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尔马是法国数学家。生于1601年,他在法国杜鲁兹学习法律并以律师为职业,数学只是他的业余爱好。他的成就并不在于他曾经承办过什么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或是以他的能言善辩使某个死刑犯无罪开释。他的名字之所以流传千古主要因为他“不务正业”地在数学领域中的取得许多伟大成就。他对数论和微积分作出了一流的贡献,他也是解析几何的发明者之一,并且与帕斯卡一起建立了概率论的基础,他一生很少发表数学论文,他的研究成果是在他死后由他的儿子整理出版的。

1621年,费尔马买了一本古代数学家丢番都的《算术》的法译本开始研读,直到他死后,人们发现在这本书中关于不定方程“X2+Y2=Z2”的全部正整数解的那一页上,费尔马用拉丁文写了一段话:“任何一个数的立方,不能分解成两个数的立方和,任何一个数的四次方,不能分解为两个数的四次方的和。一般来说,任何次幂,除平方以外,不能分解成其它两个同次幂之和。”

这段话,用现在的数学语言说,就是:当n为大于2的整数时,方程Xn+Yn=Zn不可能有整数解。这就是被称为近代数学三大难题之一的“费尔马大定理”。三百多年来,许多数学家对这个“定理”进行了证明,陆续取得进展,直到1993年,才为英国数学家怀尔斯彻底证明。当然,他的证明还有待权威数学家们仔细地审查。

哥德巴赫是普鲁士派往俄国的一位公使,后来,他成了一名数学家。他常与欧拉通信讨论数学问题。1742年,哥德巴赫在与欧拉的通信中提出了一个猜想。这封信及欧拉的回信传播出来后,数学家把他们通信中提出的问题,叫做哥德巴赫猜想:

“每一个大于或等于6的偶数,都可以表示为两个奇素数的和。每一个大于或等于9的奇数,都可以表示为三个奇素数的和。”

1930年,数学家西涅日尔曼证明了“每一个大于或等于2的整数,都可以表示为不超过c个素数的和。”还估算了c不会超过s,s≤800000。以后数学家又把s的值缩小。1937年得到s≤67。

1937年,苏联名家维诺格拉多夫证明了:“充分大的奇数,都可表示为三个奇素数的和。”可是他估算的这个“充分大的数”实在太大了。

这时又有人从另一方面着手,改为证明:“每一个充分大的偶数,都是素因子个数不超过m与n的两个数的和。”这个命题简记为“m+n”:如果能证明“1+1”,哥德巴赫猜想就算是解决了。

1920年,挪威数学家布朗证明了“9+9”;德国数学家拉代马哈1924年证明了“7+7”;英国数学家埃斯特曼1932年证明了“6+6”;……;三十年代,我国数学家华罗庚证明了“几乎所有的”偶数“1+1”成立;1956年我国数学家王元证明了“3+4”;同年苏联数学家维诺格拉多夫证明了“3+3”;1957年王元又证明了“2+3”;1962年我国数学家潘承洞证明了“1+5”;1963年,王元、潘承洞、巴尔巴恩又分别证明了“1+4”;1965年,维诺格拉多夫,朋比尼,布赫夕塔夫又证明了“1+3”。

1966年,我国数学家陈景润宣布证明了“1+2”。至1973年,陈景润的论文正式发表,在世界上引起轰动。这是迄今为止最好的结果。

“近代三大难题”中的另一题是“四色问题”,这是由英国人克里斯1852年提出来的。他在给他的兄弟费雷缀克的信中写道:“画在一张纸上的每一幅地图,都可只用四种颜色着色,就能使有共同边界的国家有不同的颜色。”有很多人都想证明这个问题,但后来却发现他们的证明不严密。

电子计算机的飞速发展为这些难题的攻克创造了条件。许多数学家把证题思路设计成程序而把繁复的运算交给计算机去完成。这样一来,先后有好几个数学家宣布他们在计算机上证明了“四色定理”。

这几个定理的证明过程中,数学家们创造了许多新的方法。这些方法本身的意义就不亚于他们要证的定理。三百多年来,为了解决这些难题,数学家们付出了艰巨的努力。他们锲而不舍,勇于探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