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 朝(1271—1368年)

一、忽必烈灭南宋

1、建国号“大元”

采用汉法 蒙古统治者初入中原时,曾将蒙古的游牧生产方式以及与之相适应的一套统治方法,推行于中原地区,对中原以农业为主的传统社会经济造成巨大的破坏。当时的契丹人耶律楚材为成吉思汗、窝阔台汗的亲信大臣,主张军民分治,州郡长吏专理民事,万户府总军政。又反对驱逐汉人、以汉地为牧场之说,主张保护农业,建立赋税制度。他说:汉人可以提供赋税,中原地区每年可输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万石。窝阔台半信半疑,令其试行。于是耶律楚材奏请设立燕京等十路征收课税使,在各地征收赋税。不久,十路课税使就将征收到的金银粟帛造册献上,数字完全如耶律楚材所说,窝阔台大喜。从此,农业生产受到保护,赋税制度亦得建立。又蒙古军有在战争中屠城政策,大将速不台在攻打金的南京开封时,请城破屠城,遭到耶律楚材的反对。耶律楚材说:得地而无民,地有何用?若人民被屠,工匠、赋税从何而来?窝阔台点头称是,下令除了金朝皇族外,其余一概勿杀。从此以后,屠城之事渐渐减少。耶律楚材还提倡尊孔读经,也有积极的作用。

但积极采用汉法而且行之有效的还是忽必烈。忽必烈是蒙哥汗之弟,很有才能。早在青年时代居在和林(今蒙古国哈尔和林)时,就很关心政事,招揽汉族士人,研讨治国之道。蒙哥即汗位,把大漠以南的汉人地区交由他治理,他即将自己的王府内迁,后来驻于开平(今内蒙古多伦西北)。他在这里大量任用汉族士人,比较广泛地采用汉制汉法以治事。注意保护发展农桑,兴办屯田。为后来元朝的制度奠定了基础。

忽必烈即汗位 蒙哥汗死后,蒙古贵族内部发生了争夺汗位的激烈斗争。公元1260年,忽必烈自中原战场回到开平,宣布自己为大汗(即元世祖)。可是在此时,其弟阿里不哥在和林也宣布自己为大汗,并举兵南下。忽必烈亲自率兵迎战,经过四年的战争,阿里不哥战败投降,忽必烈的汗位得到巩固。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