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问题的提出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决定》中指出实施素质教育“要以提高国民素质为根本宗旨”。 利他行为是人类社会活动中的高尚行为,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动力,也是共产主义品德教育的核心。《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中也明确指出:教师在日常教学中要注意培养幼儿乐意与他人交往,学会互助、合作、谦让和分享,富有同情心;帮助幼儿正确认识自己和他人,养成对他人和社会亲近、合作的态度,学会自律和尊重他人等等。由此可见,培养幼儿利他行为已作为五大领域之一、社会的教育目标来实现了。自从一九七○年代以来,利他主义的研究日渐盛行。研究焦点主要在于同理心的探讨,以及儿童“观点取替”(Perspective Taking)能力的了解。此研究目的,在于发现儿童社会化的历程,并寻求儿童社会发展的策略,藉以增进其社会适应。

因此,帮助幼儿克服自我为中心,培养幼儿利他行为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社会意义。

二、 利他行为的涵义

“利他”(Altruistic)行为,是不求回报的高品质利社会(Prosocial)行为的一种表现方式,也是一种道德情操的外在表现,并构成其社会能力的一种层面,它能增进幼儿之人际关系和社会适应。是能使他人受益的社会行为。人们在交往中表现出来的谦让、帮助、合作、分享等有利于他人和社会的行为。利他行为是一种自愿的,以他人为目的亲社会行为,它有助于人与人之间高质量的交往,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以适应社会生活的要求。

巴托(Bar-Tal, 1982)对此的定义是“不求外在回报的施惠于他人之行动”。因此,最高品质的帮助行为是一种利他的行为。利他行为是人类社会活动中的高尚活动,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发展的能力,也是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的核心。利他行为的过程不是自发的过程,需要有计划、有目的精心培养。幼儿的利他意识行为习惯,不仅为幼儿成长打下良好的基础,也是提高国民素质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幼儿利他行为的培养,是幼儿社会性发展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幼儿的健康成长将发挥重要作用。

三、角色扮演法的界定

角色扮演(Act out)是一种使人暂时置身于他人的社会位置,并按这一位置所要求的方式和态度行事,以增进人们对他人社会角色及自身原有角色的理解,从而有效地履行自己角色的心理技术。

角色扮演法使人们能够亲身体验他人的角色,从而更好地理解他人的处境,体验他人在各种不同情境下的内心情感。心理学家证实,只有一个人内心世界具有了与他人相同或相似的体验时,他才知道在与别人发生相互联系的过程中该采取怎样的行动和态度。因此,角色扮演法在发展幼儿利他行为能力方面有着尤其重要的作用。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