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女奖一头猪,生男奖一只狗。

我国的战国初期时候,全国总人口只有1000多万,而到了秦朝统一时,人口数量翻了一倍。在东周时代,诸侯争霸,中华大地战火不断,人口消耗巨大,可数量却不减反增,就是因为当时各诸侯国都实行鼓励多生的“计生”政策。

越王勾践卧薪尝胆,暗中实施强国战略,其中最重要的一条举措就是鼓励全国生育,增加国内人口。

西周时的中国政府已相当重视人口保养了,《周礼·地官·大司徒》的记载,所谓“以保息六,养万民”中,第一条就是“慈幼,谓爱幼少也,产子三人与之母,二人与之饩。”

《国语·越语》中记载,春秋时越国妇女快分娩时得报告官府,由官府派医生守护,生男孩的奖励两壶酒一条狗,生女孩的奖励两壶酒一口猪。生三个子女的,由官府派给乳母哺育。

适婚不嫁罚一年口粮

据《汉书·惠帝纪》记载,在汉初刘盈当皇帝时期,便有明确的“罚款”方案惩罚那些违反生育政策的人。在公元前189年,刘盈下令:“女子年十五以上至三十不嫁,五算。”这“国策”用今天的话来解读是这样:年龄在15岁至30岁之间的适婚女子如果不出嫁,将被罚款,罚款的金额是“五算”。“算”是当时计征人头税的一种计量单位,是开国皇帝刘邦在建国后第四年定下的税收办法。15岁以上、56岁以下的国民,都要缴纳人头税,每人税款金额是120钱,称为“一算”。

对于西汉“五算”的罚款标准,在当时并不算低,以整个西汉的粮食均价每石100钱上下的标准来算,720钱可以买到七八石粮食,至少是一个成年人一年的口粮。

“优生优育”的提出

在古代,也有一些学者意识到人口过快增长带来的严重问题,担心“人满”之患,于是提出了少生甚至不生的口号,其中代表性的人物是唐代的王梵志。

王梵志是唐初民间通俗诗人,生平坎坷,饱经忧患,50岁后皈依佛门。他反对“多生”,提出重视人口素质教育的思想,以当时最流行的诗歌形式,用大白话写出了不少计生“标语”。

最有名的一条是其《大皮装大树》一诗中的一句 “生儿不用多,了事一个足。”

到了宋代,有学者估算中国人口总数首次过亿。在这种背景下,宋末著名学者、《文献通考》作者马端临正式提出了“少生”、“优生”、重视人口质量和整体素质的“计生”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