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解]

本篇主要论述了名称与它所反映的实际内容之间的关系以及如何制定名称的问题。它是中国古代逻辑学中的重要篇章之一。荀子认为,事物的名称是“约定俗成”的,但这种“约定俗成”又是以客观事物的实际内容为基础的,所以确定名称时要“稽实”。另一方面,名称虽然受制于实际内容,但它一经确定,又能对实际内容发生影响,即“名定而实辨”;而在社会政治领域内,“正名”能“明贵贱”、“辨同异”、“率民而一”,这也就是荀子强调“正名”的政治内涵。从正名出发,篇中还论述了辩说的问题,并批判了有关欲望方面的异端邪说。

[原文]

22.1 后王之成名:刑名从商,爵名从周,文名从《礼》(1),散名之加于万物者则从诸夏之成俗曲期(2)。远方异俗之乡,则因之而为通(3)。

散名之在人者: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4)。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5)。能有所合谓之能。性伤谓之病。节遇谓之命(6)。

是散名之在人者也,是后王之成名也。

[注释]

(1)文:见 1.8 注(8)。《礼》:见 1.8 注(2)。(2)散:分散,零碎。散名:指各种零碎的具体事物的名称。曲:即“曲当”(8.17)、“曲成”(13.1)之“曲”,委曲周遍的意思。期:会合,约定。曲期:多方约定。(3)之:指代“后王之成名”,它相当于现代所谓的普通话,所以各个习俗不同、方言不同的地区可“因之而为通”。(4)和:见 17.3 注(4)。合:会合,接触。感应:被感动而产生的反应。不事:无为,不作主观的人为努力。然:成。参见《广雅·释诂》。(5)“智”字为衍文。(6)节:制约,限制。遇:遭遇,不期而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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