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学习任何乐器都要先让孩子对其感兴趣,电子琴也不例外。美国现代心理学家布鲁纳说过:“兴趣是一种特殊的意识倾向,是动机产生的重要的主观原因。”这种意识倾向时,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就油然而生了。

儿童学习电子琴的兴趣一般是从“有趣”至“乐趣”最后为“志趣”三个层次。

“有趣”是少年儿童对学习电子琴音乐直接产生兴趣的“幼芽”,表现在一旦学生看到电子琴时就产生强烈的好奇心想过过瘾,想动手摸摸、弹弹、听听,这种好奇心理是有一定限度的,不稳定又容易自我转移或消失。

“乐趣”是少年儿童学习电子琴兴趣发展、形成的中层次,他们在“乐趣”的心理因素的影响下,开始对事物的本质内容产生求知欲望。根据中小学器乐教学的性质,“有趣”和“乐趣”是器乐教学中所必然出现的心理现象,“乐趣”的心理培养并非是借助一招一式就可以形成的,教师要掌握学生这一心理因素并采取相应的心理对策。在走进中澳音乐琴室的第一天起,就应该努力使学生对所学乐器有“乐趣”,并引导学生将这项”有趣”的学习内容视作自己学习生活中的大乐事来做。在教学中多动脑筋创设一些符合少年儿童心理特征的“有趣”教学形式、内容,将其贯穿在“器乐教学”的全过程中、使学生学习的兴趣成为学习的动力。

在电子琴教学中,教师还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良好的学习习惯。

(1)认真听的习惯。

(2)认真看的习惯。

(3)积极思考的习惯。

(4)自我复习的习惯。

(5)严格遵守课堂纪律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