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朗读、默读、精读、文学阅读等方面的教学建议和评价建议,我们已经在上文与“目标”合并论及。这里,我们根据“实施建议”中关于阅读教学的总体性、原则性要求,再做些阐释。

 1. 深刻理解阅读和阅读教学的对话本质

教学建议一开头就强调:“阅读是获取信息、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的重要途径。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前一句,有助于我们遵循阅读的自然功能来展开教学,避免陷入语文教师的“职业化、备课式阅读”——用违背阅读本质意义的东西作为课堂教学的内容和程序。后一句,则提示我们高度重视阅读的对话原则。任何积极的阅读都是读者与文本的对话;阅读教学,则介入了教师与教科书编者的声音。

需要注意的是,课堂教学中教师的介入,主要是为不成熟的读者——学生搭建与文本对话的桥梁,缩小学生与文本的距离,或者作为读者之一,为文本的开放式理解多提供一些意见。在教学过程中,“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在结论上,不应以教师的理解作为学生对文本理解的标准答案(特别是文学作品)。

而“教科书编者”的介入,则是2011课标新增内容。这体现了课标对教科书编者意图的尊重和重视。在“教学建议”总论部分的第一条 “充分发挥师生双方在教学中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中,增加“教师应认真钻研教材,正确理解、把握教材内容”,放在原有的“创造性地使用教材”之前,同样暗示了某种导向。

尊重教科书编者,有一定道理。这是因为,任何一篇文章,都有它自己独立的文本价值;一旦作为语文教材,又有其特定的教学价值——从什么角度认识和挖掘它的教学价值,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而特定的教科书把它编排在某个位置,配以特定的助读系统和练习系统,就有了自己的意图。比如《背影》一文,是解读到父子矛盾还是只须感受亲情,是作为回忆性散文或人物描写的例文还是全面解读的定篇,不同教材会有不同处理,教学时要适当考虑。当然,尊重教科书编者的前提,是编写基本合理、能够让人接受;否则,教师和学生就有理由质疑和颠覆,比如把《风筝》放在“亲情单元”作为亲情主题来理解。

 2. 关于“多角度、有创意阅读”

正是基于阅读对话的理念,2011课标继承2001年以来的思想,高度强调“多角度、有创意阅读”。

22页用专门一个段落指出:“在理解课文的基础上,提倡多角度、有创意的阅读,利用阅读期待、阅读反思和批判等环节,拓展思维空间,提高阅读质量。”同时提醒“但要防止逐字逐句的过深分析和远离文本的过度发挥。”这两句话,正揭示了“阅读对话”的基本原则:既要激活读者自己的生活经验、思想观念,读出自己的心得看法,甚至可以反思质疑;也要尊重文本的基本规定,防止“微言大义”(逐字逐句的过深分析)和“架空分析”(远离文本的过度发挥)。阅读对话,特别是文学作品的阅读,是文本规定性与读者开放性的辩证统一。

 3.阅读教学应规避的问题

教学建议第2段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阅读教学应引导学生钻研文本,在主动积极的思维和情感活动中,加深理解和体验,有所感悟和思考,受到情感熏陶,获得思想启迪,享受审美乐趣。要珍视学生独特的感受、体验和理解。教师应加强对学生阅读的指导、引领和点拨,但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不应以模式化的解读来代替学生的体验和思考;要善于通过合作学习解决阅读中的问题,但也要防止用集体讨论来代替个人阅读。”这段话是在总结10年课改实践中的普遍误区,对教师的教学提出三个特别提示,即三个“不应”或“防止”,需要老师们认真体会和反思,在自己的教学中加以规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