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犯罪与环境污染、毒品犯罪并称为世界三大公害。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

“当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然严重,上升幅度较大。”2008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组织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和到未成年犯管教所实地考察了解到,目前,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现暴力型、团伙化、低龄化、作案手段成人化的趋势。闲散未成年人、经常光顾网吧的未成年人以及离异家庭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率较高,农村留守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增多。在帮教失足未成年人的过程中,也会遇到一些难题。

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规定:“依法免予刑事处罚、判处非监禁刑罚、判处刑罚宣告缓刑、假释或者刑罚执行完毕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但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组了解到,被判处缓刑、免刑的未成年人以及羁押、服刑期满的未成年人,普遍存在“复学难”问题;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进行义务教育还存在一些困难。

对此,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庭长岳慧青深有体会。“失足未成年人复学难是一个长期困扰少年庭法官、失足少年及家长的棘手问题。尽管法律有明确规定,但失足少年复学过程中仍然会遇到各种阻力。”她说,“多年来,我们一直为解决这个问题奔走呼吁。”

令人高兴的是,在坚持不懈的努力下,由北京市东城区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对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复学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发布。2008 年,《东城区判处非监禁刑未成年人就业、培训一体化意见》出台。“目前我们已安置4名失足少年复学,1名失足少年的就业安置也正在酝酿当中。”岳慧青说。

关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还有一个不能忽视的问题,就是网络带给未成年人的负面影响。

2007年4月,公安部发布的消息显示,青少年当中的犯罪人员因为沉湎于网络或者受到网络黄色信息的侵蚀,作案甚至作大案,进行诈骗、强奸、抢劫、抢夺的犯罪比例非常高。据初步统计,被抓获的青少年犯罪嫌疑人当中,有近80%的人通过网络受到诱惑。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未成年人的网络违法犯罪已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郭开元说。

此外,他还谈到,在社会转型时期,产生了大规模的流动人口,由于我国对流动人口管理制度上的不健全,一些流动未成年人利用可乘之机,实施违法犯罪行为,致使流动未成年人犯罪增多;与此同时,流浪儿童、留守儿童、闲散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的权益保护和违法犯罪预防也面临着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