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内容:教科书第70~71页的例3、例4以及相应的“练一练”,练习十三的第6~9题

教学目标:

(一)使学生理解和掌握比的基本性质,能应用比的基本性质进行化简比;

(二)使学生在经历和探索比的基本性质的过程中,进一步体会数学知识之间的内在联系,培养观察、比较、抽象、概括及合情推理的能力。

教学过程:

(一)复习旧知识,做好新课铺垫

1、提问:①什么叫做比?

②除法、分数、比之间有什么联系吗?

根据学生的回答板书。

被除数÷除数==前项:后项

2、观察下面的每组题目,你有什么发现吗?

第一组:12÷4=3

(12×3)÷(4×3)=3 商不变

(12÷2)÷(4÷2)=3

第二组:=3

==3 分数值不变

==3

先让学生分组讨论,再组织全班交流。

根据交流情况适时板书

被除数÷除数==前项:后项

商不变性质 分数基本性质

[评析:为了激发学生的求知欲,也为了让学生更好地理解比的基本性质,在新课之前,让学生回忆旧知,使学生在回忆旧知识的过程中,自然地过渡到了新课,使学生很清楚地知道知识的内在联系。]

(二)新课,概括比的基本性质。

1、再观察一组题目

例3:下面是小冬在实验里测量几瓶液体的质量和体积的记录表。

填写下表,并把比值相等的比填入等式。

质量/g 体积/cm3 质量和体积的比值

第一瓶 4 5

第二瓶 16 20

第三瓶 50 50

第四瓶 40 50

( ):( )=( ):( )=( ):( ) }比值不变

1、学生独立填写后。

2、提问:观察上面的等式,联系商不变性质和分数的基本性质,想一想,比会有什么性质?

学生观察思考,再把自己的想法在小组里交流。教师巡视,了解学生的讨论情况,对有困难的学生给予指导。

引导发现:比的前项和后项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比值不变。这是比的基本性质(板书)

问:为什么比的后项不能为0?指出:比的后项相当于除数或分母。除数和分母不能为0,所以比的后项也不能为0。

3、上面三个相等的比哪个更简单一些?

学生比较后发现应用比的基本性质,可以把一些比化成最简单的整数比。

(三)利用比的基本性质化简比

例4:把下面各比化成最简单的整数比。

(1)12:18 (2) (3)1.8:0.09

讨论:你是怎样理解“化成最简单的整数比”的?你能根据“比的基本性质”进行化简吗?

根据学生的回答,整理后板书。 板书后追问:

12:18=(12÷6):(18÷6) 为什么要同时除以6?

=2:3

=(×12):(×12) 为什么要同时乘以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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