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出生命道德的价值

生命道德的提出旨在为了生命更好地存在与发展,不论是个体生命还是种类生命。其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其一,将人与生命关系及其道德诉求显性化,使生命道德进入人们的显意识之中,有利于克服现实中忽视生命或漠视生命的现象与问题,凸显生命的价值;有助于人们深刻认识爱与生命的关系,爱与生命相伴相生,对生命之爱具有人性的根基,是人性的光辉所在,以便更好地关爱生命。

其二,为其他关系道德提供一个内在基础。人怎样认识生命、怎样理解生命、怎样对待生命,都会影响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在一定程度上讲,有怎样的人与生命的关系,就会有怎样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生命之间的关系,辐射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一个对生命有着深切关爱之情的人,不会不爱他的同类,不会无辜伤害他类生命,不会盲目破坏他赖以生存的社会和自然环境;不仅不会,反而更具有关爱他人之情、之意、之能。[2]从这个意义上说,生命道德为人我道德、人际道德、生态道德提供了一个更为内在的、彼此关联的基础。

其三,使生命道德成为学校德育的一项显性内容。生命道德教育可以帮助人们更好地认识关爱生命之关系,激活、唤醒个体生命的生命道德意识,培养、提升个体的生命道德能力,促进个体生命的健康发展;有助于落实生命教育的旨趣,提高学校德育的有效性。

二、生命道德的意涵

如何理解生命道德?概言之,生命道德就是调整人与生命关系的道德。人与生命关系包括人与自己生命、人与他人生命以及与他类生命之间的关系。生命道德最基本、核心的意涵是关爱生命。为什么要将生命道德的核心归于此?这首先取决于生命本身的价值。生命是最宝贵的,“现在已经很清楚,没有任何特殊的物质、物体或力量可以和生命等同”;[3]每个生命都是独一无二的,系统学、体质人类学、遗传学、行为生物学等都论证了任何物种,包括人类在内,都没有两个个体完全相同,也就是说,世上没有两个完全一样的个体;每个个体生命都是类生命的全部持有者和独特展现者,个体生命是类生命的载体,是一条以生死为端点的生命“线段”,因而更显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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