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尊重幼儿

尊重幼儿,主要表现在要平等、民主地对待幼儿,尊重幼儿发展的积极因素,让幼儿主动地发展。

幼儿有其独立存在的价值,教师要尊重其权利和地位,平等、民主地对待幼儿。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教 师却往往以长者自居,要幼儿听命于自己,凡违反自己命令的幼儿往往被视为“调皮捣蛋”、“不听话”,随之而来的便是批评甚至惩罚。如:“不听话”的孩子被斥责、罚站,或不准参加游戏;不遵守纪律的孩子不给 点心吃,让他看着别人吃……其实,幼儿出现“对抗”行为一定事出有因,且这正是其独立意识和自主性萌发的表现,因而遇到冲突,教师要先究其原因,再作处理。教师要善于作自我反省,而不能只从孩子身上找问题 。因为有时恰恰是自己的教育行为不当而导致冲突。“听话的孩子才是乖孩子”的陈旧观念一定要剔除。

幼儿有自己的兴趣、爱好和发展的潜能,他们总是主动地与周围世界发生互动的,因而教师要尊重其发展 的积极因素,给予其充分活动和自我学习的时间和空间。可许多教师仍满足于灌输,把对幼儿知识、技能的传授看成唯一的教育目标,幼儿在“满堂灌”的教育中渐渐丧失了主动性,并且畸形发展。这种现象必须加以改变。

(三)了解幼儿

一个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会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教师要充分了解幼儿,并遵循幼儿的发展规律来施教。比 如,幼儿往往会将自己的主观愿望和想象当作现实,如果教师不了解这点,就会认为孩子是在撒谎,就会批评甚至讥笑幼儿,这么将严重地伤害幼儿的自尊心和与教师交流的愿望。如果教师不顾幼儿坚持性差、好动这一 特点,就会批评孩子“猴子屁股坐不住”、“动手动脚”等。其实,幼儿阶段的基本活动和学习方式是游戏,教师要求幼儿长期静坐和进行正规学习恰恰违背了幼儿的身心发展的规律。因此,教师要不断了解幼儿阶段的特点,并以此来指导自己的教育实践,使之科学化。

上一页
下一页
阅读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