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验、充实、成长

在《语文课程标准》中有这样几段文字:“重视语文的熏陶感染作用,注意教学内容的价值取向,同时也应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语文又是母语教育课程,学习资源和实践机会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因此,应该让学生更多地、直接地接触语文材料……”这些基本理念清晰地告诉我们:语文具有很强地“体验性”语文教学要从学生体验出发。为了实现这一理念,教学中,我做了一些尝试:

一、尊重体验的主体,在课堂中体验。

《新课标》指出:“学生是语文学习的主人。”课堂上,他们可以质疑问难,可以用自己

喜欢的方式学习,做他们愿意尝试的实验等。在学习化的社会中,以人为本的教学活动的重心在于“学习”,而不是传统意义的主体、学习的主人。因而我们要充分相信学生、尊重学生,营造出足够宽广的空间让学生“自由”地翱翔。多给学生一些时间,让他们自己去安排;多给学生一点问题,让他们去探索;多给学生一些权利,让他们自己去选择……

在《静夜思》一文的教学中,学生读过了课文后,我并没有急着去讲解,而是问问他们读懂了什么?还想知道些什么?在讲解如何进行合作时,为了让学生感受阅读的兴趣,我对学生提出了:你认为怎样进行卓有成效的合作?通过对这部分内容的重组,学生在读、想、问、说的过程体验中,产生阅读的兴趣,主动参与,体验到一种自主学习的喜悦。这样,课堂上的学习氛围民主、和谐、轻松,让学生的个性得到张扬,课堂充满着生命的活力。

二、拓展体验的情境,在生活中体验。

《新课标》指出:“语文课程应植根于现实。”长期以来,语文教学受“应试”的束缚,教学内容局限于书本、课堂,没有融进鲜活、丰富的社会生活,造成教学内容的单调、乏味,学生由此也失去了体验的情境和乐趣。

其实,“大语文”教育观念下,“以课堂教学为轴心,向学生生活的各个领域开拓延展,全方位地把学生地语文学习同他们的学校生活、家庭生活合社会生活有机结合起来。”也就是说:语文就是生活,老师不只一个。这就要做到:语文生活化(例如在看电视、看报、听广播、阅读产品说明书时用语文;在办文学社、出黑板报、演讲比赛、读书节时学用语文:在社会调查、参观访问、社区服务时学用语文等)。向生活学习,在生活中学习,从而体验到生活的乐趣。

三、创设体验的方式,在活动中体验。

《新课标》中指出:“语文是实践性很强的课程。”在语文实践活动中,既要重视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实际操作能力,又要突出学生的主体性合自主地位,尽可能让学生自己去设计活动和组织活动,自己去评价活动效果。可以表现在阅读实践类活动(例如阅读报刊搜集资料、阅读名篇摘录佳句、读心得交流)、听说训练类活动(例如听故事后复述、听广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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