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诗得罪权豪,累遭贬谪

白居易(772 —846)字乐天,晚年号香山居士。原籍太原,迁居下邽(今属陕西渭南)。父亲季庚,历任县令、州别驾等官职。白居易年十五六时,观光上国,袖文一编,投谒著作郎顾况。况为人倨傲,对后进少所许可,谑之曰:“长安百物皆贵,居大不易。”及览其诗卷,至“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乃叹曰:“有句如此,居天下亦不难。老夫前言戏之尔。”

贞元十六年(800),居易二十八岁中进士。十八年(802)又应书判拔萃科,入甲等,授秘书省校书郎。元和元年(806),居易与元稹共同准备应制举考试。其年四月,入“才识兼茂明于体用科”第四等。补京兆府盩厓县尉。

居易身为下层小吏,颇知民间疾苦,其写讽谕诗歌即从此时开始。

元和二年(807),召为翰林学士,翌年,拜左拾遗。居易的许多讽谕诗歌都写于此时。这些诗歌曾使“权豪贵近者相目变色”,“执政者扼腕”,“握军要者切齿”(见《与元九书》),即得罪了上层统治者。

元和五年(810),居易任满改官,出为京兆府户曹参军。旋丁母忧而归下邽。

元和八年(813)再度入朝,为左赞善大夫。十年(815),宰相武元衡被地方军阀、平卢节度使李师道派刺客杀害,居易愤而上书,“急请捕贼”,权臣嫌其越职言事,且诬其作诗“甚伤名教”,贬为江州司马。此后一个时期,居易又写了大量的感伤诗,《琵琶行》即写于此时。《新唐书》本传说他“既失志,能顺适所遇,托浮图生死说,若忘形骸者”。其实,他这时因对朝政十分失望,内心是郁郁不平的。

元和十五年(820),除主客郎中,知制诰。长庆元年(821),转中书舍人。但这时天子荒纵,执政亦非其人。居易上书言事,天子终不能用,于是居易乃求外任。长庆二年(822),除杭州刺史。其后,又以太子左庶子分司东都洛阳。敬宗宝历元年(825),任苏州刺史。武宗会昌二年(842),以刑部尚书致仕。《唐才子传》卷六云:“居易累以忠鲠遭摈,乃放纵诗酒。既复用,又皆幼君,仕情顿尔索莫。卜居履道里,与香山僧如满等结净社,疏沼种树,构石楼,凿八节滩,为游赏之乐。茶铛酒杓不相离……自号醉吟先生,作传。酷好佛,亦经月不荤,称香山居士。”

武宗会昌五年(846)卒,年七十五。新旧《唐书》并有传。著作有《白氏长庆集》。

思想气质与其诗作

白居易毕生成就,主要在于文学方面,但他也与许多同代作者一样,曾经很有政治抱负。并非只是做个文人。主张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进退取舍,自有原则。他在《与元九书》中说过这样的话:

古人云:“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仆虽不肖,常师此语。大丈夫所守者道,所待者时。时之来也,如云龙,为风鹏,勃然突然,陈力以出;时之不来也,为雾豹,为冥鸿,寂兮寥兮,奉身而退。进退出处,何往而不自得哉?故仆志在兼济,行在独善。奉而始终之则为道,言而发明之则为诗。

这种达则兼济、穷则独善的思想,本是儒家的传统,在中国封建社会中,文人学者出处进退,类皆如此,居易自不能例外。不过,居易除了奉行儒家这一传统观念之外,亦颇受佛学思想的影响。对此,苏辙曾经有所剖析:“乐天少年知读佛书,习禅定,既涉世,履忧患,胸中了然照诸幻之空也,故其还朝为从官,小不合,即舍去,分司东都,优游终老。盖唐世士大夫达者如乐天寡矣。” (《书白乐天集后二首》)

因为政治上未能得志,抱负不得实现,故居易毕生精力,主要倾注在文学方面,尤其致力于诗。他在《与元九书》中说:

家贫多故,二十七方从乡试。既第之后,虽专于科试,亦不废诗。及授校书郎时,已盈三四百首。或出示交友如足下辈,见皆谓之工,其实未窥作者之域耳。自登朝来,年齿渐长,阅事渐多,每与人言,多询时务;每读书史,多求理道。始知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

是时皇帝初即位,宰府有正人,屡降玺书,访人急病。仆当此日,擢在翰林,身是谏官,月请谏纸,启奏之外,有可以救济人病、裨补时阙而难于指言者,辄咏歌之。欲稍稍递进闻于上,上以广宸聪,副忧勤;次以酬恩奖,塞言责;下以复吾平生之志。岂图志未就而悔已生、言未闻而谤已成矣!

居易虽有政治抱负,而更多的是诗人气质。故其身居谏官之日,启奏之外,亦不废诗。

居易之被贬斥,主要因为越职言事,但也因为写了讽谕之诗。关于这一点,他自己是很清楚的。故在《与元九书》中又说:

凡闻仆《贺雨诗》,而众口籍籍,已谓非宜矣。闻仆《哭孔戡诗》,众面脉脉,尽不悦矣。闻《秦中吟》,则权豪贵近者相目而变色矣。闻乐游园寄足下诗,则执政柄者扼腕矣。闻《宿紫阁村诗》,则握军要者切齿矣。大率如此,不可遍举。不相与者号为沽名,号为诋讦,号为讪谤;苟相与者,则如牛僧孺之戒焉。乃至骨肉妻孥皆以我为非也。其不我非者,举(世)不过三两人。

但居易虽以诗得罪,亦以诗得名。《与元九书》又说:

日者又闻亲友间说:礼、吏部举选人,多以仆私试赋判传为准的;其余诗句,亦往往在人口中。仆恧然自愧,不之信也。及再来长安,又闻有军使高霞寓者,欲聘倡妓,妓大夸曰:“我诵得白学士《长恨歌》,岂同他妓哉!”由是增价。又足下书云:到通州日,见江馆柱间有题仆诗者,复何人哉?又昨过汉南日,适遇主人集众乐,娱他宾,诸妓见仆来,指而相顾曰:“此是《秦中吟》、《长恨歌》主耳。”自长安抵江西,三四千里,凡乡校、佛寺、逆旅、行舟之中,往往有题仆诗者。士庶、僧徒、孀妇、处女之口,每每有咏仆诗者。此诚雕虫之技,不足为多;然今时俗所重,正在此耳。虽前贤如渊、云者,前辈如李、杜者,亦未能忘情于其间哉!

“时俗所重”之诗,并非都是居易自己得意之作。因此,他又说:

今仆之诗,人所爱者,悉不过杂律诗与《长恨歌》以下耳。时之所重,仆之所轻。至于讽谕者,意激而言质,闲适者,思淡而词迂,以质合迂,宜人之不爱也。

居易曾将自己的诗分为四类,一曰讽谕,二曰闲适,三曰感伤,四曰杂律。从上面这些话看来,他自己最得意的诗,一是讽谕,二是闲适。这两类诗正表现了他那达则兼济、穷则独善的两重志趣。

居易的讽谕诗主要写于入仕的前期。《与元九书》云:“自拾遗来,凡所适所感,关于美刺兴比者,又自武德迄元和,因事立题、题为“新乐府”者,共一百五十首,谓之讽谕诗。”“新乐府”和《秦中吟》都是此期的作品。

这类诗的思想特点,主要是指摘时弊,为民请命。例如《杜陵叟》:

杜陵叟,杜陵居,岁种薄田一顷余。三月无雨旱风起,麦苗不秀多黄死。九月降霜秋早寒,禾穗未熟皆青干。长吏明知不申破,急敛暴征求考课。典桑卖地纳官租,明年衣食将何如?剥我身上帛,夺我口中粟,虐人害物即豺狼,何必钩爪锯牙食人肉!……

又如《轻肥》:

意气骄满路,鞍马光照尘。借问何为者,人称是内臣。朱绂皆大夫,紫绶悉将军。夸赴军中宴,走马去如云。樽罍溢九酝,水陆罗八珍。果剥洞庭桔,鲙切天池鳞。食饱心自若,酒酣气益振。是岁江南旱,衢州人食人。

在这两首诗中,平民百姓之疾苦,达官贵人之骄奢,都历历在目。字里行间,充溢着作者的愤慨和不平。在唐皇朝从盛世走向衰世之际,这是十分强烈的为民请命的呼声。

“新乐府”和《秦中吟》的社会内容是十分丰富的,自有诗人以来,在一个作家的笔下,如此广阔地反映社会现实,如此广泛地关切民间疾苦,在居易之前,不曾有过。

与白居易同时写作“新乐府”的诗人,还有元稹。在元、白两人影响之下,又涌现了一些后进作者。胡震亨《唐音癸签》卷十五云:“乐府……别创时事新题,杜甫始之,元、白继之,……各自命篇名,以寓其讽刺之指,于朝政民风,多所关切,言者不为罪,而闻者可以戒。嗣后曹邺、刘驾、聂夷中、苏拯、皮、陆之徒,相继有作,风流益盛。”这里列举的后继作者之中,尤其突出者是皮、陆。皮日休对于居易这类作品曾经称赞备至,他说:“吾爱白乐天,逸才生自然。谁谓辞翰器,乃是经纶贤。……立身百行足,为文六艺全。清望逸内署,直声惊谏垣。所刺必有思,所临必可传。”(《七爱诗》)日休生当唐末,朝廷政治更加腐败,平民百姓更加困苦,庶族文人也更无出路。“尘土十分归举子,乾坤大半属偷儿”(章碣诗)。诗人对于现实之不满,也更甚于居易在世之时。日休此时特爱居易的乐府诸诗,是不难理解的。

居易直言被贬之后,写了更多的闲适和感伤之诗。这类作品流传更广,影响也是不小的。其中最为世称者是《长恨歌》和《琵琶行》。“一篇长恨有风情,十首秦音近正声”,居易自己对于《长恨歌》这样的作品也是颇自称道的。

《长恨歌》在居易作品中,属于“感伤”一类,但非感伤个人身世,而是有慨于帝王后妃的浪漫故事。《长恨歌》发端二句云:“汉皇重色思倾国,御宇多年求不得”。世之论者因而以为居易此诗开宗明义即在讽刺玄宗,寓有 “女人祸国”之诫。其实不然。诗中还有下面一系列的叙述和描绘:

归来池苑皆依旧,太液芙蓉未央柳。芙蓉如面柳如眉,对此如何不泪垂!春风桃李花开日,秋雨梧桐叶落时。西宫南内多秋草,落叶满阶红不扫。……夕殿萤飞思悄然,孤灯挑尽未成眠,迟迟钟鼓初长夜,耿耿星河欲曙天。鸳鸯瓦冷霜华重,翡翠衾寒谁与共?悠悠生死别经年,魂魄不曾来入梦。

这样的描述,虽是出于想象,未必尽得其实,但诗人对于玄宗处境之同情,却是相当深切的。

居易对于玄宗既如此同情,对于杨贵妃也无贬意。对于杨贵妃之死,诗中也是十分惋惜的:“六军不发莫奈何,宛转蛾眉马前死!”这样的描述,亦沉痛之至。

当然,历来描写玄宗杨贵妃事迹而表同情者,在居易之前,已有先例。杜甫《哀江头》已经有过十分感人的诗句:

清渭东流剑阁深,去住彼此无消息,人生有情泪沾臆,江水江花岂终极!

这样的情深之语,是与居易《长恨歌》中的“天长地久有时尽,此恨绵绵无绝期”,完全一致的。

从杜甫到白居易,对于玄宗、杨贵妃的悲剧如此寄以深情,不是无缘无故,并非诗人“重色”而忽视了“倾国”,乃是诗人抛弃了“女人祸国”的传统偏见,而抒发了真情实感。居易此诗之同情杨妃,亦如此后欧阳修之同情昭君,“玉颜自古为身累,肉食何人为国谋!”杨妃亦是“玉颜”之“为身累”者。

居易感伤诗的另一名篇是《琵琶行》(“行”亦作“引”)。

此诗写于迁谪九江之时,其中自有迁客身世之悲,骚人流离之感,“同是天涯沦落人,相逢何必曾相识”,对于倡女之寂寞生涯,亦感同身受,不胜浩叹。其诗有云:

我从去年辞帝京,谪居卧病浔阳城,浔阳地僻无音乐,终岁不闻丝竹声。……今夜闻君琵琶语,如听仙歌耳暂明。莫辞更坐弹一曲,为君翻作琵琶行。

感我此言良久立,却坐促弦弦转急,凄凄不似向前声,满座重闻皆掩泣。座中泣下谁最多,江州司马青衫湿。

对于这样的作品,前人多所评论。《唐宋诗醇》卷二二云:“《琵琶引》满腔迁谪之感,借商妇以发之,有同病相怜之意焉。”

《琵琶行》抒写的虽有个人迁谪之感,但其中描述商妇身世之苦,尤有深度,写得如泣如诉,直令读者同声一哭。

在居易写作此诗前后,诗人元稹写有《琵琶歌》,刘禹锡写有《泰娘歌》,题材相似,但《琵琶歌》虽亦“谪官得闲”之作,而“其旨似嫌庸浅”;《泰娘歌》虽“以遗妾比逐臣”,与《琵琶行》亦有不同者(见陈寅恪《元白诗笺证稿》第二章)。

居易的“闲适诗”,多写于晚年。《与元九书》云:“又或退公独处,或移病闲居,知足保和,吟玩情性者一百首,谓之闲适诗,独善之义也。”又《叙洛诗》云:“自(大和)三年春,至八年夏,在洛凡五周岁,作诗四百三十二首,除丧朋、哭子十数篇外,其他皆寄怀于酒,或取意于琴,闲适有余,酣乐不暇,苦词无一字,忧叹无一声,岂牵强所能致耶?盖亦发中而形外耳。斯乐也,实本之于省分知足,济之以家给身闲,文之以觞咏弦歌,饰之以山水风月。此而不适,何往而适哉!”从居易自叙之语看来,他写这些闲适作品,确实反映了“独善其身”的意愿。

这类作品为世传诵者也不少。例如《钱塘湖春行》:

孤山寺北贾亭西,水面初平云脚低。几处早莺争暖树,谁家新燕啄春泥?乱花渐欲迷人眼,浅草才能没马蹄。最爱湖东行不足,绿杨阴里白沙堤。

又如《与梦得沽酒闲饮且约后期》:

少时犹不忧生计,老后谁能惜酒钱。共把一千沽一斗,相看七十欠三年。闲征雅令穷经史,醉听清吟胜管弦。更待菊黄家酝熟,共君一醉一陶然。

居易所谓“知足保和,吟玩情性”,在这类作品中可以概见。

文名为诗名所掩

白居易在文学上的主要成就在诗,文名为诗名所掩,但他的文章亦有特征。其诗有讽谕和闲适两类,文章也有直言极谏和抒情述志两类。其直言极谏之文,《论制科人状》可以为例,其中有云:

臣伏见内外官近日除改,人心甚惊,远近之情,无不忧惧,喧喧道路,异口同音,皆云制举人牛僧孺等三人以直言时事恩奖登科,被落第人怨谤加诬,惑乱中外,谓为诳妄,斥而遂之,故并出为关外官。……直道者疚心,直言者杜口,不审陛下得知之否?凡此除改,传者纷然,皆云裴垍等不能委曲顺时,或以正直忤物,为人之所媒蘖,本非圣意罪之。不审陛下得闻之否?臣未知此说虚实,但献所闻。……虚之与实,皆恐陛下要知。臣若不言,谁当言者?臣今言出身戮,亦所甘心。何者,臣之命至轻,朝廷之事至大故也。

这篇论状的特点是详述事件的原委,直陈自己的观感,不为耸动之辞,不发过高之论,指事造实,平铺直叙。唐初以来,魏徵、岑文本、马周、褚遂良等都有直言极谏的文章,相沿而下,已经形成一个传统。居易此文,有所继承;质朴温厚,是其特征。

居易的抒情述志之文,多存于书札和记叙。这类文章大半写于贬官江州以后。《江州司马厅记》可以为例。其中有云:

江州左匡庐,右江湖,土高气清,富有佳境。刺史,守土臣,不可远观游;群吏,执事官,不敢自暇佚;惟司马绰绰可以从容于山水诗酒间。由是郡南楼山、北楼水、湓亭、百花亭、风篁、石岩、瀑布、庐宫、源潭洞、东西二林寺、泉石松雪,司马尽有之矣。苟有志于吏隐者,舍此官何求焉!

按《唐[六]典》:上州司马,秩五品,岁廪数百石,月俸六七万。官足以庇身,食足以给家。州民康,非司马功;郡政坏,非司马罪。无官责,无事忧。噫,为国谋,则尸素之尤蠹者;为身谋,则禄仕之优稳者。予佐是郡,行四年矣,其心休休如一日二日,何哉?识时知命而已。……

此文称司马之职,乃“吏隐”之最佳位置。无功,无罪,无责,无忧,关键在于“识时知命”。话说得和平宁静,其实语皆涉讽。居易以直言被黜,中心自然不平,不平而言“知命”,当有不可明言的苦衷。

与此文同类的文章还有一篇《草堂记》。其中有云:

堂中设木榻四,素屏二,漆琴一张,儒、道、佛书各三两卷。乐天既来为主,仰观山,俯听泉,傍视竹树云石,自辰及酉,应接不暇。俄而物诱气随,外适内和。一宿体宁,再宿心恬,三宿后颓然嗒然,不知其然而然。

乐天身为迁客,随遇而安,出处行止,得之自然。这样的作品,颇有个性特点。

居易抒情述志之文,见于书札者,亦颇见个性特征。几篇书信,都有深情。例如《与元九书》、《与微之书》,历来传诵。其《与杨虞卿书》,也有类似的内容,如云:

师皋足下:自仆再来京师,足下守官鄠县,吏职拘绊,相见甚稀。凡半年余,与足下开口而笑者,不过三四。及仆左降诏下,明日而东,足下从城而来,抵昭国坊,已不及矣。走马至浐水,才及一执手,悯然而诀,不及其他。迩来虽一二书札往来,亦不过问道途、报健否而已。郁结之志,旷然未舒,思欲一陈左右者久矣。

……凡人情,通达则谓由人,穷塞而后信命。仆则不然。……今且安时顺命,用遣岁月。或免罢之后,得以自由。浩然江湖,从此长往。死则葬鱼鳖之腹,生则同鸟兽之群,必不能与掊声攫利者榷量其分寸矣。足下辈无复见仆之光尘于人寰间也。

这篇文章可与《江州司马厅记》、《草堂记》合读。从中可以更明显地看出居易之所以知足保和、闲适而不返者,乃是积愤太深、决心不与“掊声攫利者榷量其分寸”了。

白居易临终之前,又曾自撰一篇《醉吟先生墓志铭》,其中有云:

启手足之夕,语其妻与侄曰:吾之幸也,年过七十,官至二品。有名于世,无益于人。褒优之礼,宜自贬损。我殁,当敛以衣一袭,送以车一乘,无用卤簿葬,无以血食祭,无请太常谥;但于墓前立一石,刻吾《醉吟先生传》一本可也。

这篇文章可能即是绝笔,至少反映了诗人临终之前的心绪。自撰墓志铭,历代多有,居易此文,亦率意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