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淅淅沥沥地下着小雨。漆黑的夜,凄凉而又漫长。

年青的雄狮红飘带胆战心惊地从锡斯查沼泽深处的灌木丛中钻出来,一脚高一脚低,冒着雨摸着黑,向巴逖亚沙漠走去。

它已无法再在锡斯查沼泽边缘待下去了。独耳喀喀把它视为不共戴天的仇敌,只要一发现它的踪影,一闻到它的气味,不管离得多远,都会立即率众追咬。

有一次,它蜷缩在一片蕨类植物下,刚刚睡着,突然被独耳喀喀狮群的几只母狮团团围住,被咬掉好几绺鬣毛,屁股也被咬破了,好不容易才逃出重围。

还有一次,它在追一只野兔时,不慎被独耳喀喀和半截尾老雄狮发现,走投无路,只好跳到一棵低矮的大青树上。半截尾老雄狮守候在大青树下,独耳喀喀追上树 来,它逃到树梢,细嫩的树枝啪的一声折断了,它从两丈高的树梢摔到地上,幸好是摔在厚厚的草窝里,惊飞了一对正在草窝里孵卵的火烈鸟。晕头转向的火烈鸟冲 着守候在树下的半截尾老雄狮飞去,把半截尾老雄狮吓了一跳,它才得以趁机逃脱。

好几次,它实在无法忍受流寇似的生活,想离开锡斯查沼泽 边缘,惹不起躲得起,逃到远远的地方去,但独耳喀喀把住各个路口,不让它走,好像非要斩草除根方解心头之恨。它整天心惊胆战,吃不饱,睡不着,才短短几 天,就瘦得皮包骨头。它明白,照这样下去,用不了多长时间,它就会步兄长桃花眼的后尘,掉进无底的泥潭,消失得无影无踪。

感谢老天爷, 就在它差不多丧失了求生意志时,天上下起雨来。雨虽然不大,但雨丝会淋湿狮子身上的体毛,狮子是不喜欢水的,所以在雨天狮子一般都待在大树下或树洞里,不 会到处走动;乌云遮住了星星和月亮,天空像糊了一层黑泥巴,扭头看不见自己的尾巴,走在路上不易发现;风声雨声会掩盖它行走时的响动。这真是一个逃跑的好 机会。

从锡斯查沼泽深处走出去,要穿过一大片泥潭沼泽,道路泥泞,稍有不慎,就会滑进深不见底的水塘去。尤其危险的是,有一段几十米宽 的地方,只有几只草墩可以踩脚,四周全是泥潭。白天因为看得见,能从这个草墩蹿跳到另一个草墩,几级跳远便可穿过那片危险地带。天这么黑,路这么滑,那几 十米宽的危险地段可真成了名副其实的死亡地带。

很快,红飘带来到危险地段。它熟悉这一带的地形,摸索着走到一块草墩的边缘。记忆告诉 它,前方四米左右有一块可以踩脚的草墩。天太黑,它瞪大了眼睛,还是什么也望不见。完全凭一种感觉,它选定了蹿跳的方向,沉住气,用力弹跳,噗的一声,老 天爷保佑,不偏不倚,刚好落在结实的草墩上。它又数次摸黑蹿跳,都成功地飞越泥潭,安全着陆了。

水腥味越来越浓了,泥潭还散发出一股动 物的尸臭。红飘带知道,前面就是几天前兄长桃花眼殉难的地方。那是一块大草墩,长着齐腰高的蒿草。不知是想到兄长桃花眼,心里犯了忌讳,还是连续几次蹿跳 消耗了体力,红飘带这一蹿跳,前爪踩到了结实的草墩,后爪却踩空了,插进冰凉的泥浆。它心一沉,完了,它没扑够距离,只落到了草墩边缘。鬼使神差,这姿势 和兄长桃花眼被害时的姿势一模一样,也是下半身陷进泥潭,上半身露出水面,靠两只前爪抠住草根土层,才勉强使自己的身体悬吊在草墩边缘。

红飘带挣扎了几次,都没法攀爬到草墩上来。它把脸枕在草叶上,大口喘息。突然,透过泥土腐烂的气息,它依稀嗅到一股熟悉的气味,哦,是兄长桃花眼残留的 气味。它的心一阵悸动,这儿就是桃花眼沉没的地方啊。也不知是偶然的巧合,还是桃花眼阴魂不散,要拉它到另一个世界去做伴?

它不能叫 唤,事实上它即使叫破嗓子也没有谁会来救它的。它的情况比桃花眼更糟糕,它的身体竖直悬吊在草墩边缘,脸朝着天,滴滴答答的雨珠打得它睁不开眼。土层被雨 水泡得稀松,草根沾着雨水滑得像涂了一层油,使得它的爪子再怎么用力也抓不稳当,再加上饥饿寒冷,四虚软乏力,没过多长时间,它的身体便一点一点往下沉, 很快,泥浆便淹没了它的脖子,只露出一只脑袋。

完了,彻底完了,红飘带绝望地想,顶多再苟延残喘几秒钟,它就会被无情的沼泽吞噬掉,无声无息地从这个世界上消失。

三年前,它们五只年轻的雄狮一起被逐出家园,一只只都死于非命,最后只剩下它了,很快它也会被活埋掉的。都说雄狮厉害,都把雄狮当做力量的象征,视为威 武和勇猛的代名词,可事实上,雄狮的存活率低得可怜,随时都有被淘汰的危险。生活太冷酷了,生命太脆弱了。它一只无依无靠的年轻雄狮,是无力与命运抗争 的。

稀里哗啦,被雨水泡松的土层和草根无法承受一只雄狮的重量,溃散了,土坷垃纷纷往下掉。红飘带的身体又往下沉落了几寸,泥浆已涌进它的嘴。就在这时,突然,它觉得自己后肢的爪掌踩着了坚实的东西,就像在大海里游泳快溺死的人突然间触摸到了陆地,它的身体停止往下缩滑。

这不可能,红飘带怀疑自己是在做梦。这片泥潭不可能就这么浅,一下就踩到底的。要真是这么浅的话,兄长桃花眼也不会活活淹死。可它的后爪掌确实踩到了坚硬的东西,实实在在,稳住了它下滑的身体。这究竟是怎么回事?

红飘带一只后爪掌支撑着那坚硬的物体,另一只后爪掌在泥潭深处试探着,奇怪的是,四周都是稀泥浆,再没有可供踩脚的东西。莫非它踩着的是……红飘带心里 咯噔了一下,不敢再往下想。它的后爪掌在坚硬的物体上摩挲了一阵,浑圆的头颅,支棱的肩胛,果然是兄长桃花眼的躯体。是桃花眼在冥冥中用自己的身体托住了 它,拯救了它啊!

红飘带赶紧用前爪抠住草墩,后肢踩着桃花眼的肩胛,用力一蹬,前肢猛一拉扯,收腹挺胸,嗖的一声,身体笔直上蹿,终于攀爬到草墩上,脱离了险境。

雨还在下着,雨珠打在灌木丛上,发出沙沙的声响。红飘带怀着感激之情,在大草墩边缘亲吻了一下,继续自已艰难的旅程。

穿越独耳喀喀狮群用气味设置的边界线时,浓浓的夜色里,传来一两声狮子悠长的叫声,狮群就在不远的树林里躲雨。它放轻脚步,压低身体,小心翼翼地从左侧 绕了过去。红飘带在巴逖亚沙漠边缘住了下来。它没地方可去,这世界,留给它的除了沼泽就是沙漠,好地方全让其他狮群给占了,它只能在恶劣的环境中挣扎 求生。

沙漠边缘虽然不像沼泽地那样一步踩滑就会陷进深不测的泥潭,但生存条件却比沼泽地艰难得多。

沿沙漠边缘有好几个狮群,无一例外地把边界线设置在罗利安草原与巴逖亚沙漠接壤的那些红柳上,使得它享用不到一片树荫。白天完全暴露在毒焰似的阳光下,烤得毛焦皮烫,真担心会被烤熟了。好几次它被毒辣的太阳晒晕在沙丘下,太阳下山后才被凉爽的晚风吹醒。

后来,它想起那次和大头狮、刀疤脸、桃花眼一起穿越巴逖亚沙漠时,为了避免被晒得中暑倒毙变成狮干,大头狮出了个主意,在背阴的岩石后面刨了个沙坑,可 以抵挡酷热。它借鉴已故兄长大头狮的做法,找到一座差不多被流沙淹没的磐石,挖了一个沙坑,像个地窝子,算是固定巢穴,一到阳光炙热时分,就跳进沙坑躲藏 起来,活像一只习惯在地底下生活的鼹鼠。不管怎么说吧,总算有办法在炎热的沙漠里活下去了。

饮水也是个很大的问题。沙漠蒸发量大,需要大量喝水才能维持生命,但靠近沙漠边缘的草原,水源本来就稀少。那些狮群,都把水源看做生命之源,觅食、睡觉、游戏都在水源附近,很少远离水源。

为了活命,红飘带只好在每天等到下半夜,狮群酣睡之际,摸到水源边偷水喝。它一天最多只能喝到一次水,要应付整个白天太阳的晒烤,所以喝的时候就拼命喝,喝得肚儿溜圆,一动弹水就咕噜咕噜从喉咙里冒出来,整个身体仿佛都变成一只大水囊了。

在生活的逼迫下,红飘带练出了一套夜行的诀窍:顶风慢行,少钻草窠,多绕树荫,尽量在月亮西沉后再行动;改变狮子用大舌头咂巴的饮水习惯,将舌尖卷成筒状,像食蚁兽似的钓水喝……等等。但是,仍无法保证每一次夜半偷水都能成功。

有时候,它刚刚挨近水源,某个狮群的掌门大雄狮突然从睡梦中醒来,发现了它,率领狮群奔过来驱赶,它只好忍着干渴疲于奔命。有一次,它特别倒霉,连续三 个晚上偷水都被发现,没喝到一口水,直渴得嗓子冒烟,连尿都撒不出一滴来。就在它快干渴得虚脱时,老天下了一阵小雨,总算没被活活渴死。食物自然也极为匮 乏,很少有机会逮到角马野猪,主要靠捕捉老鼠充饥。

凡雄狮,总断不了要想获得自己领地并统帅一个狮群的念头。红飘带在巴逖亚沙 漠边缘待了一段时间后,便物色将来自己有可能夺取王位的狮群。它当然是以狮群首领的年龄为首选对象,越老越好。遗憾的是,这一带的三个狮群,占据统治地位 的大雄狮都还年富力强,年龄最大的帕蒂鲁狮群那只体毛杂乱鬣毛灰白的大雄狮,诨名叫老杂毛,牙口也只有十七八岁龄光景,刚刚狮到中年,如日中天,离老朽还 早着呢。唉,没办法,也只好选中老杂毛了,慢慢等,慢慢熬吧,二十年的媳妇熬成婆,十年的流浪狮熬成王。

红飘带虽然把老杂毛当做自己将来夺取王位的预选对象,但它知趣地把这个念头埋藏在心底,行动上丝毫也不敢表现出来。

恰恰相反,它尽量避开老杂毛的视线,只要有其他水源可以找到水喝,轻易不到帕蒂鲁狮群霸占的水源去偷水喝,不到万不得已,也不闯进帕蒂鲁狮群的领地去捕 捉猎物。它的兄长桃花眼之所以惨遭不幸,最根本的原因,就是锋芒太露,在独耳喀喀还很健壮的情况下,迫不及待地想抢班夺权。它要牢牢吸取这个教训,决不轻 举妄动。

是的,谁都希望少年得志,年轻俊美,又有地位,既享受青春的欢乐,又品尝成功的喜悦,更回味权势的甘美,这当然是一切生命所渴望所追求的理想境界。

过去,红飘带强烈希望自己能少年得志,现在它知道了,少年得志其实是一个很难圆的梦,对雄狮来说,更是一个必然会破碎的梦。

世界上或许也有少年得志春风得意的喜事,但那是极偶然的例外。对绝大多数的狮子来说,少年意味着势单力薄,青春意味着受苦受难,只有经过漫长的等待、痛苦的煎熬,才有可能混出个样子来。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光阴像流水,静悄悄地向前流淌。三年一晃就过去了。红飘带不仅习惯了在沙漠边缘生存,还学会了忍耐和克制。它从不向拥有狮群的任何大雄狮进行挑衅,饮水也罢,猎食也罢,一日与狮群遭遇,它掉头就逃,尽量避免发生冲突。

三年里,红飘带已长成名副其实的雄狮了,身躯伟岸,毛光水滑,脖颈和肩胛上的鬣毛足足有半米多长,色泽艳红,蓬松开来,宛如一团火烧云。但它从来不在其他狮子面前展示自己的鬣毛,从来不向其他雄狮展露自己强壮的身体,也从来不发出威风凛凛的吼叫。

它知道,自己真正的优势不在那团无与伦比的红鬣毛,不在发达的肌肉和犀利的爪子,也不在越来越娴熟的狩猎技艺,而是年龄。

与老杂毛相比,年龄才是它真正的优势。它比老杂毛整整年轻十岁,虽然就目前情形看,它可能还不是老杂毛的竞争对手,但它正一天天成熟强大起来,而老杂毛 正一天天衰败苍老下去。用不了多久,量变就会发生质变,它能像秋风扫落叶一样,把老杂毛从帕蒂鲁狮群驱逐出去,自己取而代之。从这个意义上说,它只要能够 活下去,就是最大的胜利。

让它受到鼓舞的是,老杂毛已露出衰老的端倪与征兆,睡懒觉的时间越来越长,洪亮如雷的吼叫声变得沙哑沉闷,鬣毛色泽越来越白,眼角出现浊黄的眵目糊。一切迹象表明,至多还有两三年时间,老杂毛就要变成让秃鹫垂涎三尺的棺材馕子了。

那天清晨,启明星还在淡灰色的天空闪烁,原鸡刚刚发出报晓的啼鸣,红飘带从一个名叫灰鼻吻狮群的领地里偷饮完水,返回巴逖亚沙漠,中途要穿过帕蒂鲁狮群 的领地。它在欲明还暗的树林里穿行,突然,前面二十米远的草丛里蹿出一只水豚,从它面前一晃而过。本来,它是不想在帕蒂鲁狮群的领地狩猎的,怕会惹出麻 烦。但此时此刻,它腹中除了清水,没有任何内容物,饥饿难忍,很想能饱啖一顿新鲜肉食。

看看天,残夜未晓,四周没有动静,从时间上推 算,帕蒂鲁狮群的狮子们还在梦乡遨游呢。它想,水豚属于大型啮齿类动物,一身肥膘,胖墩墩的,行动算不上敏捷,惊叫声也不太响亮,只要自己迅速地扑上去, 完全有把握在不弄出很大响声的情况下,将水豚制伏。虽然帕蒂鲁狮群就在一百米开外的林子里栖息,但它也许能在吵醒帕蒂鲁狮群前就把问题解决掉。

不可失,时不再来,红飘带不再犹豫,拔腿追上去。果然像它所预料的那样,肥胖的水豚吱吱地发出轻微的叫声,逃也逃不快,很快就被它扑倒咬断颈椎,呜呼哀 哉了。黎明仍然静悄悄,除了枝头早起的雀鸟,谁也没发现这场小小的屠杀。红飘带暗自得意,叼起那只差不多有三十多公斤重的水豚,兴高采烈地往林子外跑。这 只水豚,一顿吃不完,它会把剩余部分埋进沙坑,制作成脱水豚肉干,留待饥饿时再吃。

它快走出林子时,突然,一株被藤蔓纠缠绞杀的面包树背后,钻出一只雌狮来。

这是一只约六岁大的年轻雌狮,灰褐色的皮毛油光闪亮,光滑得连苍蝇也叮不上去;五官端正秀美,柔曼的腰肢间,隐隐约约有几条深色的斑马线,活像大黄蜂的腰,其芳名就叫蜂腰雌狮。

红飘带认识它,它是帕蒂鲁狮群中最受老杂毛宠爱的雌狮。天知道这狮妞为什么不睡懒觉,这么早就起来?也许,它爱清早起来在林子里散步,呼吸新鲜空气;也 许,它昨晚吃了不干净食物,黎明时分闹起肚子来,找地方排泄去;也许,它和狮群里的谁闹了别扭,睡不着觉,在林子里漫游呢。不管怎么说,它正好撞见红飘带 在帕蒂鲁狮群的领地里偷猎食物。

红飘带气得差点没晕倒。运气大大地不好,大清早就到扫帚星,到口的食物又要飞走啦!

在和蜂腰雌狮照面的一瞬间,它想到两种应对策略,一是在蜂腰雌狮吼叫的报警声中强行叼着水豚奔逃,帕蒂狮群的其他狮子从睡梦中醒来后,也许不一定能追上 它,就能保住来之不易的食物,两三天里不会再挨饿。但转念一想,这样做似乎不太妥当。叼着三十多公斤重的水豚,根本不可能跑得快,很快就会被狮群追上的。 大雄狮老杂毛正在向老年行列跨进,相当于人类进入了更年期,性情暴躁多疑,万一由此而认定它是最危险的竞争者,盯着它不放,跟它过不去,就会坏它的大事。 它不能为了区区一只水豚,而影响自己的前程。小不忍则乱大谋也。

还有一种应对办法,就是吐掉叼在嘴里的水豚,放弃这顿美餐。蜂腰雌狮白捡个便宜,当然会迫不及待地扑住水豚撕扯啃咬,而不会再吼叫报警或追咬它了,它就能安脱险,回到巴逖亚沙漠边缘去。罢罢罢,就当捕捉这只水豚是参加了一次义务劳动。

红飘带无奈地将水豚吐在地上,然后做出一种害怕的姿势,耷拉着尾巴,低垂眼角,呜咽一声,受惊似的跳开去。它做出这套肢体语言,是要告诉对方,自己不过是只胆小怕事的狮子,不值得引起警觉。

红飘带跳出去几丈远后,扭头望了一眼。它想,蜂腰雌狮一定已经扑跃到刚才它吐掉水豚的位置,用身体将水豚罩住,做出猫科动物霸占食物的典型反应,见它驻足扭头,便会龇牙咧嘴、低吼咆哮地进行威胁,以防止食物遭抢夺。

如果蜂腰雌狮真的这样做了,红飘带会再次缩紧身体,仓皇逃窜的。

然而,让红飘带颇感意外的是,它扭头望去,蜂腰雌狮虽然已跃到刚才它吐掉水豚的位置,但并未用身体罩住水豚,更没朝它做出任何威胁的姿态,而是后肢曲盘前肢直撑,一副端坐的姿势。

虽然林子里夜雾未消,红日还未破晓,能见度很低,但因为距离不远,狮子的视力又极佳,红飘带看得很清楚,蜂腰雌狮脸色平和,目光含蓄,不时用舌头舔理自己已经光洁如镜的臂弯和颈窝。

红飘带早已是只成年雄狮了,清楚雌雄间的奥秘,蜂腰雌狮蹲坐的身姿,其实是友好的表示;当着一只陌生雄狮的面舔理皮毛,其实是在搔首弄姿,含有卖弄风情 的意思。在异性相吸的作用下,红飘带有点魂不守舍了,不仅不再继续奔逃,还转过身来,也蹲坐下来。面对面蹲坐,在狮子行为词典上,诠释为双方都有进一步发 展友谊的企望。

蜂腰雌狮用一种略带羞涩的表情,将地上的水豚翻了然后开始啃咬,动作柔曼,像在表演一种游戏,啃一口还抬头望红飘带一眼,好像在对红飘带说,如果你在过来与我同食,和我一起分享这只水豚,我是不会反对的。

红飘带心里涌动甜蜜的柔情。它是只各方面都很正常的雄狮,是无法抵御这种诱惑的。天还没有亮,帕蒂鲁狮群的其他狮子还没睡醒,刚好为它结识这只美丽的雌 狮提了方便。老天爷送给它的红颜知己,不要白不要。本来嘛,这只水豚就是它捕获的,它有权享用。和一只年轻美丽的雌狮共同进食,那滋味一定妙不可言,美食 与美色的双重享受,何乐而不为?它冲动地向前跨了一步。

哟呜--蜂腰雌狮用牙齿叼起水豚的颈皮,轻轻摇晃,嘴角发出温柔的呼叫,对雌狮而言,那是一种娇嗔,意思在说,我撕咬不动这只水豚,你怎么不上来帮帮忙呀?

水豚不像水牛,水牛皮厚结实不易撕咬,水豚皮薄肉嫩,成年雌狮锋利的牙齿很容易就能解剖开。很明显,蜂雌狮之所以娇喘吁吁,做出无力对付水豚的样子,其 实是在找个能让它靠近的借口。多么聪明多么善解“人”意的雌狮啊!红飘带像被灌了迷魂汤,心醉神迷,颠颠地朝蜂腰雌狮靠拢去。

蜂腰雌狮面露喜色,往左移了半步,腾出一个位置来。

红飘带已走到蜂腰雌狮身边,突然,头顶的树枝上飞出一只大嘴乌鸦,不知是看到狮子受了惊,还是存心想戏弄一下不会飞翔的狮子,一敛翅膀,像块黑石头一样 笔直坠落下来,落到与红飘带耳尖平行的位置,哇--发出一声嘶哑粗俗的叫声,一掠那双黑得没有一点光泽的大翅膀,又直线飞升到空中。

乌鸦翅膀扇出来的那团阴冷潮湿的气流刮到红飘带脸上,它头脑一阵清醒,不知怎么回事,突然想起不幸葬身沼泽的兄长桃花眼来。

当年桃花眼秘密结识墨菊雌狮,两个好得如胶似漆,到头来又怎么样?桃花眼可说是雄狮中的美男子,英俊潇洒,一双眼睛勾魂摄魄,可那又有什么用呢,还不是 被欺骗被出卖被谋害!它的容貌没有桃花眼俊美,眼睛不如桃花眼清亮,也不如桃花眼那般善讨雌狮欢心,桃花眼尚且不行,它就更甭提了。

兄长桃花眼留给红飘带的教训是十分深刻的,一只雄狮,身体再强壮,头脑再聪明,但若没有自己的领地,没有相应的地位,就一钱不值。

爱情是虚弱的,雌雄关系是靠不住的。有了自己的领地,没有爱情会变得有爱情;没有自己的领地,有了爱情也会最终丧失爱情。对一只不甘沉沦,有理想有抱负的雄狮来说,地位和权势是最最重要的。

它不能重蹈桃花眼的覆辙,它不能图一时的欢娱而葬送半生的安宁与幸福,它不能将多年的等待与煎熬付诸东流,它不能把眼瞅着快要到手的领地和狮群当做赌注,去孤注一掷。

最多再忍耐一至两年,它就有把握推翻老杂毛,改朝换代,由它红飘带来率领帕蒂鲁狮群。到了那个时候,眼前的这只美丽雌狮,还不是它的妻妾与子民?

已经等了这么多年了,再多等个一两年那又何妨?

红飘带想到这里,立即停了下来,负伤似的低号一声,掉头就跑。蜂腰雌狮露出一副莫名其妙的表情,朝红飘带背影悻悻地吼了一声,意识是说:太让我失望了,真是胆小鬼!

林子里,照进丝丝缕缕的曙光。草盛草衰,花开花落,又两年过去了。红飘带已满十岁,由年轻雄狮步入壮年雄狮。它是在苦水里泡大的,在艰难的生存环境中磨砺了一副铁打的筋骨,性格沉稳,体魄健实,狩猎技艺精良,各方面都已十分成熟,完全具备了统治一个狮群的能力。

正像它所预料的那样,帕蒂鲁狮群的大雄狮老杂毛一天天在走下坡路,渐渐露出了衰老相:鬣毛脱落,就像人类谢顶一样;牙齿松动,撕扯起肉块来颇为费劲;唇须焦黄,面容显得憔悴;精神委靡不振,整天昏昏欲睡。

红飘带心里很清楚,自己与老杂毛相比,彼此的实力经逆转,命运的天平已经开始向自己这头倾斜。取代老杂毛的位置,已有了八九成的把握,剩下的只是个时间问题了。

红飘带还想再等一等,等到老杂毛有个头疼脑热什么的,身体再衰弱一点,最好达到气息奄奄的程度,这样就能摧枯拉朽,有百分之百的把握一举成功。

绝大多数的狮群都是一只大雄狮为主,另一只大雄狮为辅,两只大雄狮带领若干只雌狮组合而成的,这样有利于抵御流浪雄狮的侵扰,有利于管理雌狮和将来要出生的幼狮,有利于巩固雄狮的统治地位。

红飘带开始物色能做它助手的狮子。它之所以到目前为止还是独来独往,一是因为它栖息在高温干旱的沙漠边缘,如此恶劣的气候条件,一般的流浪雄狮是不敢问 津的;二是食物来之不易,多一只狮子就多了一张口,多了一分饥饿的威胁;三是两只流浪雄狮生活在一起,很容易被狮群的大雄狮看成是一种别有用心的勾结,会 加倍提防。现在好了,白鬣老雄狮差不多快变成行尸走肉了,它很快就要发起改朝换代的攻击,已到了可以挑选助手的时候了。

要找只狮子来当助手,这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在罗利安大草原,要找一只三条腿的鸟不容易,要找一只四条腿的流浪雄狮一点也不费事,尤其是它即将要成为帕蒂鲁狮群的首领了。要是那些境遇凄惨的流浪雄狮得到这个信息,怕是要争先恐后在它面前排起长队来。

这天黄昏,红飘带在自己窝巢附近的沙丘背后,用伏击的办法,扑倒一只沙狐,才吃了一半,突然,沙丘顶上,滑下一股细沙,像一道沙的瀑布,把剩下的半只沙狐埋了起来。

红飘带抬头一看,嚯,沙丘顶上站着一只雄狮,六岁龄左右,身上邋里邋遢,鬣毛上沾了许多树浆草汁,一绺绺,像梳着一条条辫子,姑且称它为辫子雄狮吧。它 精瘦干巴,眼睛像萤火虫似的闪烁着绿光,一看就知道是只没有根基日子过得紧巴巴的流浪雄狮。这家伙一定是闻到了肉香和血腥味,饥饿难忍,想来碰碰运气,捡 食骨渣皮囊。

红飘带用眼光反复掂量着辫子雄狮,显然,无论从年龄、气质、体力、阅历等方面来衡量,辫子雄狮都比它要弱一档,无论现在还是将来,都构不成对它的威胁。这一点很重要,一只雄狮和另一只雄狮搭档,如果彼此半斤对八两旗鼓相当,友谊注定是短命的,很快就会发生内讧。

在有等级差别的动物群体里,个体之间实力和地位越近,紧张度就越高,这是一条颠扑不破的真理。两只雄狮结成权力联盟,必须有主有次,必须在智慧、力量和 胆魄上双方有显著的差距,甲雄狮和乙雄狮在综合实力上相差一至两个档次,高低分明,尊卑有序,这样才能在狮群里保持长久的和平,而不会频繁发生地位争斗。

红飘带心中暗喜,哈,运气真不错,它刚动念头要找个将来能在帕蒂鲁狮群里辅助它的搭档,老天爷就送来了这只辫子雄狮,真正是心想事成。狮子交起好运来,挡都挡不住啊!

红飘带用爪子将血淋淋的沙狐从流沙下掏出来,往旁边闪了一步,蹲坐下来,悠然地用舌头梳理胡须和爪掌,这其实是在用特殊的肢体语言明白无误地告诉沙丘顶上的辫子雄狮:我已经吃饱了,你若真饿得慌,那就下来吧,只要你归顺我,我可以把剩下的沙狐肉赏给你吃!

辫子雄狮像坐滑梯一样,从沙丘上刷地滑了下来。

在饥饿的威逼下,谁也抵挡不住食物的引诱。

按照常规,辫子雄狮在接受红飘带的赏赐前,应当将尾巴耷拉在两胯之间,表示承认对方比自己强大;身体微下蹲,表示顺从与尊重;眼皮下垂,眼睛望着自己的爪尖,表示感恩。这番仪式后,方可趴在地上用一种规规矩矩的姿态进食。

这就确立了主子与扈从的关系。

让红飘带颇感不舒服的是,辫子雄狮朝沙狐走过来时,尾巴翘上了天,像旗杆一样左右摆动。狮子的尾巴除了保持身体平衡和驱赶蚊蝇的正常功能外,还是表达情 绪的晴雨表,尾巴竖直,并左右摆动,被认为是一种好战的姿态,起码是桀骜不驯的表现。红飘带从鼻子里哼了一声,这家伙,也太不懂事了嘛!

更让红飘带目瞪口呆的事发生了,辫子雄狮身体直挺廷站立着,眼睛瞪得像铜铃,很不友好地直视着它。

这家伙,是真的不懂规矩,还是吃错药啦?

突然,辫子雄狮伸出一只前爪,迅速将小半只沙狐抓进自己的腹下,然后朝红飘带龇牙咧嘴,嗷地发出一声咆哮,好像在说:这食物归我了,你还不快滚!

红飘带气得七窍生烟。它好心好意将吃剩的沙狐让给方,准备接纳对方当自己的助手,结果却被认为是软弱可欺,这也太过分了吧?这种不懂事的家伙,不配与它搭档将来共同统治帕蒂鲁狮群。它刷地蓬松开鬣毛,强壮的身体刹那间摆出了应战架势,尖爪撑张,利齿启开,跃跃欲扑。

你这个把好心当驴肝肺的笨强盗,我要咬断你的尾巴!

红飘带还没来得及扑蹿出去,突然,沙丘背后蹿出一团黑影,像离弦的箭,像翻卷的风,直朝它扑来。暮霭沉沉,天色昏暗,直到那团东西快蹿到它面前时,它才 看清,这是只雄狮。这是只约十岁龄的大雄狮,高大威猛,鬣毛特别茂盛,从头顶一直延续到尾根,是只标准的黄巨鬣雄狮。红飘带本能地扭身跳开去,躲过了黄巨 鬣来势凶猛的扑咬。

黄巨鬣朝辫子雄狮使了个眼色,两个家伙分左右两路朝红飘带扑了过来。

红飘带这才明白,辫子雄狮并非是孤独的流浪狮,而是黄巨鬣的伙伴,它面对的是两只雄狮!若单独较量的话,它或许不会输给威风凛凛的黄巨鬣,但对方有辫子雄狮帮衬助战,它无论如何也不是它们的对手。

好汉不吃眼前亏,算啦,反正它已吃掉了一大半沙狐,剩下的那小半只沙狐,就当是给秃鹫叼走了。红飘带掉头向沙漠深处奔逃。它长期在沙漠边缘生活,早已习惯在软绵绵的有点陷脚的沙漠中行走,很快就把黄巨鬣和辫子雄狮甩掉了。

红飘带在沙漠中等到皓月升空,然后打道回府。它想,黄巨鬣和辫子雄狮肯定是偶然路过沙漠边缘,客串觅食。抢得那小半只沙狐后,它们心满意足,吃完后也许就会离开了。

红飘带来到自己的巢穴--岩石后面的沙坑,还没等它走近,地窝子里就爆发出一串雄狮的吼叫,月光下,黄巨鬣硕大的脑袋从地窝子里气势汹汹地伸出来。红飘带不得不退徊到沙漠深处,在一丛红柳下刨了个浅坑,胡乱睡了一觉。

这两只流浪雄狮,一定是在吞下小半只沙狐后,看看天色已晚,暂且在沙漠边缘寄宿一夜,天一亮就会离开的,红飘带忐忑不安地想,它们不会习惯沙漠边缘火焰似的太阳的炙烤,更不会习惯像老鼠那样钻在闷热的地窝子里生活的。

翌日,太阳一出来,红飘带就跑到自己的巢穴附近,登上一座沙丘,瞭望地窝子。它看见,黄巨鬣守在地窝子,辫子雄狮已晨猎归来,叼着一只火烈鸟,两只雄狮在地窝子旁慢条斯理地啃吃起来。吃吧,请快点吃吧,吃了点,就请上路,离开这个不值得你们留恋的沙漠边缘!

很快,沙地上只剩下一堆凌乱的鸟羽。黄巨鬣舔理唇须,伸了个懒腰,慢慢站了起来,不紧不慢地朝前走去,辫子雄狮跟随其后。

红飘带以为它们要离开了,不料黄巨鬣走出百来米远,一条沙沟前停了下来,后肢张开,哧溜撒出小半截尿来,然后左转弯,又走出百来米远,在一丛枯萎的沙枣 树下又喷了半截尿……兜了一个圆圈后,回到那块裸露的岩石旁,不断地用身体磨蹭岩石表面,脱落的体毛粘挂在岩石上。红飘带心里一阵阵发冷,它们是在用尿液 做气味,体毛当标记,布置边界,划定疆域,也就是说,它们鸠占鹊巢,霸占它的地窝子永远不走了。

它没有领地,没有狮群,没有伙伴,仅有这么一个小小的勉强可以栖身的地窝子,也被强夺了去。

这真是典型的马太效应:你没有了,还要剥夺得你一无所有;你什么都有了,还要继续给予你。

当天黄昏,黄巨鬣和辫子雄狮踏着夕阳,朝西北方向走去。红飘带远远地尾随其后,它怀着一个隐秘的愿望:它们或许走着走着会看到一处更合适的栖身之地,从而不再稀罕沙漠边缘的地窝子,那它又可以重新收回自己的巢穴了。

让红飘带差点没活活气死的是,黄巨鬣和辫子雄狮来到帕蒂鲁狮群的领地附近,停了下来,鬼头鬼脑地钻进缓坡上的灌木林,躲在叶丛背后,偷偷窥伺。

当时,帕蒂鲁狮群正在水塘边饮水,已足足二十五岁龄的老杂毛卧伏在一座废弃的蚁丘上,舔理自己臂弯上的狮毛,扭头抬足动作迟钝,显得龙钟老态。

黄巨鬣和辫子雄狮兴趣盎然地看了很长时间,直到夜幕降临,才悄悄离开灌木林。它们离开时,眼角上吊,鼻吻耸动,神情诡秘,尾巴在半空得意地抡甩,掩饰不 住内的窃喜。红飘带明白它们的的真正用意并非是看中它沙漠缘的地窝子,而是准备攻击已经衰老的老杂毛,觊觎帕蒂鲁狮群!

如果说黄巨鬣和辫子雄狮只是想要它在沙漠边缘的地窝子,它虽然也气愤,但还能容忍,区区一只地窝子,丢就丢了。现在的问题是,它们要的是整个帕蒂鲁狮群,它再也无法忍受了。它火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嗖地蹿出来,张牙舞爪朝黄巨鬣和辫子雄狮扑过去。

你们这两个可恶的强盗,我要跟你们拼了!

沙漠边缘,展开了一场鏖战。

虽然红飘带对这一带地形颇为熟悉,虽然它比黄巨鬣体魄更强健,比辫子雄狮更有格斗经验,也不乏殊死一搏勇气,但对方是两只雄狮,二比一,它显然无法与它 们匹敌。黄巨鬣从正面与它周旋,辫子雄狮从背后向它攻击。顾了头顾不了尾,才几个回合,脖子就被撕破了,屁股被咬出了血。除非它愿意被活活咬死,它没法不 仓皇逃命。

幸运的是,天已黑透,黄巨鬣和辫子雄狮不敢追远。

一弯细细的下弦月,给荒漠涂了一层惨淡的光。红飘带在沙漠边缘游荡着,毫无目的,不知道要到哪儿去,也知道要干什么,心情沮丧到了极点。

为了能取代老杂毛的位置,为了能当上帕蒂鲁狮群的首领,它苦苦等了六七年,吃尽千般苦,遭尽万般罪,眼看就要大功告成熬出头了,突然闯来两个强盗,一下夺走它的全部希望。

是的,是全部希望。它之所以能在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之后,活到今天,靠的就是将来能拥有帕蒂鲁狮群这样一个希望支撑着它、鼓舞着它。

有好几次,它喝不到水,在沙漠边缘干渴得快要倒下;或者找不到食物,饥饿得无力再行走一步;或者被“人”多势众的狮群追赶,走投无路时,它曾经冒出过活 得这么苦活得这么窝囊真还不如死了算了这样轻生的念头。但想想不久的将来,自己就可以翻身做狮王,拥有帕蒂鲁狮群,日子由苦变甜,它才又有了坚持活下去的 信心和勇气。黄巨鬣和辫子雄狮这两个强盗,不仅仅夺走本应属于它的帕蒂鲁狮群,而是砍断它赖以生存的精神支柱啊!

它完了,红飘带想。四周其他狮群的现任大雄狮,都还年富力强,有的甚至比它的年纪还轻。它即使有耐心等待,也失去了年龄上的优势,等不到那些在位的大雄狮年老体衰,它自己就会被无情的岁月淘汰掉。

在狮子的世界里,流浪的雄狮成千上万,其中只有极少数的幸运者能在经过一番激烈的竞争后,登上王位,拥有某个狮群,拥有自己的领地,生儿育女,留下自己 的后代。这个比率是极低极低的,大概只占1%~2%,绝大多雄狮终其一生,都是孤独的流浪汉。进入老年后,境遇更加凄凉,找不到足够的食物,很快就会在饥 饿和疾病的双重打压下魂归西天。

流浪雄狮比起那些有领地的大雄狮来,平均寿命低三到五岁。红飘带明白,除非发生奇迹,它到死那一天,还 是一个卑微的流浪汉,这辈子不会再有出头的日子了。它真傻,早就该想到,一个王位摇摇欲坠的狮群,一只气息奄奄的狮王,就像一道最精美的甜点心,不可能不 吸引那些利欲熏心的流浪雄狮前去抢夺的。它其实早就该对帕蒂鲁狮群的大雄狮发起改朝换代的攻击,就好比抢先把甜心吞进肚去,唉,现在悔之晚矣。

它这样活下去,还有什么意思呢?