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359年(周显王10年,秦孝公3年),卫鞅起草了一个初步变法的法令,他把新法令一条一条地写出来,呈给秦孝公看。秦孝公完全同意,叫他去发布告,让全国的人都依着做去。卫鞅唯恐人家不信任,不遵守新法,就先做个准备来引起大家的注意。他在南门立了一根木头,出了个命令:“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的,就赏他十两金子。”

一会儿工夫,南门口围上了一大堆人,交头接耳,议论纷纷。有的说:“这大概是一种玩意儿,成心跟咱们开玩笑。”有的说:“这根木头,我小儿子也扛得动,哪儿用得着十两金子?”大伙儿瞧瞧木头,又瞧瞧别人,都想瞧瞧谁有这傻劲去上当,卫鞅一听净是瞧热闹的,没有一个敢扛的。他一下子就加了五倍的赏,说:“谁能扛到北门去的,就赏他五十两金子。”这么一来,更没有人敢碰了。

大伙儿正在出神的时候,忽然人群里钻出一个人来。他是专门给人家取笑的,上了当也不知道生气,得了个“冤大头”的外号。大伙儿一见他愣头愣脑地还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就去逗他,跟他说:“喂,大头!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一会儿国君就赏给你五十两金子呐!”这个冤大头乐了乐,打量着那根木头有多沉,就说: “扛得动,扛得动!”他真把木头扛起来就走。大伙儿闪开一条道,好像小孩儿们看耍猴儿似地嘻嘻哈哈地跟着他,一直跟到北门。卫鞅叫人传话,对他说:“你听从朝廷的命令,真是个好人。”当时就赏给他五十两金子。瞧热闹的人一见他真得了赏,一个个都愣了。他们后悔刚才没扛,错过了机会。要是明儿个再有这事,傻蛋才不扛呐!这件新闻一传出去,一时全国都知道了。人民都说:“左庶长真是说到哪儿应到哪儿,他的命令就是命令。”

第二天,大伙儿要学冤大头的样儿,又跑到城门口去看木头。这回换了个新花样。木头没有了,张着一个挺大的告示。他们都不认得字,看了半天也不懂。有个小官念给他们听。念出来的东西也有听得懂的,也有听不懂的。可是他们知道“左庶长的命令就是命令”,都得服从。新的命令一共有下面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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