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爱学生

热爱学生、尊重学生是教师最基本的道德修养。教师的职责是“教书育人”。要全身心投入教学中,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处事要公正公平,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教师形象,正确引导学生的品德和言行,努力塑造学生良好的个性。如有些学生由于家庭环境的影响而形成不良的习惯,教师要用温情去融化他们,使学生能愉快地学习。我们教师应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以高尚的人格感染人,以整洁的仪表影响人,以和蔼的态度对待人,以丰富的知识引导人,以博大的胸怀爱护人。

崇高的师爱表现在对学生一视同仁,决不能厚此薄彼,按成绩区别对待。要做到“三心”,即“爱心、耐心、细心”,无论在生活上还是学习上,时时刻刻关爱学生,特别对那些学习特困生,更是要“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切忌易怒易暴、言行过激,对学生要有耐心,对学生的细微之处也要善于发现,并且多加鼓励,培养学生健康的人格,树立学生学习的自信心,注重培养他们的学习兴趣。

学生作为学习的主体,可能是学校中最不容易满足的群体。他们思想活跃,对周围的人和事容易理想化,而我们又习惯把学生当成“不懂事者”,对他们的声音往往听不见或者不想听,对他们所做的事情往往是不屑一顾,做错了事情不去深入了解就一味的批评。事实上,学生是一个活的“生命体”,他们有属于自己的感受和要求,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闪光点,努力地去挖掘。师生之间的教与学实际上是一种矛盾,处理得好就会像父与子、母与子的关系,但处理不好就会产生对立态度。在教育中,要注重把学生当成朋友,改变师道尊严的旧习俗,彻底转换观念,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让师生共同发展,培养和造就一代新人。

三、爱自己

爱自己,塑造师表风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履行教书育人的神圣职责,增强教师职业的光荣感、成就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注重自身全面发展,增强自身师德修养,提高自身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实现自身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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