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教授的名称必须简单,只引起名称和它代表的物体或抽象概念之间的联想。”这样,使孩子在思想上接受这些名称和物体时能相应地把它们统一起来。为此,最要紧的就是除了名称外,不再说其他的话。

第二,教师必须随时考查自己的教授是否达到了预期的目的。考查也必须局限在名称能唤起的意识域内。

第一次考查应该发现,在孩子思想上,名称和物体是否还保持联系。考查应在教完名称后,让孩子沉默一会儿后再进行。缓慢清晰地提出关于所教名称或相应物体的问题:“哪一个是光滑的?”“哪一个是粗糙的?”

孩子用手指着物体,教师就知道他已作出了所要求的联想。但是,如果孩子不是这样做的,也就是说,他如果做错了,教师不必纠正,而必须考虑等到另一天再重新上。事实上,何必纠正呢?如果孩子没有把事物和名称联系起来,惟一能使他联系起来的办法,便是重复感觉刺激和教授名称的活动。换言之,也就是重新上课。但是,我们应知道,当孩子失败时,他并没有准备接受我们唤起他们的心理联想,所以我们必须另选时机。

假如我们纠正孩子说:“不对,你错了!”这种责备的话就会比其他的话(如光滑的或粗糙的)更深地留在孩子的心理,妨碍他对名称的学习。相反,在错误之后沉默不语,保持明确的意识域,下一课便可以接着顺利进行。事实上,指出错误便可能导致孩子作出不必要的记忆努力或挫伤他们的勇气,我们的任务就是尽可能避免他们作出一切非自然的努力,避免他们丧失信心。

第三,如果孩子没有犯什么错误,老师便可以唤起和这一物体概念相关的运动活动,即说出名称。她可以问:“这是什么样的?”孩子就应该回答:“光滑的”。然后老师可以打断孩子的话,教他怎样正确、清晰地发这个音。先深吸一口气,然后稍大声说:“光滑的”。当孩子发音时,教师可以注意他具体的发音缺陷,或某种已习惯的特殊的孩子腔调。

关于将孩子所学的概念一般化的问题,即把这些概念应用于他所处的环境之中去,我并不主张在一定时间,甚至在几个月内上这样的课。孩子们在触摸过几次材料,或只是光滑的和粗糙的硬纸后,就会完全自发地触摸各种材料的表面,重复说:“这是光滑的!这是粗糙的!这是柔软的!”等等。对于正常孩子,我们必须等待他们对环境的自发探究,或者如我们喜欢说的探索精神的自动爆发。在这种情况下,孩子们会尝到每一新发现的快乐。使他们意识到一种可贵和满意的感觉,这会鼓舞他从自己周围环境中去寻求更多的这种新感觉,使他们成为自发的观察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