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晋及南北朝前期是门阀制度的确立与鼎盛时期。

魏晋时期按官位高低形成的门阀制度,东晋以后逐渐转化成按血统高贵与否区别的门阀制度,出现了“膏腴之族”、“华族”、“高门”、“次门”、“役门”等长时期内一般不因官位有无、高低而发生变动的社会等级。北魏孝文帝也进一步接受这种门阀制度,广泛推行。

确立时期门阀制度的特点

确立时期门阀制度的特点有三:

一、人品的评定由西晋“二品系资”,犹重德、才,进一步演化成完全以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高下为标准,德、才已不在考虑之列。即所谓“凡厥衣冠(冠族华胄),奠非二品;自此以还,遂成卑庶”(《宋书·恩幸传序》)。因而后来便出现了“门地二品”之用语。官职的清浊,升迁之迟速,是否达到五品以上清官高位,全都与门阀或门地是二品还是卑庶相适应。《晋书·王述传》:出身第一流高门太原王氏,“人或谓之痴,司徒王导以门地辟为中兵属(官品七品清官)”。王导是东晋开国元勋,他不依德、才,而依门第辟人,自开一代风气。《南史·谢方明传》:出身第一流高门陈郡谢氏,东晋末刘穆评他与另一著名高门济阳蔡廓曰:“谢方明可谓名家驹,及蔡廓,直置并台鼎人,无论复有才用”。就是说单凭门阀,两人今后就有资格当三公(官品一品),何况还有才干。总之,这个时期一般不再是官品决定人品和门第高下,而是门品决定官品。至南北朝,高级士族特权更加制度化。南朝前期有“甲族(高级士族)以二十登仕,后门(低级士族)以过立试吏”之格,见《梁书·武帝纪上》。第一流高门依惯例可以“平流进取,坐至公卿”。北朝前期魏孝文帝“制定姓族”,全盘接受并推行魏晋以来门阀制度,任用官吏,“专崇门品”,形成“以贵承贵,以贱袭贱”。

二、户籍上的士庶界限,一般说不再是以九品官品之有无,而是由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高低来划分。《宋书·宗越传》:“本为南阳次门(即低级士族,不服徭役)”。东晋未地方长官赵伦之发觉户籍混乱,乃命长史范觊之加以整顿。范“条次氏族,辨其高卑”,宗越被改定为“役门”,需服徭役。后来宗越以军功升为“扬武将军(官品四品),领台队”,“启太祖(宋文帝)求复次门”,许之。可见,“次门”、“役门”是按“氏族”血统“高卑”决定的;而且一般并不因家族中是否有人出仕及官位高低而变化。否则,如果仍像西晋那样,依官位区分士庶,则宗越已有四品扬武将军军号,自可依军功升迁,荫亲属、荫客,何必请求皇帝批准改回“次门”,按特殊情况处理呢?请求皇帝特批本身,就表明按制度“役门”无法改变。这也就是说,自东晋以后,按制度庶人凭才干虽能取得官位,却无法升为士人,家族在户籍上仍为“役门”。

三、在社会风气上,士庶界限森严,即所谓“士庶之际,实自天隔”。士族如与比庶人地位还低的工商杂户通婚,刘宋时曾规定“皆补将吏”,即降为比“役门”还贱的兵户、吏家;北魏则规定“犯者加罪”,并“著之律令,永为定准”。士族如与庶人通婚,虽打击没有这么重,也会成为门阀之玷。南齐士族王源与寒族满氏联姻,竟遭到御史中丞沈约弹劾,请求免王源“所居官,禁锢终身”。《魏书·公孙表传》:表孙邃、叡乃堂兄弟,只因叡母出自高门渤海封氏,本人又为第一流高门清河崔氏之婿,而邃母出自雁门李氏,“地望县(悬)隔”,二人声望便大不相同。以至善人伦的祖季真“每云:士大夫当须好婚亲,二公孙同堂兄弟耳,吉凶会集,便有士庶之异”。所谓“当须好婚亲”,更重要的倒不在吉凶会集时人们礼遇高低,而在它涉及仕进升迁的迟速,官品的上下。《魏书·韩显宗传》:称“朝廷每选举人士,则校其一婚一宦,以为升降”。“宦”指官之清浊,“婚”就是看是否有“好婚亲”。这和《晋书·杨佺期传》“时人以其晚过江,婚宦失类,每排抑之”的记载,时间虽相差约一百年,精神可说完全一样。此外,《南史·玉球传》:出身第一流高门琅邪王氏,任吏部尚书。“时中书舍人徐爰有宠于上(宋文帝),上尝命球……与之相知。球辞曰:‘士庶区别,国之章也,臣不敢奉诏。’上改容谢焉”。又说明士庶之际,私下绝不交往。

以上特点,也可以说是门阀制度确立、鼎盛的标志。

下面再就几个有关重要问题,作些说明、考证或推测。

高门、次门形成的原因

按血缘关系区别的门阀,其高门、次门的形成、固定,大概和长时期内一定的人品、官品在一个家族中反复出现有极大关系。

根据现有材料,我们看得比较清楚的高门甲族的形成与固定,便极大程度决定于几代人反复取得人品二品和官品一至五品这一因素。

“二品系资”之资,一般指的是五品以上官品,按制度德、才仍为当时定品极重要标准。虽有资,如无德、才,仍无法评为人品二品以上,从而也就无法最后升至官品五至一品。当然,刘毅、段灼所说的中正官对 “势族”的逢迎、照顾,正在逐渐瓦解这种制度,但如果皇权伸张,这种瓦解过程必然较慢,或者说门阀制度不可能很快确立,因为从整个封建皇朝统治着想,迅速抛弃才德标准是十分不利的。可是东晋以后出现了一个特殊环境,加速了上述制度的瓦解过程。即由于种种机缘,东晋王朝君弱臣强,以北方一批“势族”为主,联合江南一批大族,把持了统治大权。如果说西晋“二品系资”尽管对“势族”作了很大让步,着重考虑的仍是整个皇朝利益,所以定品不放弃德、才标准的话,那么东晋制度很大程度上考虑的便是各“势族”利益,皇朝利益必要时得服从这些“势族”利益。于是定品注意德、才,拔擢寒素,自然也就越来越不合潮流。相反,在君权不张情况下,“势族”子弟定品,要比刘毅上书之时受到更多的照顾。估计东晋初期“下品无势族”现象一定更加突出,从而使“势族”子弟除早卒者外,升迁至官品五品以上的或然率更高。

试看以下几个“势族”所达到最高官位的材料(均见《晋书》各传。每个“势族”只举显赫的一、两支。1、2、3……各代表一代人,但不一定是父子关系):

太原王氏:

1.王昶:曹魏司空,一品(指官品,下同)。2.王浑:西晋司徒,一品。3.王济:西晋太仆,三品。4.王述:东晋尚书令,三品。5.王坦之:东晋中书令,三品。6.王愉:东晋尚书仆射,三品。

琅邪王氏:

1.王祥:西晋太保,一品。2.王裁:西晋抚军长史,五品。3.王导:东晋丞相,一品。4.王洽:东晋中书令,三品。5.王珣:东晋卫将军、都督,二品。6.王弘:刘宋太保,一品。

颍川庾氏:

1.庾峻:西晋侍中,三品。2.庾琛:东晋会稽太守,五品。3.庾亮:东晋司空,一品。4.庾龢:东晋中领军,三品。5.庾恒:东晋尚书仆射,三品。

谯国桓氏:

1.桓颢:西晋郎中,六品。2.桓彝:东晋散骑常侍,三品。

3.桓温,东晋大司马,一品。4.桓玄:东晋太尉,一品。

陈郡谢氏:

1.谢衡:西晋国子祭酒,三品。2.谢裒:东晋吏部尚书,三品。3.谢安:东晋太保,一品。4.谢玄:东晋前将军、都督,二品。5.谢混:东晋尚书仆射,三品。6.谢弘微:宋侍中,三品。

泰山羊氏:

1.羊忱:晋徐州刺史,四品。2.羊权:东晋黄门郎,五品。3.羊不疑:东晋桂阳太守,五品。4.羊欣:宋中散大夫,四品。

通过以上材料,可以看出:

第一,这些家族除个别人外,全都取得五品以上官品。这种官品和人品二品的结合,并在这些家族中不断重复,不知不觉提高了整个家族的社会地位和声望。于是同时逐渐出现一个显著变化:取得高官要职,不再仅看作个人德才杰出和资历深、功劳大的结果,而首先是看作家族血统高贵,秉赋异常的外在表现。上引刘穆之评谢方明为“名家驹”,与蔡廓“直置并台鼎人”,便是反映这种观念之一例。与这种观念上变化紧密相联系,大概也是同步形成的,则是制度上的人品演化为门品。“门地二品”出现了。自负“门地高华”、“膏腴之族”的风气流行了。就这样,高档次官品与人品的结合和反复取得,导致了高门甲族的形成与固定。

第二,同是五品以上官品,由于也有高下之分,这些家族又区别为第一流高门和一般高门。如泰山羊氏,四代人的官位都徘徊在四、五品之间,所以只是一般高门。据《世说新语·方正》,泰山羊氏与名族琅邪诸葛氏为“世婚”。《世说新语·文学》,羊氏子还与琅邪王氏联姻。这些都是羊氏为高门之证。可是羊欣得罪司马元显,元显竟以他为“本用寒人”的后军将军府舍人以示侮辱,这又表明羊氏并非第一流高门,否则司马元显决不敢如此毫无顾忌。上举除羊氏以外的五大家族则不同。他们多数达到官品三品以上,而且每个家族全有人取得官品一品,或主持国政,或立下辉煌功勋。太原王浑在西晋有平吴之功。琅邪王导为东晋开国元勋。颍川庾亮及弟庾冰(中书监,三品;车骑将军,二品),先后与王导、何充分主国政。谯国桓温不但很长时间(十九年)掌握“内外大权”,官居一、二品,而且西灭成汉,北伐中原。陈郡谢安、谢玄淝水之战,以少胜多,阻遏了北方胡族之南下,立下不世功绩。这些便大大提高了这些家族的声望,标志了其血统之高贵,使之成为第一流高门。

第三,同是第一流高门,由于达到三品以上特别一品官品时间有早晚,门阀形成时间也就不同。太原王氏、琅邪王氏、颍川庚氏,都是在西晋或东晋初期使有人升至官品一品,并建立功勋,主持国政的家族,所以确立第一流高门地位也早。而谯国桓温建立功勋,取得官品一品稍晚,陈郡谢安更晚,因而家族开始遭到一些轻视。如太原王述不愿与桓氏联姻;谢氏被讥为“新出门户”。可是终究因为桓氏、谢氏官高功著,其第一流高门地位,谁也无法否认,太原王氏最后仍不得不与桓氏通婚。陈郡谢氏进入南朝,更是后劲十足,与琅邪王氏一起,发展成两支并秀的甲族之甲族。相反,颍川庾氏、太原王氏、谯国桓氏因在东晋稍晚和末年的激烈政治、军事斗争中几乎族灭,后人在南朝官位较低,很少取得三品官品,无一升至一品,所以尽管仍是高门,已从第一流宝座上跌了下来。

总之,在东晋君弱臣强的特殊环境里,以上几个“势族”,由于种种机缘,几代人中反复取得人品二品和五品以上官品,于是逐渐形成、固定为高门甲族。其中较多取得三品以上,特别一品官品的“势族”,又形成、固定为第一流高门。这样,由于个人官位显赫而形成的“势族”,通过家族几代人中的官位显赫,便起了质的变化,而发展成以家族血统高贵为标志的高门甲族、膏腴之族了。

《新唐书·柳冲传》:柳芳记北魏孝文帝定姓族云“郡姓者,以中国士人差第阀阅为之。制:凡三世有三公者曰膏粱,有令、仆者曰华腴,尚书、领、护而上者为甲姓,九卿若方伯者为乙姓,散骑常侍、太中大夫者为丙姓,吏部正员郎为丁姓,凡得入者谓之四姓。”虽然其中“四姓”之说,可能有些问题;是否主要以北魏官爵为标准重定门阀高下,也值得怀疑(见后);但祖上如无魏晋官爵,便依三代人在北魏反复取得官位上下,确定门第高低,这恐不会是孝文帝创造,应该承袭有自,可作为前述东晋高门甲族形成、固定原因的一个侧证。

以上是高门。

次门大概是由刘毅所说的“寒门”中经常评为人品三品至九品,反复充任一般最高达官品六品的家族固定而成。可举彭城刘氏家族为例。据《宋书》纪、传,刘裕父系、母系、妻系三代官位可查者十三人。除一人于制度尚疏的东晋初位至五品清官散骑侍郎,三人位至清浊不分、官品五品的郡太守外,其余多数(七人)均位在官品六、七品之间(如尚书郎、治书侍御史、县令等);还有两人则是东晋后期高门所不屑为的郡功曹。试将这些官位和上述泰山羊氏相比,虽然两者有的是交错的,如都有郡太守,可是就整体看,则有明显区别。泰山羊氏这支可考者十八人,一人早卒,其余十七人,官品五品以上者十二人。十二人中五人为刺史、太守,七人为清望美官(如黄门郎、中书郎),包括三品、四品各一人。剩下五人,也全为六、七品清望官(尚书郎二人;车骑掾、卫军功曹、州别驾各一人)。对比之下,刘裕家族包括婚姻家族,主体官位在官品六、七品,且杂有低微官职。而泰山羊氏这支主体官位在官品五品,且除不计清浊之刺史、太守外,均清望官。所以一个当为次门,一个则是高门,界限是清楚的。

刘裕家族在次门中品第又是比较高的。据《宋书·武帝纪》:“初为冠军(将军)孙无终司马”。冠军将军为位次很后的三品军号,其司马官品大约在七、八品官品之间。如所周知,刘氏家族到刘裕时已破落得很厉害, “盛流皆不与相知”。可是起家仍为司马,这只能用门品在次门中还较高来解释。类似情况还有刘牢之、刘毅、刘迈、何无忌、檀凭之等人。如刘牢之虽“世以将显”,但第一流高门玉恭曾当众拜他为兄,自亦次门。他的起家是谢玄建武将军参军。建武将军虽为四品军号,但谢玄还“监江北诸军事”,独当一面,所以刘牢之的参军,当与刘裕的司马官品相仿。估计他们的门品(原为人品)当在三品。

次门中品第比较低的大概由经常评为人品四品以下,反复充任一般是官品八、九品的家族固定而成。它们就是后来常见的“寒微士人”或“人士之末”。宗越可能本来就是类似门第,所以比较容易降为“役门”。东晋末,刘宋初的鲍照,虽起家宋临川王(刘义庆)王国侍郎(官品八品),可是如考虑他“家世贫贱”,因刘义庆“爱其才”,给予优待,实际上与“人士之未”巢尚之因得君主赏识而“补东海国侍郎”情况略同,应该也是“人士之末”,原来起家官恐只能是官品九品,而与刘牢之、刘裕有别。出身这种门第,一般情况下如要充任供士人铨选的官位,恐终身只能徘徊在八、九品官品之间。可是鲍照因为有才干,所以除历清浊不分的、官品达六、七品的海虞令、秣陵令、永嘉令外,还升至一般供士人铨选的太学博士(七品)和前军刑狱参军(七品),超越了门第应得官品。不过也正因原来门品太低,官位也就到此为止,五十多岁死去,迄未再升进。

至于役门,本魏晋以来之庶人,亦称寒人,当由无人品、无任何官位,或即便入仕,也只能反复充任不入流寒官的家族固定而成。因为史书中这方面记载极少,所以只能作此推测。

以上由于一定人品、官品在一个家族中反复出现而形成、固定的门第,最后都要经过一定手续,由皇朝认可。东晋以后多次进行土断和整顿户籍,主要目的是为了固定和增加剥削对象,则在这同时认可或调整高门、次门、役门等,是十分必要,完全有可能的。前引《宋书·宗越传》,东晋末赵伦之镇襄阳,使长史范觊之整顿户籍,改定宗越为役门,其事虽然不是全国性的,却足可说明,门第之形成、固定,须经封建政权认可,后者有权整顿、调整。《南齐书·王僧虔传》:为会稽太守,“听民何系先等一百十家为旧门”。被劾,“委州检削”,“坐免官”。所谓旧门,乃士族之泛指。虽然这条材料时间稍晚,但东晋南朝制度一脉相承,南齐“旧门”之固定须要地方长官批准,其制应沿袭自东晋。

以上还表明,两晋门阀制度之确立,有一个按官位高低区分的“势族”、“寒门”、庶人等,向按血缘关系区分的高门、次门、役门等发展的过程。前者与后者虽不能截然分开,但也不能等量齐观。

《晋书·石勒载记下》:“勒清定五品,以张宾领选。复续定九品。署张班为左执法郎,孟卓为右执法郎,典定士族,副选举之任”。这个“士族”指的是过渡阶段的“势族”加“寒门”呢?还是确立阶段的高门加次门呢?是前者而不是后者,决不能把它理解为按血缘关系区分的士族。

首先,石勒所清定的“五品”、“九品”,指的是人品,而不是门品。《晋书·石季龙载记上》所载石虎诏书,对我们理解石勒这一措施大有帮助。该诏书称:“魏始建九品之制,三年一清定之,虽未尽弘美,亦缙绅之清律,人伦之明镜。自尔以来,遵用无改。先帝(石勒)创临天下,黄纸再定,至于选举,铨为首格。自不清定,三载于兹,主者其更铨论,务扬清激(遏)浊,使九流咸允也”。这就表明,石勒、石虎只不过照搬了曹魏之制,并无发展。意谓“扬清激浊”中之“清浊”,也只是指的人伦上的清浊,竟谓要严格按德、才定品。这和后赵统治状况也相适应。当时西晋原“势族”、世家大族之留中原者,多不愿与石赵合作。为稳定统治,石赵固然不放松对他们的争取,下令“不得侮易衣冠华族”(《晋书·石勒载记下》),即其一例;但更重要的则是把希望寄托在愿意为自己效劳的一般士人甚至庶人上。清定五品,续定九品的对象应该就是这些社会力量。主持选举和清定人才的张宾,当即属西晋的“寒门”,亦其证明。因而石勒所“典定”的“士族”,应该就相当于西晋人品九品、官品九品以上的官族。目的是通过定为“士族”,给予荫亲属、荫客特权,进一步笼络他们,使之死心塌地忠于自己。也就是说,石勒所典定的士族身份,失官也就失去,应大体与西晋一样,而和门阀制度确立时期的士族不同。这是因为石勒之时还不具备形成后者的条件。

从以下几条材料,也可看出石勒以及随后很长一个时期的士族,是按官位高低区分的:《晋书·石勒载记下》:“徙朝臣掾属已上士族者三百户于襄国崇仁里,置公族大夫以领之”。按“公族大夫”见于《左传》。成公十八年载:晋荀家等为公族大夫,“使训卿之子弟共俭孝弟”。石勒似采此制。故第一句话当理解为朝臣凡椽属以上之家族,称士族,统被迁徒,由公族大夫领之。此按官位定士族之一证。

《晋书·苻坚载记上》:苻坚建太学,“公卿已下子孙并遣受业”。“行礼于辟雍(太学),祀先师孔子,其太子及公侯卿大夫士之元子,皆束脩释奠焉”。这“公卿以下子孙”、“公侯卿大夫士之元子”,以前引石勒措施例之,恐即“士族”。可见直到苻坚之时,太学入学资格仍和西晋以官位高低为标准之制同,而与东晋末桓玄置学官教授门地二品子弟之制异,则在石勒之时岂能形成按血缘关系区分的士族。

我们知道,五胡十六国时期中原王朝更迭频繁,与东晋不同,加上胡汉隔阂的存在,所以门阀制度确立的时间也比较晚一些。《晋书·慕容宝载记》:“定士族旧籍”,时在公元396 年,或许这才是北方门阀制度确立的一个反映。既称“定”,就不是沿用,而是新定。又称“士族旧籍”,恐怕指的是后燕以前旧的户籍上的士族。在这以前,如石勒等全都按出仕本朝的官位高低,将九品以上定为士族。而一般不承认被推倒王朝户籍上之士族,除非他们归附了本朝。从慕容宝开始,对旧籍上士族不再一概否定,即便未出仕新朝,根据情况,不少人仍可予以承认。“定士族旧籍”的内容或许就是如此。另外,从永嘉末年以来,留在北方的某些世家大族,如范阳卢氏、河东裴氏等,每个胡族王朝上台,全都有人出仕,而且位居公卿,经过几代,家族声望大大提高,成为不管出仕与否,胡族王朝全得考虑依靠或拉拢的力量。这些情况,大概就是慕容宝其所以要“定士族旧籍”的一个客观动因。当然,南方东晋门阀制度的确立,对之也有很大影响。

役门之出仕及出仕后免徭役问题

在门阀制度确立之后,高门、次门、役门等已经固定,一般并不因家族中是否有人出仕以及官位高低而发生变化。这种制度十分有利于高门甲族,而不利于次门、役门等。许多特权,特别是出仕中升迁迅速,轻易取得美官、高官等特权,被高门甲族垄断,长期把持,次门特别役门等,很难染指。不过,为了维护整个王朝的统治,高门甲族又不能把什么事务都包下来,特别是他们鄙薄的武事、吏事,必须依靠次门、役门以至兵户、吏家去承担。为了鼓励他们的积极性,在长期实践中形成以下制度:

第一,虽为役门等,但如果仕至官品九品以上,在职期间,本人和家族沿用西晋太康旧制,仍可免徭役(官品九品以下大概不能荫族)。只不过去职之后仍须按“役门”等门第服徭役。和高门、次门无论在职、去职均享有免役权相比,这种优待是很有限的,可是毕竟对役门等为王朝服务的积极性,是一个不小的刺激。

第二,推行西晋已经萌芽的官分清浊之制,使之逐渐确立。这一制度一方面可以刺激役门等贡献个人才能,为皇朝效力的积极性。因为根据这种制度,高门所不愿为、不屑为的武官和吏事烦杂的文官虽不是清官,但品级并不低,有的高到三品以上,在统治人民,指挥战争上,权力很大。另外还有不分清浊的地方官(县令、太守、刺史),取得一定官职的役门等,也可升任。另一方面又不影响高门甲族的优越地位。因为役门等不得为清官,清官必须由士族铨选。清官不但社会声望远高于官品高的浊官、武官,而且升迁迅速,易于飞黄腾达。特别是朝廷大权掌握在高级士族手中。他们虽鄙薄武事,但还是通过文武兼任或文武迭任方式,紧紧抓住军事长官(如各地都督)的位子。

这些就使役门等官位虽高,也只能从属于高级士族,为他们服务。《晋书·陶侃传》:庾亮抵抗苏峻失利,“亮司马殷融诣侃谢曰:“将军(指庾亮,时以护军将军为征讨都督)为此,非融等所裁。’将军王章至,曰:‘章自为之,将军不知也。’侃曰:‘昔殷融为君子,王章为小人;今王章为君子,殷融为小人。’”殷融出身陈郡殷氏,是名族;所任将军府司马,也是士族常出仕的幕僚性质之武官。王章事《晋书》仅此一见,不知详情,推定出身将门。陶侃的意思是:殷融本来出身名门,故是君子,王章出身将门,故是小人。但现在殷融作为幕僚,打仗失败后,归过于府主,而王章却风格甚高,肯替庾亮承担责任,故从思想品质言,两人倒换了位置。按王章敢于替庾亮承担全部责任,陶侃也没有斥他不够资格,可见其将军官品不低,权力不小,但他从门第言,仍是小人,和殷融存在士庶之别。《晋书·郭默传》:“少微贱,以壮勇事太守裴整,为督将”。以后虽逐渐升至官品颇高的后将军(三品)领屯骑校尉(四品),但仍被官品与他相等,然出身大族的平南将军刘胤视为“小人”。这种制度和风气,正是又拉拢“小人”,又保证“君子”优越地位的手段。

第三,如果役门等因功勋能够升至官品九品以上,甚至五品以上职位,子弟又能小心谨慎,将以上官位接连保持两、三代,还可以改换门庭,成为高门或次门。如彭城到彦之曾以担粪自给,显属役门。但自因军功封侯,升至护军将军(四品),第二代位至州刺史(四品),第三代位至五兵尚书(官品三品),到氏便升为高门。这种制度与风气,对役门等为王朝服务的积极性,是个更大的刺激。当然,由于高门甲族的压抑与排斥,以及当时役门等家族本身文化素质的限制,取得高官要职并维持两、三代的,几如凤毛麟角;但将六至九品官位保持两、三代,升为次门的,虽然不多,却也不能算很稀罕,特别南朝。

以上为役门等出仕的制度。

至于次门,本为士族,无论出仕与否,均免徭役,自比役门等优越。但在高级士族掌握统治大权的东晋,同样受到压抑,仕途升迁困难,因此对待他们也有个如何调动其积极性问题。估计上述关于役门等出仕的制度,有的固然与次门无关(如出仕九品官以上免徭役),有的则大体也适用于他们。如次门虽有取得清官资格,但所得官位除清度低外,品级也不可能高,因为高级清官多为高门把持。因此次门也往往把出仕武职或清浊不分的地方长官,作为晋升的终南捷径。而且应该说,在东晋,通过这一途径取得高官的,次门因为条件稍优,数量要多于役门。同样,次门两、三代中保持五品以上高官升为高门的,可能性也大于役门等,南朝前期材料稍多,见后。

以下着重讨论一下役门等出仕后的免徭役问题。

如上所述,役门如仕至官品九品以上,去职后不能免徭役,但在职期间,依太康制度,是可以荫三族的。然而自刘宋,元嘉年间起,发生了对役门不利的变化。

《宋书·索虏传》:

(元嘉二十七年)军旅大起,王公妃主及朝士牧守,各献金帛等物,以助国用。……又以兵力不足,尚书左仆射何尚之参议发南兖州三五民丁;父祖伯叔兄弟仕州居职从事,及仕北徐、兖为皇弟皇子从事,庶姓主簿,诸皇弟皇子府参军督护、国三令以上相府舍者,不在发例,其余悉倩暂征行。

唐长孺先生认为:“虽然这里没有说凡充任上举官职的才是士族,但既承认其免除兵役权利,实际等于宣布这些官职是最起码的士族标识。”又指出“寒人”如仕至这些官职,“也当认作准予荫三族的起码士族。”

此说可酌。这似是把役门、寒人仕至这些官职免役,与是否士族这样两个不同的问题混淆了。诚然,士族中层次低的,往往充任这些官职,甚至高门也有起家或历官州从事的,然而仕至这些官职的,却不限于士族,也可以是役门、寒人。如《宋书·武念传》:乃“三五门”,即仕至宋孝武帝当皇子时,军号抚军将军,任雍州等州都督的“参军督护”。唐先生自己也举了好几个寒人仕至参军督护、国三令的例子。可是这些人怎么能因此便“认作准予荫三族的起码士族”呢?试看下例:

《南史·江敩传》:宋末齐初,寒人纪僧真得君主宠幸,自小吏仕至中书舍人(官品七品,士庶杂选)、尚书主客郎(六品清官)、太尉中兵参军(官品七品),官位都高过皇弟皇子府参军督护、国三令。可是他仍非士族。他对齐武帝说:“臣小人,出自本县武吏,邀逢圣时,阶荣至此。……即时无复所须,唯就陛下乞作士大夫(意即将门第改为士族)”。帝曰:“由江敩、谢,我不得措此意,可自诣之。”结果纪僧真碰了一鼻子灰,叹曰:“士大夫故非天子所命。”

考永明年间,江敩任司徒左长史,谢为吏部尚书。当时纪僧真必仍为役门或吏家,武帝是要他找江敩等将出身或门第改为士族,而江敩予以拒绝。《江敩传》又称:“时人重敩风格,不为权幸降意”。这既说明当时权幸改变门第的不在少数,一般司徒左长史、中正无此“风格”,所以江敩为人所重。另一方面又说明如不经一定手续,即使在君主示意下仕至清官,甚至更高的三品以上文职大臣(如南齐王敬则、陈显达,均位三公),也非士族。

再举一例:

《文选》卷四十《奏弹王源》一文反映南齐士族王源因与寒人满氏联姻,遭到御史中丞沈约弹劾,此事前已提及。而据沈约文,满璋之官“王国侍郎”。如是皇弟皇子王国,则侍郎官位高过“国三令”;如王国等级较低(如嗣王),待郎官位也大体与皇弟皇子“国三令”相等。如果仕至这一官职就被认作“起码士族”,便不会发生弹劾问题。实际情况是:沈约虽提到了这一官职,却不把它当一回事,仍从血缘上揭发:“窃寻璋之姓族,士庶莫辨……王满连姻,实骇物听”。这又证仕至这些官职的寒人仍是役门、庶人,不是士族。

那么何尚之的建议如何理解呢?

便是要求进一步改变西晋太康制度,压缩官吏荫族特权。情况大概是这样的:在这之前,即便役门,凡官至九品以上,在职期间均可荫族,这是沿袭太康旧制。可是自东晋门阀制度确立以后,高门、次门不管出仕与否均可免役;再加上战争频繁,役门等立功升至官品九品以上者日多,这样,可供王朝役使的对象便在减少。到元嘉二十七年,军旅大起,“兵力不足”,怎么办呢?对士族不敢碰,便在役门头上做文章。依何尚之议,仅只征发“三五民丁”,即“三五户”亦即役门之民丁,但实行一个新制度,即将三五户中本来出仕至九品以上官位所享有的荫族权予以压缩,改定为大体官品七、八品的州从事、皇弟皇子国三令等方能享有。为了缓和这些被剥夺荫族权之寒官的不满,规定“悉倩暂行征”,意即只此一次,下不为例,而且限于兵役。可是因为整个说来,徭役、兵役等需大于供,这个口子一开,便收不住了,不但后来征行照此办理,而且也适用于其他徭役、杂役。太康制度便改变了。这是门阀制度确立,高门甲族掌握大权(何尚之即高门),压制役门、寒人的又一表现。据《宋书·羊玄保附羊希传》记载:为尚书左丞,在离元嘉二十七年不久的大明初建议改变旧制,允许官吏占山护泽,官品第一、第二听占山三顷,依次递减,七、八品听占一顷五十亩,而九品却与“百姓”同,仅听占一顷。这种压制绝大多数由役门、寒人充任的九品官吏特权的作法,与何尚之议的精神正好遥相呼应(泰山羊氏亦高门),可作为前述对元嘉二十七年改制新看法的一个旁证。

附带一说,史学界有认为出身州从事是起码的士族标志,我们觉得这个论断尚可斟酌。按《隋书·百官志上》,萧梁天监官制改革后,门地二品者官分十八班,门地不登二品者为“寒微士人”,又有流外七班安置他们。这流外七班,大体相当于晋宋八、九品官位(考证见后)。我们知道,寒微士人也是士族,数量较多。《南齐书·陆慧晓传》:山阴一县课户二万中资产超过三千者,占一半以上到三分之二。可“凡有资者,多是士人复除”。从这句话虽无法断定其绝对数字,但绝不止三百、五百户是可以肯定的。其中大多数当为层次比较低的寒微士人。这些士人,据天监官制,需经历了流外七班,方能登流内一班。州从事属于哪一班呢?如按南兖州班次最低的文学从事和皇弟皇子北徐、北兖州班次最低的文学从事言,分别是流外六班和五班,略相当于刘宋官品八品。如按扬州、南徐州西曹祭酒从事、议曹从事言,则是流内一班,略相当于刘宋官品七品。把起码士族之标识定为出身州从事,则出身梁流外四班至一班,或刘宋官品九品的寒微士人,岂不被排斥于士族之外,成了役门了吗?这不可能,也不符历史事实。为了进一步证实这个问题,还需对唐先生据以论断的两条材料加以考证。一条即《宋书·索虏传》何尚之参议,上面已经指出它一个字也没有涉及起家官,其中免役资格与是否士族不是一回事。另一条材料为《南史·庾革传》,原文如下:“后为荆州别驾……。初,梁州人益州刺史邓元起功勋甚著,名地卑琐,愿名挂士流。时始兴忠武王憺为州将,元起位已高,而解巾不先州官,则不为乡里所悉,元起乞上籍出身州从事,憺命荜用之,荜不从……遂止。”

这段记载具体史实有误,见《廿二史考异》卷三七,但不影响我们讨论的问题。唐先生把“名挂士流”理解得太实,以为邓元起只想要个起码士族身分,以便“取得士族荫族特权,首先是免役特权”。可是原文明明说“解巾不先州官,则不为乡里所悉”,首先是为了社会声望。如果这一动机是事实,则在大量寒人通过非法手段“改注籍状,诈入仕流(起码士族)”的南齐(《南齐书· 虞玩之传》),仅仅改为起码士族是否能满足他的愿望呢?考南齐永元末邓元起已历官槐里令、弘农太守、武宁太守(官品五品),地位虽不高,也不算低(《梁书·邓元起传》)。所以所谓“愿名挂士流”,恐怕不只是想取得一个起码士族或寒微士人身分,而是一句谦词,实际上是想取得较高门品和地望,让“乡里”羡慕。试看邓元起终于争取到的皇弟皇子荆州议曹从事,据《隋书·百官志上》载,在梁流内一班,略当宋齐官品七品,大体是层次较高之低级士族或一般高门的起家官。《宋书·王玄谟传》:出身太原王氏不发达的一支,上代多郡太守,起家徐州从事史。

《南史·顾琛传》:出身吴郡顾氏。曾祖和,晋司空,祖、父并七品清官,琛“起家州从事”。《南史·张岱传》:出身吴郡张氏,祖敞度支尚书,父裕都官尚书,均官三品,岱起家州从事。由此可见,州从事是一种趄点稍高的起家官,恐不是起码士族或寒微士人的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