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年龄﹥35岁,心脏病程较长者

2.心功能Ⅲ--Ⅳ级

3.既往有心衰史

4.有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症型心脏病(法洛四联症、艾森曼格综合症)

5.严重心律失常

6.活动性风湿热

7.联合瓣膜病

8.心脏病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

9.急性心肌炎

妊娠增加了心血管功能的负担,孕妇的一系列生理变化使心脏负担大大加重。心脏病患者心脏代偿能力下降,不能承受妊娠与分娩所增加的心脏负荷时,会发生心力衰竭。

二、糖尿病

糖尿病是一种伴有遗传倾向的代谢障碍性内分泌疾病,严重影响母儿健康,流产、感染、难产、早产、产后出血以及巨大儿、胎儿畸形等可能性均会增多。妊娠可使隐性显性化,使原有糖尿病病情加重。所以, 糖尿病的孕妇,孕期需要定期产检、严密的监测,严重的D.F.R级的不能妊娠。

三、慢性肾炎及慢性肾小球肾炎

凡有肾功能不全,(尤其是肌酐>141.8umo/L)或高血压的病人-----在孕期几乎都有严重后果,出现不易控制的高血压、尿蛋白增多、剖宫产率增高、胎儿成活率低、肾功能恶化、肾衰、甚至于死亡

四、哮喘

是一种气道慢性变态反应性疾病,是由嗜酸粒细胞、肥大细胞和T淋巴细胞等多种炎性细胞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不同于一般的气管炎症。

控制不好的重症哮喘可影响妊娠的结局,如流产早产、胎膜早破、围生儿死亡率上升。

有并发症(持续性心动过速、高血压、气胸、急性肺原性心脏病等)的哮喘病人妊娠的结局更差,对孕妇的威胁更大。

另外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肺结核活动期、**系统恶性肿瘤、艾滋病等疾病也不适合妊娠。

小精灵温馨提示

生育是每个已婚妇女的权力,但已婚育龄妇女能否妊娠,一定要正规的孕前咨询后才能确定;如为不能妊娠的孕妇,一定要知情后动员终止妊娠,并告之有效避孕方法,避免悲剧发生。文章篇幅有限,我所列举的高危因素也比较有限,建议准妈妈们定期去医院检查,也可以点击我进行咨询,毕竟早期筛选,重点管理监护,及时正确处理,才是减少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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