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中国的洋务派在“先富而后能强”的呼声中,采取“官督商办”的经营方式,在上海创办了第一家国家经营的中国招商局,从事航运业。招商局为了拓展业务,出资20万两白银,于1875年12月创办了保险招商局,由唐景星、徐雨之总理其事。这就是中国最早的保险机构。保险招商局公布的第一批办理保险业务的地方,为镇江、九江、汉口、宁波、天津、烟台、营口、广州、上海、福州、香港、厦门、汕头等十三个国内口岸;第二批为台北、淡水、基隆、打狗这四个中国台湾省口岸,以及新加坡、吕宋(菲律宾)、西贡、长崎、横滨、神户、大阪、箱馆等国外口岸。这就打破了外国保险公司对中国保险市场的垄断局面。

保险招商局仿照国外保险业章程,承办该局所有轮船、货栈和货物运输的财产保险业务。1885年,为了适应保险业务的需要,保险招商局改组为独立的“仁和”、“济和”两家保险公司。1887年,“仁和”、“济和”又合并组成了“仁济和保险公司”,拥有资金股本100万两白银,业务范围也开始从海上转向陆地口岸,承办各种水险与火险业务。

保险事业本身所具有的社会功能和巨大利润,极大地刺激了中国民族保险业的发展。自第一家保险公司创办后,经过数十年艰难跋涉,到20世纪30年代前后,各类性质的保险行业应运而生。从资金性质来看,既有官僚资本的,也有民族资本合股筹建的,还有中外合办的保险企业。这就形成了三足鼎立的格局,其业务则涉及到工商、财产、人寿、运输等险种。

中国官僚资本开办的保险公司,由国民党政府直接控制下的中央分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农民银行、中央信贷局、邮政储金汇业局和中央合作金库等投资。如1931年11月1日由中国银行投资500万元创办的中国保险公司,到1938年8月已扩展到海外,分别在香港和新加坡设立分公司,经营各种财产保险和人寿保险。中国保险公司旗下的子公司——中国人寿保险公司1940年由中国农民银行投资建立中国农业保险公司,主要业务由农本局投保,独家经营中国蚕茧保险,并对与农业有关的保险规章制度进行调查研究。中国农民银行还于1941年1月开办了太平洋保险公司。1935年10月,由中央银行拨款500万元,在上海成立的中央信托局保险部,除承办一般业务外,还开办了白银保险、盐运保险、集中再保险等几项特殊保险业务。1939年中央信托局保险部为配合抗日战争开办的战时陆地兵险和战时运输兵险两项特殊险种,是中国人在保险史上的创举。为了开办这两项特殊险种,财政部拨给保险部资金1000万元作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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