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对音乐艺术的情感体验和审美感受向幼儿进行教育,是幼儿音乐教育的主要特点之一。但是,长期以来,幼教工作者自觉不自觉地习惯于用一些属于专业艺术教育或特长艺术教育的模式和要求来看待幼儿音乐教育,因而在教学中相当普遍地存在着重视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播,忽视音乐对幼儿心灵的滋养、情感的操练和欣赏意识的培养。因此,把幼儿音乐教育方式与内容进行合理创新,能够有力地推动幼儿音乐教育的深入发展。我们应能积极打破传统的单一的传授知识和技能,使教师进入幼儿互动的角色中,引导稚气好动的幼儿成为教学主体。将文学、舞蹈、美术、英语等文化艺术中的共同审美因素,融会于音乐教学之中加以贯通,挖掘教材中的情感因素,发展幼儿的欣赏能力与道德意识,促使幼儿在音乐综合教育活动中全身心地投入到音乐的欣赏、学习、创造与表现的过程中,快乐于其中,激发自身智能因子的活跃,充分感受音乐教学的教育性、知识性、趣味性融为一体的益智魅力。我们在幼儿音乐教学中,立足于寓教于乐,以鲜活有趣的音乐活动为手段,使幼儿的审美感知经验不断地从零碎的、分散的向整体的、综合的方向聚合与转化,以逐渐形成良好的审美心理结构,从而在情感上产生共鸣、移情和创造的活动,获得美的感受和智的启迪。

西方发达国家极为重视幼儿园的音乐创造教育。在美国,音乐教育以发展到超越教育和心理学的研究范畴,向脑科学、人类学、社会学等方向迈进。哈佛大学心理学教授纳德把音乐主张为一种智能,列为与数学、语言、逻辑等齐名的七种智能之一。国内的音乐教育研究则主张从幼儿开始着手培养节奏、表演、个性发展与创新力。江泽民指出:“美育不仅能够陶冶情操,提高素质,而且有助于开发智力,对于促进幼儿全面发展有着不可替换的作用。”我们引导幼儿参与音乐活动,通过这一教育实践,使音乐教育的审美功能得到真正的实现,在开发正常智力与塑造完美人格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音乐艺术教育的特殊功效,全面地提高幼儿的素质。

1.注重音乐对幼儿的心灵滋养,加强其在进行音乐活动中的审美意识和情感体验,形成正确的幼儿音乐教育理念。在审美活动中,用充满童趣的音乐引导幼儿在反复感知中体验、领会音乐作品内涵,引起兴趣,激发情趣。如教唱《小乌鸦爱妈妈》时,老师要用生动的语言描述、讲解小乌鸦懂事,“叼来虫子,一口一口喂妈妈”,引起幼儿的情感共鸣,激起幼儿的情感投入,推动幼儿审美感知与艺术想像等活动的开展。我们在选材上要注意选择节奏明快、施律优美、符合幼儿年龄特点和发展水平的内容,诱发幼儿的审美情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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