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是表现情感的艺术,早在《乐记》中,我国就有“凡音之起,由人心生也”的说法。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在他的《美学》中反复强调音乐的内容是情感的表现,认为只有情感才是音乐要占为己有的领域。意大利著名的美学家克罗齐认为,艺术的本质是直觉,直觉源于情感,直觉即表现,归根结底是情感的表现,特别是抒情的表现。在我国当代音乐美学研究中,研究者们也普遍认为:音乐不仅能够表达感情,而且音乐内容主要是情感内容。尽管人类表达情感、相互交流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但音乐确实是人类表达情感、相互交流的重要方式之一。只有幼儿学会并习惯常常以音乐的方式来抒发情感、交流思想,音乐才能真正走进幼儿的生活。

在幼儿音乐教育中,如何打破原有的传承式的教学方式,引导幼儿借助音乐来自由抒发情感、交流思想呢?本研究以对歌教学作为切入点,开展深入的实践探讨。

一、歌声应成为儿童表达心声和交流情感的语言

音乐是内在于儿童的一种语言,是儿童用来表达情感、表征对世界认识的一种工具。这一理念在《儿童的百种语言》一书中得到充分的体现。该书认为,儿童有多种自我表达的形式,如绘画、手工、动作、声音、表情、姿势等等,包括声音、姿势、动作等因素的音乐也是儿童的一种重要的语言,儿童通过这种语言表征他们对外部世界的感知、理解、建构,以及内心的情绪、情感波动。音乐家舒曼曾将音乐称之为“一种最崇高的心灵语言”。对歌教学就是要努力创造一个发展幼儿“心灵语言”的音乐情境,创设让儿童敢唱、想唱、有机会唱并积极应答的歌唱环境,让幼儿在对歌活动中自由歌唱,相互交流,大胆抒发自己的心声,提高歌唱的兴趣与能力。

对歌是少数民族人民非常喜爱的一项音乐活动,也是他们一项极为重要的生活内容。一提起对歌,人们不禁会想起《刘三姐》、《五朵金花》等电影中精彩的对歌片段,以及人们在对歌活动中自由交流感情、表达思想的愉快体验。正因为这样,对歌活动成为少数民族人民重要的精神食粮和生活快乐的源泉。当前幼儿园音乐教材里也有一些脍炙人口的适合对唱的歌曲,如《小朋友想一想》、《谁会飞》等,但在教学中常是沿袭教师范唱、幼儿学习的传承式的教学模式,在幼儿掌握歌曲后再加上师幼或幼儿之间的对唱。这种对歌仅作为歌曲的一种演唱方式,教师拘泥于原有的旋律和歌词,孩子也缺乏自由对歌活动的情趣、对歌过程中也少有体验情感表达与相互交流的快乐。本对歌教学打破了原有的教学模式,根据幼儿的实际能力,借鉴少数民族对歌的方式,在充分激发幼儿歌唱愿望的基础上,引导幼儿运用熟悉的歌曲旋律(不仅是现成的对歌音乐),自由创编简单的歌曲,用歌声表达心声、交流思想,真正享受对歌活动自由表达和创造的乐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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