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在妊娠期有某种病理或致病因素可能危害孕妇、胎儿与新生儿或导致难产的都称为高危妊娠。前一阵,闹得沸沸扬扬的北医三院产妇事件,让“子痫前期” 和“主动脉夹层破裂”再次走进大众视野,那么还有哪些因素可以构成高危妊娠呢?

几种常见的高危

前置胎盘、胎盘植入、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双胎妊娠、巨大胎儿、妊娠期心脏病、妊娠期糖尿病、妊娠期急性病毒性肝炎等等

妊娠期高血压疾病:过去叫妊高征,历史悠久,疑点多,发病率高的妊娠并发症,病因未最后确定,病理生理涉及全身器官系统,无特效治疗方法。重度妊娠期高血压疾病或子痫是孕产妇死亡主要原因之一。

高危因素有哪些?

1.年龄<18或>35岁(所以说爹妈催婚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嘛)

2.体重<40KG或>80KG (太胖或者太瘦都不利于生产哦)

3.异常孕产史,包括自然流产、宫外孕、早产、死产、死胎、难产、新生儿死亡、新生儿畸形或有先天性或遗传性疾病等异常分娩病史

4.各种妊娠并发症和合并症:常见的影响较大的妊娠合并症有心脏病、慢性高血压病、糖尿病、肝炎、贫血等。

5.胎盘功能不全

6.妊娠期接触过有害物质

7.盆腔肿瘤或有手术史

高危妊娠的孕妇和新生儿的发病率及死亡率均明显高于正常妊娠。所以每位怀孕的母亲均应定期咨询医生或到医院检查,配合高危妊娠的筛选,进行系统孕期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治疗,及时有效地控制高危因素的发展,防止可能导致胎儿及孕妇死亡的各种危险情况出现,以保证母亲及胎儿顺利地渡过妊娠期与分娩期。

哪些妇女不宜妊娠

为了妇女和孩子的安全、健康,经医学检查,因疾病不能妊娠时,应考虑有两方面因素:1.妊娠会加重原来的疾病2.治疗用药会对胎儿造成极不良的影响。

一、心脏病

妊娠合并心脏病是高危妊娠之一,是产科的一个严重合并症,在孕产妇死因顺位中列第三。

不能妊娠的心脏病有:

1.年龄﹥35岁,心脏病程较长者

2.心功能Ⅲ--Ⅳ级

3.既往有心衰史

4.有肺动脉高压、右向左分流症型心脏病(法洛四联症、艾森曼格综合症)

5.严重心律失常

6.活动性风湿热

7.联合瓣膜病

8.心脏病并发细菌性心内膜炎

9.急性心肌炎

妊娠增加了心血管功能的负担,孕妇的一系列生理变化使心脏负担大大加重。心脏病患者心脏代偿能力下降,不能承受妊娠与分娩所增加的心脏负荷时,会发生心力衰竭。

二、糖尿病

糖尿病是一种伴有遗传倾向的代谢障碍性内分泌疾病,严重影响母儿健康,流产、感染、难产、早产、产后出血以及巨大儿、胎儿畸形等可能性均会增多。妊娠可使隐性显性化,使原有糖尿病病情加重。所以, 糖尿病的孕妇,孕期需要定期产检、严密的监测,严重的D.F.R级的不能妊娠。

三、慢性肾炎及慢性肾小球肾炎

凡有肾功能不全,(尤其是肌酐>141.8umo/L)或高血压的病人-----在孕期几乎都有严重后果,出现不易控制的高血压、尿蛋白增多、剖宫产率增高、胎儿成活率低、肾功能恶化、肾衰、甚至于死亡

四、哮喘

是一种气道慢性变态反应性疾病,是由嗜酸粒细胞、肥大细胞和T淋巴细胞等多种炎性细胞参与的气道慢性炎症,不同于一般的气管炎症。

控制不好的重症哮喘可影响妊娠的结局,如流产早产、胎膜早破、围生儿死亡率上升。

有并发症(持续性心动过速、高血压、气胸、急性肺原性心脏病等)的哮喘病人妊娠的结局更差,对孕妇的威胁更大。

另外患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白血病、肺结核活动期、**系统恶性肿瘤、艾滋病等疾病也不适合妊娠。

小精灵温馨提示

生育是每个已婚妇女的权力,但已婚育龄妇女能否妊娠,一定要正规的孕前咨询后才能确定;如为不能妊娠的孕妇,一定要知情后动员终止妊娠,并告之有效避孕方法,避免悲剧发生。文章篇幅有限,我所列举的高危因素也比较有限,建议准妈妈们定期去医院检查,也可以点击我进行咨询,毕竟早期筛选,重点管理监护,及时正确处理,才是减少孕产妇及围产儿死亡的重要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