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戏,也就是通常意义上的玩,但儿童的游戏却不同于成人的玩,它有其独特的意义和价值。游戏是适应幼儿身心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最符合幼儿的年龄特征,最为幼儿所喜爱。通过游戏,儿童锻炼了肢体,训练了思维,丰富了情感,也学会了如何与人交往。可以说,儿童就是在游戏中成长的。

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过:“儿童对游戏是爱好的,应满足这个爱好,不但要有游戏时间,而且要让游戏渗透幼儿的生活,儿童的整个生活是游戏”。游戏不仅使幼儿情绪愉快,而且是他们的一种严肃的活动,正如苏联教育家克鲁普斯卡娅指出的:“游戏对于学前儿童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游戏对于他们是学习,游戏对于他们是劳动,游戏对于他们是重要的教育形式。”

近年来,随着《幼儿园工作规程》的贯彻和教师教育观念的转变,游戏在幼儿课程中的比重日益增大,形式愈加丰富。但也要看到,当前广大幼教工作者对儿童的游戏认识还很不一致,对游戏的意义和价值也有不同的看法。其中有游戏无益论。“勤有功,戏无益”一直是人们用以告诫孩子要努力学习的一句名言。特别是在当前片面追求智力的思潮影响下,部分家长和教师把早期教育简单理解为早期智力开发,片面强调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习惯与运用。表现为将小学阶段的学习内容提前到学前阶段,剥夺孩子游戏的权利,以腾出时间来“学习”。家长的这种拔苗助长,急功近利的心态也影响了教师,为了迎合部分家长的这种心态,一些教师便处处压抑儿童好玩的天性,向孩子灌输“贪玩的孩子不好”的观念,而用生硬的方式强迫孩子学习那些并不适合于他们当前水平的知识技能(如学写字等),或者用简单粗暴的“填鸭式”教学破坏那些对儿童来说原本是美好的事物的形象(如绘画、学钢琴等),从而产生极大的负面效应。在此,我们一定要树立正确的游戏观,其中之一就是:把游戏活动开展起来。下面就这一个观点谈谈一孔之见。

充分认识幼儿游戏的重大作用

实践证明游戏活动应该肯定是最符合幼儿生理和幼儿心理的特征的。因此也是幼儿最基本的活动。因为幼儿在游戏中特别是在创造性游戏中可以无拘无束地,创造性地反映周围的事物,模仿成人的劳动、学习、生活等活动,反映出对事物的态度,幼儿有强烈的求知欲和模仿成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要求。但是,幼儿本身的身体情况以及知识和技能水平的限制,不能完成成人的学习、劳动的任务,这就产生了幼儿的愿望与心理上的矛盾,而幼儿在游戏中就能解决这一矛盾,使幼儿得到极大的心理满足。因此,在游戏中能发展儿童想象力,促进儿童感官以及运动感官的迅速发展,促进儿童各种心理过程更快、更好地发展,促进儿童优良的个性品质的成长和形成。这一切是无容置疑的,是已被许多具体材料所证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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