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中新网消息,日本新华侨报网近日有报道称,在日本时常会有因消费食品等导致幼儿或儿童健康、安全事故的发生,但却无法把控。主要是因为各幼儿园、保育所没严格执行切实可行的制度和措施,许多在日华人家长对此感到担忧。

因不能对幼儿园和保育所内发生的幼儿、儿童重大事故相关信息准确掌握,所以难以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日本消费者委员会近日向日本消费者厅提出要求对幼儿园和保育所改善的建议书。

报道中称,日本2009年颁布实施的《消费者安全法》中规定,企业或团体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导致消费者死亡或重伤事故发生时,有关官方机构须向消费者厅做出报告。其中,保育所、幼儿园以及下课后的儿童俱乐部等都在其列。

然而,在日本的教育、保育设施,上述制度并没有得到有效遵守和实施。2010年2月栃木县真冈市立小学发生儿童在校用餐因噎导致闹死状态的事件,2年后,该县另一所保育园又发生同样事件,导致噎食的也是同一种食物。教育设施人士表示,相互之间信息共享不够完善,如果能够“前车之鉴”,学校餐食就会取消相关食品的使用。

消费界人士分析,教育机构和保育机构都属消费者安全法的保护对象,但是目前民众这一意识十分薄弱,相关制度未能得到真正贯彻也是事实。据消费者委员会调查,截至去年的4年间,真正向消费者厅做出正式报告的事故案件仅有5件,而日本厚生劳动省所把握的信息显示,这一期间保育设施就发生447起事故,在下课之后的儿童俱乐部发生的重大事故达708件,其中还包括66起死亡事故。

对此,在日华人家长表示担忧,自己的孩子在幼儿园,每当想到这些时就不免心里不安。希望这些教育机构能够进一步加强事故总结和信息共享,让家长安心地看到孩子处于安全环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