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蒙台梭利认为儿童都具有“吸收性心智”,他们可以在教育者所设计的环境中主动地学习。教育者是儿童学习的引导者,最重要的工作是为儿童提供“有准备的环境”,环境中蕴含的秩序和意义是为了给予儿童一种存在性的体验和影响。

其次,教育者为儿童安排的是一种参与式课程,即通过一套精心设计的“工作材料”让儿童在动手操作中产生兴趣,并进行创造性游戏,使儿童通过内在的、不可遏制的活动动机主动学习。

再次,教育者必须始终关注儿童的成长和发展,对儿童发展的“敏感期”保持高度的警醒,并提供有效的指导。

最后,蒙台梭利提倡一种自然的内在奖励原则,她认为赋予儿童自由的活动权利就是对儿童的奖励,因此,她主张取消外在的形式上的奖励和惩罚。

可见,蒙台梭利对幼儿园教师的素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

第一,教师必须受过专门训练,系统接受多学科(如心理学、人类学、医学、教育学等)的基础知识,掌握教育的基本原则,熟悉工作材料的操作方法,学会观察儿童的内在生命和真实生活,洞察儿童的精神状态并及时把握儿童潜能萌发的契机及其发展的敏感期,等等。

第二,教师的人格与个性品质更为重要,他们必须机警、稳重、有耐心、充满爱心、态度谦虚,绝不以自己的智慧代替儿童思考,既不做儿童的统治者,也不做儿童的仆人,只需做一个“指引者”。

她认为,“儿童是一个充满渴望的观察者,特别易于为成人的行动所吸引,并想要模仿成人。关注儿童是成人的使命,他们是儿童行为的灵感之源,是一本打开的书,儿童可以从中学习如何生活。但是,一个适合的指导者必须常常冷静地、慢慢地行动,以便儿童能以自己的特殊方式清楚地观察成人的动作。”因此,以儿童为中心的蒙台梭利教育绝不意味着教师可以不作为,与传统的幼儿教育相比,蒙台梭利教育中教师的作用不是减弱了,而是加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