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年,金朝在蒙古和南宋联合夹击下灭亡了,从此结束了在中原地区金与宋保持的一个世纪之久的对峙局面,也结束了金在北方统治的120年的历史。

社会制度的发展

从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

金朝从太祖完颜阿骨打称帝到灭辽,只有11年。两年之后,金又攻克宋的京城东京,迫使宋朝南迁。随着金对宋战争的发展,金的社会制度也在改变,由女真族单一的统治制度发展到多种制度并存,由奴隶制逐渐向封建制过渡。

金朝建立后,由金太祖所确定的最基本国策,是抗辽灭辽和在新的占领区推行猛安、谋克制度。起初是把被征服的女真和周邻各族编入女真猛安、谋克,后来占领辽东京(今辽宁辽阳)道时,在咸州(今开原北)设咸州路,置咸州军帅司,在东京设南路,置南路都统司,对汉人以猛安、谋克改编,对渤海编为八猛安。征服奚族时,设奚路都统司,后改为六部路都统司。又把契丹遥辇九营改编为九猛安,属六部路都统司统辖。在辽上京(今内蒙古巴林左旗南)道和泰州(今吉林白城南)也设都统司。这便是形成金初北面官制的基础。

南面官的汉制,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情况更加复杂。金太祖天辅七年(1123),由于占领辽南面官制统治的汉人的燕京(今北京)地区,始行南面官汉制,即继承原辽朝统治地区所实行的南北面官制度,北面官制是女真猛安、谋克制,南面官制是原汉人的州县制。金太宗南下讨宋,在占领黄河以北地区后不改变宋制,这样南面官制又出现宋制与辽制的区别。金对河南、陕西册立傀儡政权,在金朝管辖之下出现保留宋制的附庸,而南宋也成为以金为宗主的贡纳国,因而在统治的范围内有金制、辽制、宋制的不同。而宋制又有黄河以北金直接统治地区和河南、陕西傀儡政权地区,由继承原辽的南北面制度变成更加复杂的多种制度的并存。

在多种制度并存的历史条件下,金朝所设的最高统治机构仍然是国相勃极烈制,为对南面官制下的汉人不同地区进行统治设元帅府。在元帅府下分燕京枢密院与云中(今山西大同)枢密院,时称东西两朝廷,后燕京枢密院并于云中。多种制度并存,是多种社会发展不平衡暂时均衡的结果,是不利于制度的统一的。由多种制度并存走上统一是当时历史发展的趋向。金太宗在灭北宋后,即着手制度的统一,并随着南北相持局面即将到来,由对宋的战争转向议和,为了使北方生产转向恢复,便提出从马上取天下而由文治国的方针。在这一历史的变化中,为把原辽、北宋的制度在黄河以北统一起来,设以尚书省为中心的三省制。但北面官制度实行的仍是猛安、谋克,河南、陕西保留着刘豫伪齐的宋制。当时实行的是重北轻南的政策,把黄河以北的汉人分为辽人、宋人,这从选举行“南北选”反映得极为清楚。

金太宗生前,在女真政治家宗幹的主持下,欲废除女真旧俗,整顿朝廷的勃极烈制度,削弱由宗翰(粘罕)等把持的元帅府权力,在全国实行汉官制改革,未及行而死。熙宗即位后,继承了太宗改革的遗志,废除朝廷的国相勃极烈制,置三师(太师、太傅、太保)、尚书省,由尚书省左、右丞相兼领中书、门下二省,由三师并领三省事。废除刘豫“齐”,设行台尚书省于汴。颁行新官制和“换官格”,实行新的法制《皇统制》,创建猛安、谋克屯田军,实行“计口授地”,基本上完成了金政权封建改革,废除了多种制度并存,而把州县制和女真猛安、谋克制统一在封建政权之下。海陵王于天德二年(1150)下令废除行台尚书省,政令统一于朝廷。正隆元年(1156)又废除中书、门下二省及领三省事,只置尚书省,尚书省直属皇帝。仿汉制改元帅府为枢密院,罢万户路置节度使路,颁行正隆官制,“南北选”于贞元二年(1154)亦罢,将都城由原上京会宁府(今黑龙江阿城南白城子)迁于中都(今北京)。

金熙宗与南宋议和,标志着由过去金朝的奴隶制政权与宋对峙,转化为南北两个封建政权的对峙。海陵王发动对南宋的战争,破坏了南北议和,使北方又出现新的不安定的因素,世宗趁势在渤海大族、曷苏馆女真以及反对海陵王的势力支持下,即位于东京,改元大定(1161)。金世宗继承熙宗、海陵王改革所取得的成果,对金朝的制度加以新的调整。金世宗继承了熙宗的致治和南北议和、与民休息的思想,定都中都,修订官制,重新增设平章政事官,加速以多民族为核心的统治权力的形成。金世宗继承历史上致治时期的治国方法,拨乱反正,使金朝沿着熙宗、海陵王的事业继续发展。金世宗是个守成者,他只是调整和改变一些不合理的方面,而对社会不作大的根本的改革。正因为如此,其初、中期不过是海陵王天德(1149—1153)小康的延续。历史发展到金世宗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安定,在女真族奴隶制内部孕育着一次新的革命,即由奴隶制变革为封建制。大定二十年(1180)左右,女真族奴隶制内部变化急剧起来,牛头地制度破坏,随着猛安、谋克私人土地所有制的发展,计口授地的大家族土地经营向个体家庭的独立经营转化。奴隶主出卖奴隶,扩大私人所有的土地,把土地出租给汉人耕种,女真族的个体经营者转化为国家佃租者和自耕农。金世宗一方面采取措施维护猛安、谋克组织和大家族的奴隶制;另一方面对私人土地出租采取限制的政策,规定他们出租的土地不得超过10顷。

从金世宗大定二十年左右到金章宗明昌(1190 —1196)、承安(1196—1200)间,是女真族奴隶制全面崩溃和封建化完成的阶段。从金熙宗开始基本完成封建化时,奴隶制并没有废除,而是采取渐进的方法使奴隶制变革为封建制。到金章宗明昌、承安间,女真族由奴隶制向封建制度变革已经成熟,于是从法律上更为彻底地作出解放奴隶的规定,确定猛安、谋克自种和出租土地的合法,把女真族社会同中原统一于一种封建制之中,把金朝的历史发展推向极盛时期。《金史·章宗纪·赞》称:“章宗在位二十年,承世宗治平日久,宇内小康,乃正礼乐,修刑法,定官制,典章文物粲然成一代治规。”此间的小康是海陵王天德小康的全面发展,是金朝发展繁荣的标志。

民族矛盾与阶级矛盾的加剧

金章宗时期也是由盛转衰的开始,泰和(1201 —1208)后,金朝的发展进入后期之初。《金史·哀宗纪·赞》称:“章宗志存润色,而秕政日多,诛求无艺,民力浸竭,明昌、承安盛极衰始。”章宗没有随着女真族封建化完成,进一步抓住当时社会中的弊政加以新的改革,促进金朝强盛的持续,进而统一全国。他是世宗的继承者,只是从守成出发使当时封建制更加完备,所以在章宗时北宋以来及本朝中的封建弊病,没有得到应有的医治,女真族封建化完成及封建制度更加完备之日,也就是金朝统治走下坡路的开始。

金章宗时,随着社会繁荣而来的便是人口的急剧增长,浮食者众,与社会生产所能提供的人民之需发生矛盾。再加上北对鞑靼和南对宋入侵的战争,以及严重自然灾害的侵袭,在财政的收支上又发生严重矛盾。金章宗为应付财政困境而滥发纸币。金章宗在政治上也是“秕政日多”。婢妾和近臣擅朝政,统治阶级内部和剥削阶级与被剥削阶级以及民族矛盾加剧,致使社会不安。至卫绍王时更加腐败,加之蒙古军南下,国势渐微,金朝衰落和灭亡的诸征象已在各方面暴露出来。

金宣宗尚欲有所作为,但只知守世宗的老政策,对摆脱当时的困境和抗击蒙古军的南下,均无根本的良策。金朝中兴已成为不可能,遂走向崩溃的阶段,金宣宗南渡是由衰落走向崩溃的一个重要的转折。金宣宗南渡后,括地不成,屯田无效,更加动摇了统治的经济基础,同时战争的浩劫和自然灾害的侵袭,更加速了生产大破坏。有数字可查的,河南军民田总共197万顷有奇,能耕种者只有96万余顷,荒芜一半。南京(今河南开封)一路旧垦田 398.5万余顷,兴定(1217—1223)间则“饥民流离者太半”。叶县(今叶县北)耕地荒废17000亩有奇。及至哀宗,金朝已处于灭亡的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