香瓜的那一次,我爸提前一年就开始做各种准备。那个夏天我们家里吃的香瓜最多,因为我爸需要考察和辨别各种瓜的口味、肉质、形状、香气,以挑选出他认为最好的。选出了种子,他又专门用麦草在灶膛里烧出一大盆草木灰,凉透之后,拿水调和了,再把瓜种搅进湿灰里,捏成一个个烧饼那么大的灰团,贴牛粪饼一样贴在墙根上。第二年开春,地里上足了肥,耙细了土,开出沟垄,赶在清明节那天,我爸郑重其事扒下墙上的灰团,打散,润湿,怕虫子糟害,还拌上少许农药,然后连种子带灰下到地里。这样一系列繁琐的程序,你想想,是不是心思特别慎密的人才能够做到?

可惜香瓜的收成不好。不是瓜长得不够多不够大,是我们院子里的窥视者太多了,香瓜总是成熟一个消失一个。偷瓜的原因,半是嘴馋,半是好玩。“偷”的过程实际上是非常刺激的,我承认我就偷过自家地里的瓜。瓜被偷了,我爸我妈还不好意思声张,因为都是同事的孩子啊,低头不见抬头见的,还能为了这点东西让同事难堪吗?

下一年,我爸不种瓜了,改种一样令人称奇的植物:人参。

人参这玩意儿,在现在已经不算稀奇了。野山参,药店食品店百货店都有卖。西洋参,那更是铺天盖地,炖的喝的嚼的含的,各种制品各种包装,价格便宜得吓人。可是在我们小时候,人参真的是一样“此物只应天上有”的东西,大多数的老百姓别说吃,根本连见都没有见识过。我爸说要种人参,全院子的大人孩子都涌过来看稀奇。大家最关心的是人参种子是真是假?从哪儿搞来?我爸当然作了回答。他是怎么答的,我已经记不清了。我记得的只是那种子的模样,鲜红鲜红,赤豆大小,具体地说有点像相思豆。

春天下种,到了秋天,人参苗长到一尺多高。印像中那些苗株的形状像是野菜,也就是沟边墙角篷篷勃勃长出来的那些东西。林家老头子天天都要蹒跚着脚步走过来看,他老人家第一个表示怀疑,背地里告诉我们说,我爸肯定上了人家的当。接着我爸自己也怀疑了,因为过了中秋之后苗苗开始结果,果实长在植株顶上,一根粗粗的茎杆顶出一串,也是红艳艳的,一颗一颗圆滚滚的。天气再冷下去,除了果实还红着,苗株已经不可挽回地相继死去。拔出枯根一看,哪里有什么人参嘛,那些须须比老鼠尾巴还要细。

我爸要面子,坚决不肯承认是种子有误,他归结了一句话:气候不对。东北的人参在南方不能生长,就像南方的桔子在东北不能结果一样。

现在我该说说我们院子里的人了。先说我的好朋友林小妹。

林家有五口人:她的爷爷,就是前面说到的见了女孩眼睛会发亮的林家老头子。他大约八十岁,牙掉光了,胃口却很好,总是坐在墙根下给我们讲述他从前吃过的好东西,然后抱怨他女儿林老师虐待他,一个月都不给他喝一回鸡汤。他认为世上最好的东西就是鸡汤,人参那些东西都是假的。“鸡汤大补啊!”他眼睛发亮地说。他的女儿,也就是小妹的“妈妈”,林老师,在县中教物理。个子矮小而敦实,烟瘾很大,脸色和嘴唇都因为抽烟而发黑。她的丈夫是去世了还是跟她离婚了,我不知道,从来没听人说过,那时候我也不关心这类事。她的两个儿子都已经成年,是一对人高马大的小伙子,在工厂上班。我们院里的孩子都怕这两个大哥哥,从来也不敢抬头跟他们说话。当然他们也不会屑于理睬我们这些毛孩子,他们总是穿着回纺布的工作服,厚重的翻皮鞋,胳肢窝里挟着铝饭盒,脑袋昂得高高的从院子里走过去,很有一点“独行天下”的架势。

我说林老师是小妹的“妈妈”的时候,之所以要加上引号,是因为她实际上不是小妹的亲妈妈。小妹是林老师弟弟的孩子,弟弟家女孩子多,家境不太好,就跟林老师商量过继一个女儿给她,其实也就是请林老师帮忙拉扯大一个孩子。这样,小妹的身世跟狗儿就有一点点相似了。她们的年龄也相近,都比我大个一岁。但是小妹长得娇弱,个头只齐我的眉毛,一张菠菜叶子那么大的脸,总是苦叽叽的,愁眉不展的,动不动就会眼泪巴塌的,比狗儿更像一个拣来的孩子。实际上,凭良心说,林老师从来没有亏待过她,林老师对任何人都是那种面孔板板的厉害样,那是她的性格。

小妹有个特点:对女人生理上的构造特别感兴趣,而且故意要弄出一副神秘兮兮的样子,不知道是为了吓唬我,还是为了满足她自己。在那个贫乏而无知的年代里,我们对性问题的知识的确苍白得很,大部份情况下都是胡猜乱想,主观臆断。

最大的问题是孩子从哪儿生出来。我们猜想过四个可能的地方:嘴巴,胳肢窝,肚脐,肛门。嘴巴生孩子的概念是从方明亮那儿来的,他好像说过,有一种鱼还是什么东西,孩子就是从嘴巴里出来,就像生病了呕吐一样,一吐一个,一吐一个。但是我和小妹仔细研究了一张人体构造图,否定了这个说法。因为孩子如果从嘴巴出来,必定要经过胃,我们很早就知道胃里面有胃酸,这样食物才能被消化。如果孩子经过胃的时候被胃酸一腐蚀,岂不是像食物一样被消化干净了吗?这肯定不对。

胳肢窝的说法,也是很早被我们抛弃的。大概很小的时候小妹向她爷爷问了这个问题,老头子随口糊弄她的吧。有一次我们郑重其事地抬着手臂,互相观察了对方的胳肢窝,意识到那地方根本就是平滑一片,不会有孩子冒出来的可能性。

我坚持认为肚脐眼是孩子出生的地方,因为怀孕的妇女肚子最大,说明胎儿离肚脐最近,最方便从那里挤出来。小妹却坚持孩子从肛门出生的观点,根据是母鸡们都从肛门生蛋。为此我们争得面红耳赤,还认真地赌了好几天的气。后来和好的时候,为避免彼此伤心,我们谁都不再谈这个话题。

又过了两年,我偷看了我妈买回家的一本《赤脚医生手册》,对这个艰深的问题模模糊糊有了一点认识。但是那时候我已经来了例假,是个真正的女孩子了,我再也不好意思跟任何人讨论这一类的话题了。

还有一次我们两个上厕所,那厕所是座坑而不是蹲坑。我们舒舒服服坐着说笑的时候,小妹突然想到似的问了我一个问题:“你有没有把裤子垫在厕所的边边上?”

我莫名其妙问她:“为什么要垫着?”

她一本正经地答:“不垫就会传染梅毒。”

我吓得屁股没擦就蹦了起来。那时候我们还不知道世界上有癌症和爱滋病,但是知道有麻风和梅毒,知道这两种都是极可怕的传染病,会烂手烂脚。我吓得有半年时间不敢上公共厕所,而且时时刻刻留心我的手和脚,看它们有没有红肿溃烂的迹象。

有一年夏天,小妹的身体开始发育,乳房稍稍地鼓胀起来,乳房里面还有两颗小小的肿块,手摸上去滑溜溜地会动。小妹把我喊到她家里,关上门,撩起衣服,一定要我摸,还问我是不是也有同样的情况。我记得小妹当时脸上的神情:有一丝神秘,有一丝兴奋,还有一丝紧张,眼睛里亮得像点着灯,说话的语气也急促,黄巴巴的小脸上飘浮着难得出现的红晕。

总之一句话,小妹这个人,身体的发育比较滞后,心理的成熟程度却是远远超过了我。与小妹相比,我根本就是个不愁心思的傻孩子。

方明亮,前面我也说过,是我们当中看书最多、学问最大的人。看书最多的原因,是他有个当县中图书馆主任的爸爸。他爸他妈是双职工,从小学一年级的时候起,方明亮放学都是不回家,坐在县中图书馆里等着他爸一块儿下班。这样,方明亮先是看小人书,再是看图识字的书,然后童话书、故事书、历史演义、名人掌故、游记、中外小说一路看过去,眼睛里看进了数不清的好东西。因为看书,他的眼睛就坏了,小小年纪戴上了瓶底厚的眼镜。还是因为看书,人看得有点傻,说话结结巴巴,反应也迟纯,跟他说句话,他会瞪眼看着你,半天才“嗯”,“啊”几声,一点不爽脆,挺没劲。

文革开始的那一年,红卫兵组织起来造反,横扫一切“封、资、修”的东西。我们那个县中很早就是重点中学,藏书很丰富,那些古今中外的图书自然都是红卫兵们要横扫的对象。据说是准备把书统统搬运到操场上,浇上汽油,一把火烧了。

方明亮事先得到消息,跑来告诉了我们。我们都是老师的孩子,从小在书堆里长大,对书都有感情。我提议说,不如我们夜里潜进图书室,把我们喜欢的书偷一些出来。方明亮先是吓得脸色发白,后来考虑再三,还是同意了。我们叫上了小妹,叫上了小兔子,由小妹建议,又叫上了狗儿。小妹说狗儿机灵,会爬窗户,跑得又快,偷书带上她最好。

那个晚上我们的心情很激动,还莫名其妙地带着一些悲壮,好像革命志士们准备好英勇就义的那种感觉。我们互相商量好,如果被红卫兵发现,打死也不屈服,打死也不能交待出同谋者。谁招供,谁就是叛徒,是世上最最可耻的人。

结果却是一切顺利,因为根本就没有人看管图书室。小兔子托着狗儿的屁股,把她送进高高的窗户里,其余人都在窗户下等着接书。四周漆黑一片,我们的身体在黑暗中紧张得发抖。狗儿胡乱摸出一摞一摞的书,从窗户里递出来,我们拼命踮起脚接下。有一本砖头样的书掉下来砸了小妹的脚,小妹疼得哭了,哭又不敢哭出声,就用拳头使劲堵着嘴。

第二天才发现,偷回来的书杂七杂八什么都有。大部份是中外小说,还有历史书,地理书,法律书,医学书,《中华活页文选》,甚至还有一本马克思的《共产党宣言》。大家都抢着要小说,不要那些看不懂的杂书,就由我统统囊括回家。那几年里,我没事的时候就从书架上抽一本,生吞活剥地看个大概。正是这些书改变了我一生的命运,使我懂得了知识是无止境的,懂得了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奋斗求上进。我至今还记得《中华活页文选》中的一些短文,记得《共产党宣言》的开头一句话:一个幽灵在欧洲的上空游荡……

偷出来的小说书不久就被我们辗转传阅翻得稀烂。我记得我看《野火春风斗古城》看入了迷,负责看管的一锅稀饭溢出来,流得遍地都是米汤。我看《迎春花》的时候被我妈发现,那阵子报纸上正在批判这本书,我妈一见书拿在我手上,吓得夺过去要扔进灶膛里,又被我拼死抢救回来。我尖声大叫着哀求我妈说,这是别人的书,要是烧了,我就要拿家里的一套《李自成》去赔。我妈当然舍不得拿出《李自成》,只好罢休。

还有一些外国小说,《静静的顿河》、《九三年》什么的,我们看得很吃力,不喜欢,就拿出去跟院子外面的孩子换书看。有时候,以一本书做本,做生意一样,能换回来十多本书看,开心极了。

我们当中唯一对书不感兴趣的是狗儿。她为我们偷了全部的书,但是她自己不看书。我认为看书当然是好,不看书也不算糟糕,毕竟每个人有自己在生活中的定位,所有的人一生要走的道路都不一样。

小兔子是另一个类型的男孩。他的大名叫赵华岚。我觉得他那个当校长的爸爸一点都没有创意,给小兔子起这么个毫无特点的名字,既不好读,又不好记。所以,除了在学校里,我们都不肯叫他的大名。小兔子比我大两岁,我上五年级的时候,他已经是初中生了。他个头高高的,身体发育得也壮实,皮肤很白,一双大眼睛像女孩子那样秀气,总是笑眯眯地看人。他的性格开朗,脾气也温和,从来没有因为年龄的差距和校长爸爸的身份看不起我们,相反,他对女孩子有一种天生的友爱,天生就是一个怜香惜玉的好男人。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跟他在一起玩,喜欢走在他身边,看他白净温和的面孔,闻他身上干净清爽的气味,听他轻声轻气说话的声音。我们每天早晨一同从家里出发上学时,情况是这样的:我会主动伸手勾住他的胳膊,一路亲亲热热跟他说话,不断地小跑几步,以便跟上他的步伐。我弟弟小山拎着他的书包,紧追慢赶地跟在我们身后,完完全全地被我冷落着,活像个忍气吞声的小书僮。我妈要是偶然看见这滑稽的一幕,便不高兴,为她的儿子不平,还委婉地提醒我:小兔子是男孩,女孩子跟男孩子不能勾肩搭背一道走路。我不明白为什么不能,我妈又不好往太明白的份儿上说,所以很多时候我还是会当小兔子的“跟屁虫”。

现在想起来,小兔子对我和对其他女孩子是一样的,并没有特别的亲和疏。所有的女孩子都喜欢他,所以他没有必要格外喜欢其中的一个。

有一段时间,文艺演出很盛行,老老少少、城市乡村,都讲究用表演的形式做革命的宣传。我们大院的孩子也被组织起来,拼凑成一个“革命宣传队”。我和小兔子联合排演了一个节目,叫“老俩口学毛选”。我记得开头是这么唱的:“收了工,吃罢了饭,我们老俩口,学呀么学毛选。”然后是一学什么,二学什么,学了之后有什么心得……连说带唱,很程式化也很热闹。

我们在院子里排练的时候,狗儿溜进来看。她背着手,靠在墙根上,脸上冷冷的,跟她说话,她也是爱理不理。起先我很奇怪,以为她是怨恨我们排练节目不带上她。可是这事情不能由我决定,这是大人的安排,我算个什么呀?然后有一次,她看我们排练完了之后,语调怪怪地说了一句:“你跟小兔子演老俩口,你不配。”我还是发傻,听不明白。小妹却懂了,她把我叫到一边,神秘兮兮地告诉我:“狗儿她是忌妒你。”

看看,女孩子们小小年纪,心眼儿就有这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