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科学探究方面,在《标准》中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知道科学探究涉及的主要活动,理解科学探究的基本特征;

·能通过对身边自然事物的观察,发现和提出问题;

·能运用已有知识做出自己对问题的假想答案;

·能根据假想答案,制定简单的科学探究活动计划;

·能通过观察、实验、制作等活动进行探究;

·会查阅、整理从书刊及其他途径获得的科学资料;

·能在已有知识、经验和现有信息的基础上,通过简单的思维加工,做出自己的解释或结论,并知道这个结果应该是可以重复验证的;

·能用自己擅长的方式表达探究结果,进行交流,并参与评议,知道对别人研究的结论提出质疑也是科学探究的一部分。

在小学阶段,对科学探究能力的要求不能过高,必须符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由扶到放,逐步培养。在具体的教学实施过程中,可以涉及科学探究的某一个或几个环节,也可以是全过程。关于小学科学探究的具体内容,详见《标准》第3部分“内容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