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目标是教学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它预期着学生达到的学习和标准,在方向上对教和学的评价提供依据。但现实中制定目标随意现象十分常见。

1、“目标”与“教学内容”或“教学要点”混为一谈。教学内容或要点是课堂教学的任务,它主要解决“学什么”的问题。教学目标是指通过对教学内容有组织、有步骤、有策略地展示而达到的一种行为变化的结果,它主要回答“达到什么”的问题。两者有联系但有本质的不同。然而许多教师在“教学目标”一栏中填写的是教学内容或要点,事实上,所谓的目标只是给教学过程展示的内容写上了一个“总起句”而已。

2、语言表述简单。笼统、简单的目标陈述是教学一大忌,它会引起教学行为的随意性和盲目性。这类目标,几乎每课时都可用。例如,目标:“培养学生分析课文能力,学习人物的优秀品质。”这样的要求实际上是空的,跟“无目标”有什么两样?教师心中无底,自然也就没办法进行检测。

3、目标制定不全面。目标从教师、教材、学生三者统筹兼顾,既要有以感知为基础的认知目标,又要有以能力训练为宗旨的技能目标,同时还应考虑学生的内在情感,做到三维统一。然而,教师们在目标制定时,往往“残缺不全”,导致目标“不到位”,流于形式。

1、 深入钻研教材,从宏观上把握三大目标。

钻研教材是教学活动的起始环节,它的深浅程度,直接影响教者对教材的理解。要合理、科学地制定课时目标,必须深入钻研教材,从宏观上把握三大目标:一是重点目标,即“单元训练目标”,否则教学活动将失去“重心”。二是“基本目标”,研究课后习题,明确选题是为目标检测而设计、安排的,具有很强的目标意识。三是“一般目标”,指根据教材实际和学生实际确定的一般性目标。就语文而言,通常指字、词、句、篇之类。如果说重点目标是一朵“红花”,那么“基本目标”、“一般目标”好似两片“绿叶”,“红花”、“绿叶”相得益彰,互相依存。作为教者,必须瞻前顾后,把握全局

2、合理划分课时,从中观上实现目标分配。

胸有大目标之后,接下去要进行目标分配,分配的前提是课时的合理划分。一篇课文分几课时上,每一课时落实哪些目标,都应有恰到好处的安排。例:一单元安排有三篇课文,每一篇课文对重点目标应有不同的把握,体现目标训练的层次性。笔者认为:单元首篇课文,教师不仅要讲清知识点,而且要将这些知识点按一定程序让学生进行尝试练习,初步形成一种技能。以后的几篇逐步放手,单元教学完毕,重点目标要全部落实,此乃“举一”,日后的“反三”,将以此为依托,循序渐进,得到能力的逐步提升。另外,基本目标、一般目标也应分课时解决。超负荷的课时目标,违背教学规律,有悖于学生语文素养的全面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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